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以下区域升为高风险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
1.开发区翠青北道2号。
2.开发区憩园新区1号楼4单元。
二、将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判,决定自11月29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1.廊坊开发区桐柏村。
2.廊坊开发区友谊路与北凤道交口西南处工地。
3.廊坊开发区银河公寓D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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