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是先秦诸子百家中注重农业生产的学派,吕思勉先生在其《先秦学术概论》中把农家分为两派:“一、言种树之事。二、关涉政治。”《汉书·艺文志》中说:“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货。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长也。及鄙者为之,以为无所事圣王,欲使君臣并耕,誖上下之序”。其中所说的“所重民食”正是农家的特点。
因农家书多为农圃之技,而非学理,故能免于秦始皇之《焚书令》。但其最高之理想为与民同耕,进而论及君民并耕,此可说是一个很大的自由平等之观念,故不免
战国诸子中有农家吗
有。
农家,诸子百家之一,又称“农家流”,是先秦时期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民思想的学术流派,奉神农为祖师,祖述神农,主张劝耕桑,以足衣食。由于儒家轻商农,东汉中期以后农家迅速衰落。《汉书·艺文志》列为“九流”之一。
春秋战国的社会大变革使阶级关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动,以至于反映劳动者利益的思想学说,在当时也能有存在的条件,墨子、杨朱和许行正是劳动者的思想代表。但是,由于他们所代表的阶级与阶层各不一样,因此其思想又各有差异。墨家是小手工业者的思想代表,杨朱学派代表小土地私有者的利益,而以许行为代表的农家,则是下层农民的代言人。
农家学说农家看到,民心是不可违背的,“顺民心”是一切统治的基础,贤明的统治者能够顺应民心,以民心向背作为自己行为的指针。《管子·牧民篇》提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由此可见,农家通过“民心”这个概念,初步感觉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比儒家的民本主义还要进了一步。
“忠爱民”是统治天下的基本方式,农家看到从事耕种的农民的辛苦,要求统治者要体恤百姓疾苦,不可巧取豪夺。《管子·权修篇》提出“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要求统治者要约束自己的行为,不可巧取豪夺,不能对百姓剥削太重,也就是要减轻赋税,轻徭薄役;同时要注意节约,不能穷奢极欲。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农家
九流之家中,农家学派为什么延续千年而不曾衰落?
九流之家是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等九个诸子百家的分支学派。在经过世界不断的变迁,很多身为九流的学派大多随着历史而没落,被人遗忘。而农家学派自诞生以来到现在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时至今日也未曾衰落。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三:一是为后世传播农学的需要必须存在;二是我国的农业性质决定了它存在;三是统治者统领农民阶级的思想武器。
一、传播农业知识的必需品
农家学派虽然不像其他的学派留下为世人传颂效仿的著作,但是从古至今,代代农民在实践中有了自己的农业实践知识并历代效仿,但是这些农业常识在一定程度上都与农家学派的观点其实是一样的。当所有人都懂得如何去使用一个学术流派的观点时,就算这个学术流派没有留下著作典籍,那这个学派也不会衰落,就像农学学派一样。
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
按照客观的历史发展观来分析,中国古代的生产性质就说明了中国古往今来都是一个农业大国,是一个农耕社会,根据历史考证,我们的祖先在农业领域的许多方面是领先于世界各国的,尤其体现在对铁器农耕的发明和使用。农家学派的诞生,可是说是农业大国发展下的一种必然产物,而且当时百姓多以农耕为生。所以说有先天的优势和百姓这样两个庞大的基础作为支撑,农家又怎么可能会衰落。
三、封建社会统治的辅佐手段
从封建社会统治者的角度而言,统治者一般采用重农抑商的政策,来实现自己大一统思想的抱负。在统治者看来,商人相比较于农民更不容易管理,管理一个百姓安分守己的国家,远远要比管理一个百姓热衷于商品交换,热衷于扰乱市场,不利于统治的的社会要更加容易。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商业发展大都受到了朝廷的打压。而农业发展却始终受到封建统治者支持。因此,有了统治者的支持,农业的发展就得到了有力的推动,而与农耕联系密切的农家学派,自然也就会更加壮大。
农民阶级中国历史发展作用
一、当代中国农民阶级的形成及其同质性特征
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尽管农民是为数最为众多的社会群体,但由于这一群体内部的差异性及其分散性,所以从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的理论出发,不能轻易地将他们简单地作为一个整体的阶级决定。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一文中,就没有采用“农民阶级”这一概念,而是将中国广大农民归入到“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以及“游民无产者”之中。把农民视为一个整体的阶级,则是在新中国建立前夕。1949年6月毛泽东在对未来国家政权及政治制度的设计中,不仅使用了“农民阶级”的概念,而且提出“工人和农民的联盟”是这一制度的基础。在此之后出现的关于“工农联盟”的提法,都是将农民视为工人阶级盟友的一个独立的阶级来看待的。
按照毛泽东对新中国国家政权及政治制度的设计思路,建国后在国家政治权力的主导下,农村中逐步形成了同质性的农民阶级。1950年8月20日国家政务院公布了《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全国农村开始了阶级成分的划定,农村居民被划分为“地主、富农、中农、贫农、工人(雇农在内)”等阶级成分和政治性身份,并成为确立其经济政治地位的主要依据。在此基础上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地主阶级的土地被没收,并被强制参加劳动,逐渐成为农民阶级的成员;而其他不占有土地等生产资料的贫农、雇农,也分得了土地等生产资料。但是,在当时广大农民已经普遍拥有土地的情况下,农村中却出现了部分农民卖地的现象。毛泽东曾指出:“现在农民卖地,这不好。法律不禁止,但我们要做工作。阻止农民卖地。办法就是合作社。”由此而开展起来的合作化运动,不仅避免了在土地改革中分得了土地而缺少其他生产资料的农民,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当和出卖土地,再度产生两极分化,也维护了农村土地为农民居民均等化占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从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6年,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村也实现了个体农业向合作化方向的发展。加之,在此期间陆续形成的户籍管理、用工制度、粮食统购统销、交通制度以及建立在户籍基础上的社会福利制度,不仅正式确立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也让农村形成了同质性的农民阶级的阶级结构。
在经历了1958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后,土地等农村主要生产资料又进一步改变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所有制形式。这种由农村居民共同占有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更进一步固化了中国农村同质性的农民阶级的阶级结构。尽管在那些“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农村的地主、富农被剥夺了政治权力甚至受到管制,但无论就当时的法律和制度而言,都从未宣布剥夺这部分人对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权,他们不但可以参加集体劳动,而且也可以分得相应的口粮和劳动报酬,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看,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农村的地主、富农实际上已经归属于农民阶级这一范畴了。乃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也并未否定他们对集体土地的共同占有和使用权,而是与其他农民一样分得了承包的土地,并为他们重新划定了成分。
回顾这段历史不难看出,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农村总体上已经演化为单一的农民阶级,在阶级结构高度同质性的农村继续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多半是一个阶级内部的无谓斗争。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从中国农村的实际看,也充分地显示出其必要性和现实性。
二、分化的出现并未改变农民阶级的存在及其地位
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对于中国而言,同样可以称之为是一种革命。它不仅改变了计划经济的旧体制建立了市场经济的新体制,同时也引起了社会阶级关系的巨大变化。尤其是在农村,高度同质性的农民阶级内部逐步出现了巨大分化。
阶级的存在是由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决定的,而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的变革,总是要带来阶级内部结构以及阶级关系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阶级的分化,正是源于农村生产方式的变革。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改变了以往“捆绑式”和“大呼隆”的生产方式,为农民阶级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非农产业转移提供了推动力。与此同时,国家不仅解除了农村人口自由流动的禁令,而且鼓励和提倡农民从事非农产业以及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为农民阶级的“非农化”注入了拉动力。从农民阶级分化的轨迹看,首先是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的就地转化,大量农民进入乡镇企业工作,这种“离土不离乡”的方式在缓解了城市人口压力的同时,也孕育了农民阶级内部的分化。此后的“离土又离乡”,不仅有大批农民进城打工,也有进城创办实体经济的,在为农民阶级的分化带来了更为广阔的空间的同时,也提供了现实的路径。
在那些“离土又离乡”的农民中,有少部分经过多年的打拼和积累,不仅在城市有了稳定的职业,而且拥有了房产。按照许多城市关于购买一定价位的住房,就可以将其本人和主要家庭成员转变为城市户口的政策,他们在放弃了对农村土地的那部分所有权的同时成为了城市居民,并从农民阶级中分化出来。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全国有4000万农民失去了土地,那些失去了以土地为基本生存保障的农民大多流落在城市,以打工维持生计。尽管他们中间有相当一部分依然是农民身份,但是作为已经失去了土地的农民,无论从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的定义出发,还是按照某些现代学者关于阶级概念的阐释,都不能将他们依旧归属于农民阶级了。再有,1977年以来高考制度的恢复以及中高等教育的发展,促使农村这个巨大的人力资源库不断为城市化发展提供优质人才,许多农家子弟在考入大学、中专后,通过“身份转化”改变了他们对农民阶级的继承性规律。正是在市场带动、社会流动、失地变动、教育推动的作用下,中国的农民阶级出现了分化,其中部分农民已经从农民阶级中分化出来。这种分化又直接推动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1978年全国城镇人口比重只有18%,2009年则上升到46.6%,几乎每年上升一个百分点;而从1949年至1978年,平均每年上升还不足0.2个百分点。
但是,目前中国仍然是一个农村人口和农民阶级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包括那些“离土又离乡”往返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农民工,尽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但却没有将他们归属于“工人阶级”范畴。因为农民工不仅拥有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而且依旧拥有对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就这一点而言,当今中国的农民工无论与传统意义上还是现代意义上的工人阶级相比,都还有着明显的不同。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大批农民工返乡现象的出现,更让我们进一步看到,就农民工个体而言,随时都有回流农村和回归农民的可能。而就农民工整体来看,尽管他们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城市,并从事着非农产业,但无论收入水平和生活方式都与城市居民有着明显差异,他们依旧无法割断对农民阶级的那种归属感。然而,从发展趋势看,相当部分的农民工终究要从农民阶级中分化出来,尤其是那些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已经不可能重返农村再去从事农业劳动了。因此,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现行土地制度的变革,让大批农民工融入城市并最终转化为工人阶级,应当是中国未来一个时期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城市化作为社会发展的趋势,绝不单纯是大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以及农民阶级的分化,更主要的是农村人口在生产、生活方式以及思想观念等方面与城市的趋同,城市化越是发展,城乡之间的界限就越是模糊,农民阶级这一概念也越是难以把握。但如果从社会中每个人与生产资料或生产要素的关系去考察,并根据他们怎样生产以及用什么方式生产来分析,就可以分辨出当今中国究竟哪些人应属于农民阶级,而且这种经济关系和生产方式,其实也直接决定着人们的政治态度。用这样的观点去考察和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尽管当今中国的农民阶级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分化,其中一部分已经从以往的农民阶级中分化出来,并且这种分化仍在继续,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农民依旧应当属于农民阶级这一范畴。当然,今天的农民阶级已经告别了改革开放前的那种高度同质性的时代,其内部已经出现分化,从社会阶层划分的理论和标准出发,可以将其划分为不同的阶层,甚至这些阶层之间经济和政治地位方面的差距有些悬殊。但是,他们依然作为一个整体的农民阶级存在着,而工农联盟不仅依旧是我们国际政治制度的基础,也是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力量。
历史上真的有农家这个流派吗?求大神帮助
有 春秋战国时期学术思想比较自由,史称百家争鸣。出现了多位对之后中国有深远影响的思想家(诸子百家),例如孔子、老子、墨子、庄子、孟子、荀子、韩非等人。出现了很多学术流派,较出名的有十大家,即儒家(伦理)、道家(自然)、阴阳家(星象占卜)、法家(法治)、名家(修辞辩论)、墨家(科技)、众、杂、农家(农业)、小说家(小说)等。文化上则出现了第一个以个人名字出现在中国文学史上的诗人屈原,孔子编成了诗经。战争史上出现了杰出的兵法家孙武、孙膑。科技史上出现了墨子,建筑史上有鲁班,首次发明了瓦当,奠定了中国建筑技术的基础。能制造精良的战车与骑兵,同时此时中国的冶金也十分发达,能制造精良的铁器,在农业上出现了各种灌溉机械,大大提高了生产率,从而为以后人口大大膨胀奠定了基础。历史上出现了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中华文化的源头基本上都可以在这一时期找到。
历史上田光做过农家侠魁吗?有何依据?
历史上农家的实力是非常广的,中国作为古代的农耕大国,农名遍布天下,因此,农家的势力非常广,而农家的领军人物就是侠魁,带领农家在乱世或者在太平盛世当中更好的发展,而在战国时期,农家的侠魁就是田光,在历史当中记载,农家侠魁田光曾经协助荆轲刺杀秦王嬴政,而田光本身就是效力于战国四公子之一的昌平君。
一、与荆轲计划刺秦历史上荆轲刺秦是非常有名的故事,而荆轲也是战国四大刺客之一,无论刺杀秦王成功与否都是死路一条。因此,这件大事需要一个很大的计划。荆轲于是就与当时的农家的侠魁田光密谋刺杀的计划,在田光的暗示之下,荆轲接近秦王,最后完成刺杀任务。农家的侠魁田光从谋划和为荆轲刺杀秦王为军事这件历史大事上来看,田光是一个历史上著名的人物,也是农家的侠魁之一,能密谋刺杀秦王嬴政也不可能是泛泛之辈有胆子干的时期。
二、田光的交友关系田光是战国四公子之一昌平君的门客之一,也是当时燕国太子丹的好友,而刺杀计划是燕国太子丹计划的,田光自然会帮助他完成这个计划。而昌平君大力扶持农业的发展,扶持农家势力的强大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田光是农家的侠魁,侠魁是自己的门客,因此帮助农家就是帮助自己,得到这个天下第一大帮的帮助在信息的交流,军事的充沛和经济的发展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当时相对于秦国有一些羸弱的六国来说,有这股势力的帮助,对于国家有着重要的意义。
农家的侠魁田光是历史上的角色,也是一个有勇有谋的角色,能当时农家的侠魁,辅助荆轲刺杀秦王嬴政,是昌平君帐下的门客,也是燕国太子丹的好友,也在当时的乱世,战国时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中国古代职业地位排名?十等
元朝的时候,政府按人们所从事的职业,把被征服的臣民详细划分为十个等级,即“十流”:
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
扩展资料:
三教九流与古代十大职业
“三教”指儒教、道教、佛教。
“九流”最早出现在《汉书·艺文志》“九流”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后泛指宗教、学术上的各种流派,也泛指社会上各种行业、各色人物。
三教九流(亦作九流三教)泛指古代中国的宗教与各种学术流派,是古代中国对人的地位和职业名称划分的等级。
上九流
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
佛祖、天、皇上、官、阁老、宰相、进、举、解元
佛祖、仙、皇帝、官、斗官、秤、工、商、庄田
佛祖、仙、皇帝、官、烧锅、当、商、客、庄田
中九流
举子、医生、相命、丹青、书生、琴棋、僧、道、尼
秀才、医、丹青、皮(皮影)、弹唱、金(卜卦算命)、僧、道、棋琴
举子、医、风水、批、丹青、画、僧、道、琴棋
举子、医、风水、批、丹青、相、僧、道、琴棋
下九流
师爷、衙差、升秤、媒婆、走卒、时妖、盗、窃、娼
高台、吹、马戏、推、池子、搓背、修、配、娼妓
打狗、卖油、修脚、剃头、抬食合、裁缝、优、娼、吹手
巫、娼、大神、梆、剃头、吹手、戏子、街、卖糖
诸子百家中小说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兵家、医家的创始人以及代表人物
诸子百家简介
一、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作品:《孔子》、《孟子》、《荀子》
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
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二、道家:代表人物:老子、庄子。作品:《道德经》、《庄子》
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三、墨家:代表人物:墨子。作品:《墨子》
墨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创始人为墨翟。
这一学派以「兼相爱,交相利」作为学说的基础:兼,视人如己;兼爱,即爱人如己。「天下兼相爱」,就可达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张尚贤、尚同和非攻;经济上主张强本节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时,又提出「非命」的主张,强调靠自身的强力从事。
墨家有严密的组织,成员多来自社会下层,相传皆能赴火蹈刀,以自苦励志。其徒属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领袖称「巨(钜)子」。其纪律严明,相传「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吕氏春秋·去私》)。
墨翟死后,分裂为三派。至战国后期,汇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数学、光学、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秦汉社会的游侠。
四、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李斯。作品:《韩非子》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
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
《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
五、名家:代表人物:邓析、惠施、公孙龙和桓团。作品:《公孙龙子》
名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从事论辩名(名称、概念)实(事实、实在)为主要学术活动而被后人称为名家。当时人则称为「辩者」、「察士」或「刑(形)名家」。代表人物为惠施和公孙龙。
六、阴阳家:代表人物:邹衍
阴阳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提倡阴阳五行学说,并用它解释社会人事而得名。这一学派,当源于上古执掌天文历数的统治阶层,代表人物为战国时齐人邹衍。
阴阳学说认为阴阳是事物本身具有的正反两种对立和转化的力量,可用以说明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五行学说认为万物皆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原素组成,其间有相生和相胜(葜)两大定律,可用以说明宇宙万物的起源和变化。邹衍综合二者,根据五行相生相胜说,把五行的属性释为「五德」,创「五德终始说」,并以之作为历代王朝兴废的规律,为新兴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理论根据。
《汉书·艺文志》著录此派著作二十一种,已全部散佚。成于战国后期的《礼记·月令》,有人说是阴阳家的作品。《管子》中有些篇亦属阴阳家之作,《吕氏春秋·应同》、《淮南子·齐俗训》、《史记·秦始皇本纪》中保留一些阴阳家的材料。
七、纵横家:代表人物:苏秦、张仪。主要言论传于《战国策》
纵横家是中国战国时以纵横捭阖之策游说诸侯,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列为诸子百家之一。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
战国时南与北合为纵,西与东连为横,苏秦力主燕、赵、韩、魏、齐、楚合纵以拒秦,张仪则力破合纵,连横六国分别事秦,纵横家由此得名。他们的活动对于战国时政治、军事格局的变化有重要的影响。
《战国策》对其活动有大量记载。据《汉书·艺文志》记载,纵横家曾有著作「十六家百七篇」。
八、杂家:代表人物:吕不韦
杂家是战国末期的综合学派。因「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汉书.艺文志》及颜师古注)而得名。秦相吕不韦聚集门客编着的《吕氏春秋》,是一部典型的杂家著作集。
九、农家,
农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因注重农业生产而得名。此派出自上古管理农业生产的官吏。他们认为农业是衣食之本,应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孟子.滕文公上》记有许行其人,「为神农之言」,提出贤者应「与民并耕而食,饔飨而治」,表现了农家的社会政治理想。此派对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也注意记录和总结。《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等篇,被认为是研究先秦农家的重要资料。
十、小说家,
小说家,先秦九流十家之一,乃采集民间传说议论,借以考察民情风俗。《汉书·艺文志》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
诸子百家简述
诸子百家中,儒家创始人孔子因继承三代中原文化正统,在诸子百家中脱颖而出。以致儒家学说不仅在诸子百家中地位显著,而且还成为传统文化的主流、核心内容,对中民民族精神形成产生了无与伦比的影响。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儒家并非通常意义上的学术或学派,儒家学说是华夏民族的文化精华,也是华夏固有价值系统的一种表现。它已渗透传统文化的每一根毛细血管之中,极大地影响着中国文化的每一个领域。凡是从中国土壤里产生的学说思想、宗教派别,甚至是外来文化、外来宗教,都不能避免带上儒家文化的痕迹。于今而言,犹不止此。儒家思想亦对世界文化还产生了永久的影响(我们知道,日本和“四小龙”推崇儒学也是在它们已实现或者基本现代化后,为解决现代化所带来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问题而采取的补偏救弊措施。所谓“东南亚文化圈”,基本上就是以儒学为主体的文化构成模式。它有力地推动了东南亚的社会文明与进步。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家伦理正在进入西方国家)。
关于对诸子百家的派别归类,司马谈列举了六家,“乃论六家之要指曰: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途。"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史记·太史公自序》)。《汉书·艺文志》中的刘歆《七略》的诸子略分为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除去小说家不谈,所以称"九流十家"。
十一、兵家。兵家重点在于指导战争,在不得不运用武力达到目的时,怎么样去使用武力。创始人是孙武,兵家又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四类。
兵家主要代表人物,春秋末有孙武、司马穣苴;战国有孙膑、吴起、尉缭、魏无忌、白起等。今存兵家著作有《黄帝阴符经》、《六韬》、《三略》、《孙子兵法》、《司马法》、《孙膑兵法》、《吴子》、《尉缭子等。各家学说虽有异同,然其中包含丰富的朴素唯物论与辩证法因素。兵家的实践活动与理论,影响当时及后世甚大,为我国古代宝贵的军事思想遗产。【出自】西汉·司马迁《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
十二、医家:
代表人物:扁鹊
中国医学理论的形成,是在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到公元三世纪中叶,共经历了七百多年。公元前五世纪下半叶,中国开始进入封建社会。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到封建制度确立,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大动荡的时期。社会制度的变革,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意识型态、科学文化领域出现了新的形势,其中包括医学的发展。医家泛指所有从医的人。
解放前租地主田种的人叫什么农
百度百科
词条名称编辑
佃农(diàn nóng)
来源编辑
唐代贵族阶级,多养奴隶。庄园中之田地,当然使之耕种,然以地面辽阔,田多至千顷,自家奴隶,不敷应用,不能不利用佃户,耕种田地,收其租税,以供挥霍。此种佃户,称为客户,或庄客。......士豪大族,收纳逃户(既客户),留居庄上。结果致“客户”二字,可作佃农解,庄园之大者,收容客户,多至数百人,一家数口,集居一隅,于是在庄园之中,发生客户所居之村落,后世称农村为“庄”,称农家为“庄户”,称农民为“庄家人”,其义殆起于此。(摘自历史学家黄现璠著:《唐代社会概略》 ,商务印书馆,1936年3月初版)
释义编辑
一般指旧社会无地位或少地的农民,被迫向地主,富农租地耕种,受到残酷剥削。
没有土地或缺少土地靠租种他人土地的农民。在中国,他们主要是贫农,也包括佃中农和佃富农。佃中农和佃富农有较充足的生产工具和资金,主要是从地主那里租入土地,同时雇佣农业工人从事农业经营活动。(粮农组织共用文件库)
佃农与雇农
佃农
tenant peasant
佃农耕种地主的土地,但自有一定的劳动工具、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这种小私有者的地位,使他们具有一定的生产积极性。佃农是封建地租剥削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缴纳地租,并服各种劳役,遭受繁重剥削。
佃农与地主之间存在着依附关系。以中国为例,战国时即已出现有依附关系的佃农。魏晋南北朝时,佃农庇荫于豪强地主,列入地主家籍,佃农要获得自由,必须经过放免和自赎等手续。唐宋时代,佃农阶层日益扩大,封建政权将他们列入户籍,取得封建国家编户的地位。从此佃农与地主之间的依附关系逐渐松弛。他们逐步取得一定的迁徙、佃田和退佃的自由。到清代,随着定额租制和永佃制的发展,他们又取得一定程度安排生产的自由。加以押租制的流行,佃农与地主之间的关系,开始具有契约关系的色彩。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佃农的经营独立性增强,其生产中的商品部分增加,家庭经济扩大。完全意义的佃农,即自有耕畜、籽种、口粮、房屋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佃农也相应增多。
雇农
旧社会农村中的长工、月工、零工等。他们没有或只有极少量的土地和生产工具,主要依靠出卖劳动力。
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 的代表人各是谁?其各学术思想是什么?
(2012·黄石)“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说的是对立的双方能够相互转化。提出该观点的思想学派是道家。
(2016·孝感)战国时期,社会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关于如何治理国家,法家主张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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