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3交管机动车状态有几种
第一,目前流量管理12123只支持客户端使用,网页版暂时没有。首先下载交管12123APP,然后点击我的进入软件底部的个人中心填写自己的信息,如身份证号、注册时间、手机号等,并上传自己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根据车牌号绑定信息实现快速查询。
查询步骤如下:
1.首先在手机上安装交通管制12123APP,打开12123App,页面上会显示违规次数和驾驶点。先点击未处理违规,再点击未处理违规后的详细信息。
2.点击详情查看车辆违章的地点、时间、照片、罚款、扣分等详情,点击选择需要处理的违章,然后点击下一步处理并支付。
3.点击处理违规并支付款项,先阅读同意处理业务规则,再点击选择支付平台后发送手机验证码,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
4.然后,您将进入移动支付页面,再次验证手机号码,选择银行,填写银行卡号后点击下一步,根据提示支付违法罚款。
5.最后,按照提示缴纳罚款后,回到首页,可以看到上面未处理的违章次数为0,说明该车的违章已经处理完毕。
12123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要多久
1123辆免检车辆申请检验标志需要一个工作日。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公安交管部门网上办公中心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期间可通过网上办公进度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对于六年内免检车辆的登记、变更、转移登记、核发、换发行驶证等业务,在行驶证子页面不再签注有效期,对于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等网络渠道申请免检标志的,不再要求提交行驶证,查验交强险和车船税信息后即可邮寄送达检验标志。这意味着六年免检车辆的车主可以在家申请检验标志。
应用进程
1.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申请免检标志】进入申请免检标志的业务流程,用户可以为自己注册的机动车申请免检标志。
2.点击“申请免签”办理业务。
三.【跨境交强险及车船税联网核查通过】确认车辆信息,点击【下一步】,核查通过后点击【提交】。
12123怎么查询车辆查封状态
直接去车管所查看车辆的年审状态,需要带行驶证和身份证,在业务大厅可以直接查询。2.通过交管12123 APP进行查询,也可以查看到车管的年审状态,通过年审的车辆,在交管12123也会同步更新状态。3.也可以通过行驶证查看和估算出有没有年审,还可以通过贴在车玻璃上的年检标志进行推算。不过随着年检标志的电子化,这种方式未来也会越来越难查,还是建议前面两种方式吧。车辆是否在正常状态还是很重要,如果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使车辆处于脱审状态或者是车辆处于锁定的状态,这种情况下车辆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所以及时了解车辆的实时状态还是很有必要的。当然如果车辆的所有权是自己的可能会更加放心些,如果所有权不是自己,甚至会出现车被查封的状态。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2123驾驶证锁定状态是什么意思
12123显示驾驶证锁定除了还没过实习期所显示锁定,还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也属于被锁定:1、驾照有违章还未处理;驾驶证注意事项如下:
(1)机动车驾驶证在应用全过程之中,不允许擅自借出,机动车驾驶证要依照驾驶证上的准驾来实现应用,机动车驾驶证必须定时进行年审及其拆换有效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在遗失期内不允许安全驾驶机动车辆,必须立即开展补领;
(2)被锁定了驾驶证,就必须到车辆管理所或是在网络上依照有关流程解决并清除纪录,那样能够使驾驶证开启。当驾驶证由于见习期处在锁定情况的,依然能够正常的应用。而且驾驶证是处在非注销,销户,扣留等情形的锁定情况时,还可以一切正常应用;
2、有酒驾的记录并且还未消除;
3、有被一次记满12分的记录且还未消除;
4、驾驶证处于注销、吊销、暂扣期间。如果不存在以上原因,或者并没有相关的情况,则有可能是驾驶证被套用,需要到交管部门当面查清处理,并且恢复驾驶证的正常状态;被锁定了驾驶证,就需要到车管所或者在网上按照相关步骤处理并消除记录,这样才能使驾驶证解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属于第三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规定申请增加准驾车型以及第五款规定申请变更准驾车型的,受理后直接核发学习驾驶证明。
属于自学直考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按规定发放学车专用标识(附件2)。
第四十一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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