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
2、 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3、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郡县制推行的意义?
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防止了诸侯割据,是中央集权制的开始。
秦国实行郡县制后,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以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秦按制,郡守于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报一年的治状,县也同样要上集簿于郡,中央或郡即在这时各对其下属进行考核,有功者可受奖赏或升迁,有过者轻则贬秩,重则免官、服刑。
秦的郡县制代替了周的分封制,也即从地方分权演进为干强枝弱的中央集权制,为后来2000年的地方行政体制奠定了坚固的基础。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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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产生的原因:
1、分封制瓦解,王室衰微,旧的分封制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例如战国初期的三家分晋、田氏代齐,卿大夫篡夺诸侯王位。
2、诸侯争霸、兼并战争、扩展领土、富国强兵的必然。
3、法家思想的主张。
4、生产力发展,井田制瓦解,封建土地所有制形成,各诸侯国实行新的封建赋税制度,与之相适应只能实行郡县只管理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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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实行郡县制的作用是什么?
作用:
(1)郡县制使君主有效地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治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
(2)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中央、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
(3)郡县制从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来分封割据的状况,中央通过考课和监察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分裂,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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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实行郡县制的原因:
秦朝之前,商朝和西周采用分封制最终却导致分裂与动乱,致使国家灭亡。因此可以看出分封制有很多缺陷,比如诸侯权力过大,君主逐渐失去权利。
秦国要想不重蹈商朝和西周的覆辙,就必须做出改变。又因为秦朝位于与犬戎作战前线,比较少受到封建制度的影响,更擅长对军队的控制,就像将军更擅长用自己的权利来统治军队。
否则就没有足够的力量来抵御外敌,他们自然不会让自己的权利分给各个诸侯。西周灭亡,他们更对分封制抱有怀疑和否定的态度,所以选择了郡县制。
再加上秦朝是分封最晚的诸侯,本身国内诸侯就不稳定,内忧外患,要想中央集权,实行分封制是最好的选择。
秦朝实行郡县制,也是为了能够加强对六国和边远地区的政治控制。秦朝统一后,拥有49个郡,1000多个县。这么庞大的国家需要一个完美的制度来约束。
尤其是六个国家有六个国家的文化,秦朝就需要一个统一的制度和文化来巩固自己的国家。秦朝由中央控制到地方,在六国的故地设郡,彻底粉碎六国复国的精神寄托。
对于边远地区,那些秦朝对于少数民族进行战争后,征服的地方,人心不稳,必须要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来管理。并且要由中央直接控制。
所以。采用郡县制,能够很好的控制六国故地和边远地区。郡县制还能有力地防范匈奴对边关的骚扰,郡县的集权特征能很好的调动一切资源组织军事力量抗击匈奴的侵犯。
所以秦朝自然会实行郡县制来防范匈奴。最后,秦朝实行郡县制还有它本身的原因。秦始皇九年,嫪毒反叛给了秦始皇深刻的警示,让他对权臣更加猜忌。
他意识到如果让大臣具有独立的政治和经济力量,养成自己的势力,反而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与国家的统一。所以为了维护自己的中央集权,为了不让历史重演。
秦始皇选择使用郡县制而不是分封制。有了商朝和周朝的经验教训,李斯等大臣也一直认为分封制会使天下动乱。而本土的宗室大臣却希望用分封制来稳固自己的地位。
秦始皇意识到郡县制能够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还能广招贤士,不是只有王公大臣才能够继承权利。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就是广纳人才,这样才能不断创新和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郡县制
“废分封,行郡县”,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究竟是对是错?
秦统一六国之前,中国这片土地上实行的是分封制。所谓的分封制就是将宗室、外戚、功臣等分封到边远的地方,让他们自己建立诸侯国,天子则拥有一块直属地,作为天下的共主。
不过,秦朝统一后,海内为一。秦始皇采纳了李斯“废分封,行郡县”的建议,将天下分为三十六郡。后来版图扩张,又增加到四十余。
但是,关于分封制的推行,历来都有不少人持怀疑态度。
比如说,有人认为如果当初秦始皇继续推行分封制,那么后来的农民起义就很容易被扑灭。即使帝国首都咸阳被包围,各地诸侯王也能派兵勤王。
那么,分封制,究竟是对是错?郡县制的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分别是什么呢?
一、郡县制对秦朝有哪些好处
秦朝统一六国之后,朝廷中的大臣们对于如何治理这个庞大的帝国是有过一番争执的。
有的人认为,帝国疆域辽阔,很多地方距离帝国中枢太远,不便于控制,因此分封诸侯王可以镇守疆土。
但是,郡县制的坚定支持者李斯却不这么认为。
李斯认为,周实行分封制,结果后期造成了天下大乱,诸侯王之间互相倾轧,不听号令,甚至最终周王室都亡了,所以不可取。
实行郡县制度的话,那么天下为一,有利于中央集权,皇帝可以控天下如臂指使。
最终,秦始皇赞同了李斯的观点。
秦朝,开始实行郡县。
施行郡县制,对于秦朝来说,自然是有好处的。
首先,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秦始皇大权在握,执掌天下。
其次,郡县制让国家机器无比强大,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比如说修长城就修长城,说修驰道就修驰道。
再次,基本消除了地方分裂主义,有利于维护天下的一统局面,维持稳定。
二、郡县制是否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但是,郡县制的推行,对于整个秦朝来说,并不是只有积极意义,相反,甚至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有着不小的消极意义,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大秦帝国的灭亡。
1、君臣相市
郡县制,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地方官是中央任命,中央考核。所以,对于官员来说,只要想办法搞好政绩,能升官就可以了,根本不会在乎本地的长远利益。
这就造成君臣相市,或者说是委托代理问题,然后“晋升锦标赛”开启,为了政绩,官员们会无所不用其极。
最终帝国的崩溃,就是从这里一点点撕开口子。
2、郡县制并不被人们普遍认同
秦始皇依靠武力强行统一天下,但是各国人民内心对于秦朝的认同又有多少呢?
现在,连分封制都不允许了,全部都是郡县制,那些有着家国情怀的人能轻易接受吗?
而且,郡县长官甚至成为了秦朝的代表,百姓造反就要杀,也导致地方长官恨不能自己先举起反秦的大旗。
三、郡县制对于后世的意义
郡县制的推行,对于后世来说,具有着重大的意义,当然,这个意义也同样具有两面性。
积极意义在于,郡县制的推广可以有效消除地方叛乱因素,保证中央集权和维持社会稳定,可以集中国家力量办大事。
消极意义则在于,容易造成“委托-代理”问题,还会让一个国家和民族丧失了向外伸张的精神内核。
毕竟,中国人重视求于内,外国人重视求于外,也是不同制度治理下的国民思想的差别。
至于说是对是错,只能说适合国情的就是对的,不适合国情的就是错的。
郡县制有何意义
秦始皇一个创举就是完全废除分封制,全面实行郡县制。这个站在后世的角度看是很有进步意义,促进各地的融合,以及认同感。站在当时的角度看秦始皇实行郡县制是优还是劣呢?
当时大多数人支持分封制度。
当时秦国的丞相以王绾为代表,他们认为应该实行西周的分封制度与郡县混合制,理由如下:
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史记.秦始皇本纪》
燕,齐,楚地离秦国比较远,应该让诸子去镇守,给诸子大的权力去教化管教。从这里看出他们所说的分封的理由是因为离秦国较远,与秦国文化不同,用分封制度比较合适。
正因为认同不同,秦二世之时,陈涉起义,六国马上反了,各地还是形成原来六国的区域,闹的最凶是魏地,楚地,齐地这些远离秦的核心区域的地方。
李斯支持全面郡县制,他当然反对丞相王绾提出的看法。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後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史记.秦始皇本纪》
他认为周朝为什么失去天下,因为分封,最后使得天下重新归于混乱,覆灭。分封制度随着时间推移的确有很大的弊端。还有一个原因李斯是法家,法家一向希望权力高度集中到君王手中而不是分散,这是他的学术背景的本能需求。
秦始皇为什么认同李斯的看法?这里还有秦始皇自己想法在这里。
朕为始皇帝。後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史记.秦始皇本纪》
他的眼睛盯着不是一世,二世,而是万万世,从他这里开始,所以他自己称自己是始皇帝。显然这一种可以预见性的制度性缺陷当然不允许存在。所以当时他支持李斯的观点。
焚书坑儒的导火索其实也是到底用郡县制还是分封制引发的。
当时有儒生给秦始皇祝寿,齐人淳于越又旧事重提,希望能够分封子弟驻守各地。他提出的理由是:
臣闻殷周之王千馀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史记.秦始皇本纪》
分封的目的是为了辅助。为什么这么说呢?这里提到的田常是谁呢?
淳于越是齐国人,所以他提的是齐国的例子。田常就是田恒,因为避讳汉文帝刘恒才改掉的,像《道德经》中的非常道,本来就是非恒道,也是因为避讳刘恒才更改的。
田恒他取得了齐国大权,废掉齐简公,立了齐平公,但齐国公室一点办法也没有。他死后,他的子孙继续掌权,最终取代姜子牙建立的齐国,形成田氏齐国。
淳于越这种担心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权臣夺位的几率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
秦始皇听完有些心动,因为自己也经历过吕不韦专权之事,所以他就召开了一次会议,让大家讨论这个事情怎么办?
李斯依旧激烈反对,这一次李斯说的不是道理,而是人生攻击,说儒生他们只会捣乱。
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
这帮人在天下纷立的时候很有市场,现在天下统一了,他们就没有市场,所以他们希望有分封,这样才重新有市场,显然就是为了自己有饭吃打算,然后就提出焚书坑儒的建议。
李斯这一次为什么反应这么过激呢?我在《探讨焚书坑儒的背后:围绕秦始皇展开的一场儒家和法家的正面交锋》曾经谈到过这是儒家与法家理念之争,这里就不展开了。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果秦始皇听从儒生的建议,李斯的前途就被毁了。因为他担任丞相,作为多疑的秦始皇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那自己还要不要活呢?这一点李斯是很清楚的。所以他才用人生攻击的方式来一招釜底抽薪,让这帮儒生彻底闭嘴。
就这样,36个郡在李斯的坚决推行下得到严格执行。
但是丞相王绾和齐人淳于越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秦始皇死后,赵高,秦二世胡亥,李斯这几个人合伙将秦始皇的诏令改掉,也无人胆敢质疑。后来赵高指鹿为马,相当于发生了田常之事,秦国公室无一人站出来反抗,直到秦二世被赵高的女婿咸阳令阎乐杀死,秦国公室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反抗。
赵高指定子婴作为秦三世,秦国公室也没有一个人反对。这一切都是非常顺利的。因为秦法严苛,所以大家都以服从为主,不敢质疑,这就是权力绝对集中之害。
有些朋友常问,秦灭六国之后,六国还会起来反抗,为什么秦被六国所灭,却无人起来反抗呢?
这也和秦国公室无力有关系。因为他们已经被秦法约束成鹌鹑。特别当子婴准备出城投降的时候,也没有人提出反对。
当时采用分封制度,那么咸阳有乱,起码其他分封的秦国公室会带兵回来勤王,秦国也不会那么快倒下来。比如远征南方的任嚣与赵佗,如果他们中有任何一个是秦国公室的人,秦国至少不会这么快就灭亡。
但对于任嚣和赵佗来说,秦国是否灭亡虽然关系他自己的得失,但却并非十分要害关系,那种积极主动性就不见了。
推翻秦朝的项羽显然看到全面郡县制度的严格制度缺陷,所以他才重新启用西周分封制度,但结果却被这个制度给坑了。
刘邦在总结秦始皇和项羽失败的教训采用了折衷的办法,郡县加分封,离长安近的郡县制,远的分封制,也就是采用当初秦国丞相王绾的策略。
但后来却引发了七王之乱。到了三国时期,曹丕又采用秦始皇这一招,虽有封地,但王国都是老弱残兵,等于变相的郡县制度。但造成的后果却是司马家族取代曹氏,曹氏却无力反抗,虽然有个楚王彪与王凌相谋,但结果还是被杀。
公室太强易内乱,公室太弱又易被夺权,所以后世反复在分封与郡县之间摇摆。
聊了这么多,那么到底是分封好还是郡县好呢?
其实不是分封好,也不是郡县好,这里关键是看地区的融合情况。如果大家都认同的,自然郡县好,因为便于管理,也不易内乱,如果文化之间差异很大,用郡县自然会出现问题。用一刀切更会出现大问题,所以为什么后世王朝还有出现土司自治之类的,就是这个道理。土司自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分封,不是同姓分封而是异姓分封。
所以郡县制度是长期方向,而分封制度却能灵活解决当下问题的关键。从这个角度来说,丞相王绾的建议才是最正确的。因为秦始皇的盲目自大,认为秦朝能延续万代,太过于相信秦法,以及李斯为了自己的私利投秦始皇所好,使得本来可以得到解决的问题却无法解决,造成制度性的缺陷。
当时秦国人认为自己是秦国人,楚国人认为是楚国人,齐国人自己认为自己是齐国人,虽然秦始皇用以吏为师,统一计量单位,文字等等方式为郡县制营造条件,但时间太短,融合需要时间,这一点他们都没有想到。没有一项制度是永远可以使用的,都是在不断的修修补补中完善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秦始皇与李斯共同建立了秦朝,却也是亲手毁掉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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