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工人是否有取暖费的补贴,这个是没有统一政策的。这件事,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发达地区将有高一些的补贴,不是很发达的地区要少一些,有一些地方是需要有票据才能报销的,还有些是给予一定的补贴的,而在南方那里的人,退休工人似乎是没有供暖补贴的。因此,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政策,只是看这些退休工人是在什么地方。
2、取暖费别是由北方省份的所有财政供养人员支付冬季取暖的补贴,包括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专职人员、退休职工、长期临时工等都在内。首先,北方各省按照自己的标准分配供热,而南方各省就没有相关规定。
3、发行的具体范围各省都不相同,但一般都是行政管理部门、机构、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职工才发放的,有的省份甚至对临时员工都有补贴,只不过是需要建立在长期的临时工。这些临时工包括人事代理、行政机构、代课教师和学徒等。有些还延伸到接受补贴的人,包括贫困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和有农村五保的人。
4、分配标准是那都不各不相同的,各个地方按各自的方式发放,没有什么标准。还有就是如果职工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那冬季采暖费补贴就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中支付,如果他们不参加养老保险,那就会从之前的地方获取费用。
退休人员取暖费标准
取暖费发放标准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人民币。已经参加了社保的退休及退职职工,按照2010年人民政府对于取暖费制定的标准进行发放,是三千一百六十一元。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并且一次性缴费之后,每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按照两千一百八十四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在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2020年10月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市直机关同职务等级的津贴补贴三项之和。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取暖费一般有两种发放形式,即发取暖费和发放取暖物品。
1、取暖费包含在职工福利费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规定,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税法规定扣除。
2、对于发取暖用品,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业可能二者同时发放,比如某企业对生产一线职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了取暖费,同时还在冬季为职工提供防寒服、木炭、电炉等劳动保护用品。对此类情况,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取暖费属于福利费支出,而为职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则属于劳动保护方面的支出,虽然会计核算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税前扣除适用不同的处理办法,即取暖费在职工福利费中发放,取暖用品在职工劳动保护费中列支。
2022年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吗
一、发放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二、取暖费标准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三、资金来源
(一)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同级财政负担;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按现行补助水平予以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
(三)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
四、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补贴标准执行。增加的职工取暖补贴支出由所在企业负担,可以列入企业生产成本。企业离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原渠道解决。
供暖室温不达标该如何维权
在供热合同纠纷中,采暖业主胜诉率较低,原因就在于采暖业主举证不足。在此类案件中,业主大多以室内温度不达标为由而不交供暖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采暖业主需举证证明供热单位所提供的供热服务没有达到相关标准。因此,这要求业主在供暖季中就要学会保留证据。对此建议在供暖期间业主如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应立即给供热单位打电话,或者拨打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电话。由供热单位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上门测量室温,出具测量记录,这是有力的证据。如果具备条件的话,可以考虑进行公证或由业主共同委托中立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测温,这样取得的证据证明力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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