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以是正式的政府机构,可以是公立学校和公立医院等专门的公共服务机构,还可以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民间经济、社会组织。应该是指提供服务的主体,因为享受公共服务的是全体公民和企业。
哪些是公共服务的主体
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可以是正式的政府机构,可以是公立学校和公立医院等专门的公共服务机构,还可以是具有公益性质的民间经济、社会组织,还可以是公司。
公共服务体系主要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团体和私人机构等为补充的供给主体,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服务为主要目的而研究建立的一系列有关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机制、服务政策等的制度安排,最主要表现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与体制创新。
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建立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对于节约社会资源、提高服务效率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扩展资料:
中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包括:
1、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
2、提供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对于发展公共事业性服务,政府责无旁贷。
3、提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基础服务。政府应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切实推动节能减排。同时,还应加快电网、铁路网、通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其中属于商业性的部分交由市场去做,属于公益性的部分直接承担起来。
4、提供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对生产安全,企事业单位负有责任,政府也应强化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和监管职责。而消费、食品和药品安全等都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环节,政府责无旁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共服务
公务员的公共服务包括哪些?
公共服务,简单地说就是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对社会进行公共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和社会管理等服务,内容包括政府行政审批,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交通通讯、水电煤气、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文化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
政府对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是通过政府对社会依法管理实现的。政府职能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以后,政府主要角色就是依法对社会进行公共管理,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从公共服务的内容看,公共服务的内容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公共服务的主体看,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主要是政府,也包括一些企业和社会组织,随着社会的发展如行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组织等社会组织也参与到社会公共服务中来,成为公共服务的新的主体。从公共服务的客体看,接受公共服务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全体社会成员都应当是公共服务的受益者。从公共服务的目的看,公共服务主要突出了一个“公”字,突出了为社会大众提供社会化公共服务的社会公益性质。公共服务的主要特征是社会性和公益性。
对社会进行公共管理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服务型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政府是国家机器,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和服务主要通过国家公务员来实现,由国家公务员代表政府依法行使管理权力,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对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其实就是国家公务员对社会依法进行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由此可见,基层公务员的公共服务能力,应当是基层公务员代表基层政府依据法律要求和法定程序,对社会进行公共管理,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的技能和本领。基层公务员对社会进行公共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也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不断创新。
基层公务员肩负着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光荣使命。基层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越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越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步伐越大。不断提高基层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公共服务机构包含哪些机构?
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包括教育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x0d\x0a \x0d\x0a主要有政府机构、医院、学校、邮局、研究机构、文化宫文化馆、体育馆影院、工会、社会保健救助慈善机构如福利院孤儿院救助站、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职业协会和商业协会以及许多其他机构。\x0d\x0a \x0d\x0a广义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还包括供电、供水、供气等部门
公共管理的主体包括哪些
行政主体: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公共管理主体是指在公共事务管理的过程中,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按照一定程序,运用公共权力,提供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的公共组织和个人。
特征
(1)公共性
从行为性质及目的来看,公共管理主体从事的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其行为的直接诉求是获取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创造公共产品,服务于社会公共生活,即维持社会秩序、对社会价值进行再分配等。
(2)合法性
从其产生来讲,公共管理主体必须根据社会公共生活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和程序依法进行审批和设置。从行为方式及过程来讲,公共管理主体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或内部规定,依法规范自己的管理行为,在法律或章程的范围内自觉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责。
(3)层次性
由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性与多元性,不同的事务的范围、性质具有程度上的轻重之别,这就决定了公共管理主体之间以及各自内部具有不同的层级设置,各自所拥有的权责状况及其相应的地位所产生的影响大小各不相同,各自应该管理的公共事务内容也相差很大。
(4)合作性
在现代社会,公共管理主体多元发展,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进行着合理的多元分化和相互渗透,不同主体之间互相配合、相互监督,呈现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
(5)开放性
随着社会自治能力的提升,越来越多的社会自治组织不断加入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具体承担着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提供,政府不再是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公共管理的主体结构从封闭性逐渐走向开放性。
多选题公共行政主体有哪些
1.公共行政的主体
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政府:负责全国性公共产品的提供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
2.公共行政的客体
国家事务:全国性统一的行政事务
共同事务:涉及区域较广、涉及利益集团较多、跨行政区域、需要
公共事务 多方面协调的事务
地方事务:地方性的行政事务
公民事务:涉及公民个人权利的事务
公共行政的主体是以国家行政机关为主的公共管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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