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2022年第43号通告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20条”)《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相关规定,经流行病学综合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决定对以下高风险区进行调整:
宣堡镇梅埝村梅东四组12号至23号,梅东村二组8号,自2022年11月22日起划定为高风险区后连续5日未发现新增阳性感染者,自11月27日24时降为低风险区。
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7日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4号通告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4号通告
12月6日0时至24时,南通新增确诊病例8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5例。其中,4例在闭环管理中发现,9例在隔离点发现,18例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2例在跨区域协查中发现。均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基本情况和行程轨迹新增风险点位如下:
确诊病例1: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3号通告》无症状感染者17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点发现。
确诊病例2:住崇川区永兴街道城港路159,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月4日昕娟烟酒店、鼎龙渔具店、天生港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新华佳园附近公园、干锅牛蛙夜宵店。
确诊病例3:系《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2号通告》确诊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点发现。
确诊病例4:住通州区五接镇李港村3组,在隔离点发现。
12月4日平潮镇海一电子厂。
确诊病例5:系外省返通人员,返通后即闭环转运至隔离点。
确诊病例6:住海门街道青海新村609幢,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确诊病例7:住崇川区永兴街道城港路159,系确诊病例1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点发现。
确诊病例8:系外市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月2日南通火车站、北国村烤肉、金鹰广场负一楼六鸭堂店;
12月3日金鹰广场负一楼家传麻辣香锅、新城桥街道八厂社区易家桥新村壹号院2采样点、金鹰广场6楼海底捞。
无症状感染者1、2:均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隔离点发现。
12月2日南通火车站。
无症状感染者3:住启东市王鲍镇合南村6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隔离点发现。
12月1日新港菜场、新港镇建材店、新万福超市;
12月2日久隆菜场;
12月3日新港镇电信局、渔具店、新港菜场。
无症状感染者4:系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在隔离点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5:住海安市胡集镇通扬路6号,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月1日-4日海安市腾龙物流园;
12月1日鑫福泰购物中心、海安市高新区胡集小学门口、胡集市场;
12月2日物流园及门口黄牛牛肉面、海安市奇龙超市、高新区胡集小学门口;
12月3日物流园对面达欣超市、万家润超市;
12月4日成祥小吃店、顺发酒家、东北烧烤。
无症状感染者6:住崇川区新长公寓北幢,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7-12: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3: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月2日海安火车站、如东县_茶镇大窑村5组。
无症状感染者14-16: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闭环管理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7:住海安市高新区联合村8组,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月1日-4日田庄海益食品有限公司;
12月1日达隆政街道联合村核酸采样点;
12月3日胡集街道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18: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月2日南通西站。
无症状感染者19:住崇川区顺达路357号圆通物流南通总公司宿舍楼,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1月30日-12月4日圆通物流南通总公司进港区。
无症状感染者20:住海门区四甲镇靶场村7组,系外市返通人员,在跨区域协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1:系外省来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月3日苏锡通海东电器;
12月4日五洲国际汽车城鸿泽汽修店。
无症状感染者22:系外省来通人员,在跨区域协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3:住启东市王鲍镇久隆镇久西村37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12月2日启东火车站;
12月3日久隆农贸市场、王鲍镇建群村核酸采样点、新港医院;
12月4日久西村核酸采样点。
无症状感染者24:住通州区十总镇二爻居22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25:住通州区东社镇滥港桥村8组,系外省返通人员,在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中发现。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接到外地核酸检测异常、密接等任何有关疫情防控协查电话,请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如实报告情况,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报备后务必落实好个人防护,不随意外出,避免与他人接触,原地等候工作人员前来开展后续防控工作。
广大市民要履行好个人防疫责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降低感染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应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特别是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人群,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7日
全市各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海安市:0513-88901152
如皋市:0513-87650120
如东县:0513-84113068
海门区:0513-82212707
启东市:0513-83219859
0513-68263770
通州区:0513-86028177
崇川区:0513-85590062
开发区:0513-55095621
0513-55095620
通州湾:0513-81687090
0513-82575530
苏锡通:0513-89196617
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及投诉:12345转1
镇江疫情防控2022年第10号通告(江苏省镇江市疫情防控最新消息)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号通告
为高效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流调溯源工作,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镇江通行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功能
“镇江通行码”是为人员进入公共场所轨迹留痕开发的专有场所二维码。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时,通过智能手机扫码成功后会自动上报进入该场所的时间及个人联系方式,从而为快速精准追踪涉疫风险人员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二、应用范围
全市公共场所均需生成、张贴“镇江通行码”,包括但不限于:住宿与交际场所、洗浴与美容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与游乐场所、购物场所、文化交流场所、就诊与交通场所等,写字楼及向公众开放的办事服务机构等。提倡非本单位人员来访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使用“镇江通行码”。
三、生成方式
用智能手机在各手机应用市场搜索“镇合意”,下载安装“镇合意”APP,可通过手机号注册,江苏政务服务网、本机号码一键登录等多种方式注册。注册后登陆“镇合意”APP,进入首页“疫情防控”专栏中的“镇江通行码”模块,输入经营场所相关信息并确保准确规范,生成该场所专有“镇江通行码”二维码。
四、扫码登记
人员进入各类张贴“镇江通行码”的公共场所时,应逢进必扫、不漏一人。可通过“镇合意”、支付宝或微信的“扫一扫”功能现场扫描张贴的“镇江通行码”,完成登记上报。
对于不能进行扫码人员,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处置:
方式一:由同行人员或场所管理人员扫“镇江通行码”后点击“替他人上报”或“代他人出行登记”,代为完成登记。
方式二:凭有效身份证件,由场所工作人员对进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进入时间等信息做好登记。有专用设备的场所,可以通过设备代替人工进行登记。
对于未扫码上报或未完成信息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五、使用要求
1.本场所专有“镇江通行码”,制作后应张贴在场所出入口显著位置,供人员进入扫码。人员流动较大或有多个出入口的场所,可多点位张贴同一“镇江通行码”,保证扫码通行效率。写字楼等综合体可在楼内每层、每个单位生成各自的“镇江通行码”,确保人员精准定位。
2.各公共场所要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检查进入场所人员是否扫码上报,并同步做好“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对“健康码”红色和黄色人员,以及“行程卡”带*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3.各属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公共场所推广使用“镇江通行码”加强工作宣传、指导和督促。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镇江通行码”参考制作样式
入场须知:
1.请使用“镇合意”APP、微信、支付宝扫码下方“镇江通行码”;
泰兴发布新冠肺炎阳性人员行程轨迹公告_
【关于新冠肺炎阳性人员行程轨迹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11月15日,苏州吴江区发现28名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均为石家庄新铁轨道交通中专学校学生。经查,该批学生于11月14日乘坐6辆大巴从石家庄出发,前往苏州市吴江区途经泰兴且有行程轨迹。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风险,现将轨迹公告如下:
从石家庄开往苏州车辆津AT8358,11月14日19时23分进入宣堡服务区,19时50分离开宣堡服务区;冀AU7895,冀AU4825,冀AX0755,冀A99588,冀A99599,11月14日19时32分进入广陵服务区,19时54分离开广陵服务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阳性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村或工作单位报告,落实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联系电话:0523-87659363
泰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镇江疫情防控2022年第40号通告(镇江疫情防控的第15号通告)
镇江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0号通告
为更好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开放镇江市相关经营场所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除棋牌室外,暂停营业的部分场所、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政府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在严格落实张贴“镇江通行码”、扫码测温、规范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相关场所常态化防控具体要求详见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开发布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
二、各类经营场所,按要求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和消毒专员,所有工作人员须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岗。所有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通过“镇江市疫情防控健康申报平台”微信小程序中“定检核酸申报”模块定期主动上报核酸检测情况,其中,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且流动性大的场所从业人员每周进行两次核酸检测。
三、所有开放经营的场所中,室外场所和室内场所接待人数分别不得超过正常容量75%和50%,防止人员聚集,做好日常消杀;安排专人负责测温验码、督促所有客人佩戴口罩、扫“镇江通行码”。禁止扫“镇江通行码”发现异常的人员和行程卡带*号人员进入。凡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开放经营场所应立即停业整改直至验收合格;造成疫情传播的,严肃追责、依纪依法查处。
四、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督促管理;行业主管和疫情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强化日常检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个人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主动接种疫苗,遵守防疫要求,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进入各类开放经营场所时,应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扫“镇江通行码”、保持社交距离。
五、广大市民发现执行社会面管控措施不严不实的单位或个人,可拨打“12345”或“110”举报。
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5月8日
11月21日连云港赣榆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赣榆区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11月21日0-24时,我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外省返赣人员,无社会面活动轨迹,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管理。
赣榆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连云港疫情
2022年11月21日0-24时,连云港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1例。其中:
海州区:2022年11月21日0—24时,海州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8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31例。
连云区:2022年11月21日0—24时,连云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8例。
赣榆区:2022年11月21日0—24时,赣榆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灌云县:2022年11月21日0—24时,灌云县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11月21日0—24时,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1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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