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有逻辑基础。
狭义上逻辑既指思维的规律也指研究思维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广义上逻辑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逻辑包括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形式逻辑包括归纳逻辑与演绎逻辑,辩证逻辑包括矛盾逻辑与对称逻辑。对称逻辑是人的整体思维包括抽象思维与具象思维的逻辑。
逻辑就是事情的因果规律,逻辑学就是关于思维规律的学说有时逻辑和逻辑学两个概念通用。从狭义来讲逻辑就是指形式逻辑或抽象逻辑,是指人的抽象思维的逻辑;广义来讲,逻辑还包括具象逻辑即人的整体思维的逻辑。自从十九世纪中期逻辑经常在数学和计算机科学中研究。逻辑的范围非常广阔从核心主题如对谬论和悖论的研究,到专门的推理分析如或然正确的推理和涉及因果关系的论证。
经济学的逻辑推理
米塞思说:“经济学,就像逻辑学与数学一样,是抽象推理的一种展示。经济学不可能是实验性的与实证性的。经济学家并不需要昂贵的仪器设备用于他的研究活动。他需要的是清晰思考的能力和在事件的茫茫迷雾中将本质性的东西从仅仅是偶然出现的东西里识别出来的能力。”这段话被奥派奉为经典。不过,窃以为,不过是一家之言,自说自话,不足为信。
逻辑学有抽象推理规则,数学有抽象推理的公理和公式。经济学如果只是抽象推理,那么根据什么抽象呢?如果离开现实的经济活动和历史上的经济活动,他米塞斯从哪里抽象?离开经济活动,抽象只能从米塞斯大脑里进行。这同臆想何异!?经济学抽象推理首先要继续对经济活动素材的整理使用。
经济学是研究人的经济活动的科学。可能很难进行试验。但一定可以实证。无论经济学家如何抽象推理自己的理论,最后必须放在经济现实中去验证。不能验证的经济理论是同意反复,很本也说不上经济理论。验证可以用经济数据,也可以用经济案例。不能验证的经济学,还能算是一门学问吗?
经济学要把握本质性的东西不能仅仅依靠偶然出现的东西。而更多地依靠多次频发的经济现象。只有足够的数量,才能反应质的东西。经济学规律如果建立在偶然性之上,那基础是不牢固的。
—闲话经济
经济学分析的逻辑起点是什么
不管东方西方,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对价值的看法。第一种看法是“客观价值论”,是多数派,是主流。第二种看法是“主观价值论”,是少数派,是非主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逻辑起点是前者,奥地利经济学派的逻辑起点是后者。
价值,泛指客体对于主体表现出来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可视为是能够公正且适当反映商品、服务或金钱等值的总额。在经济学中,价值是商品的一个重要性质,它代表该商品在交换中能够交换得到其他商品的多少,价值通常通过货币来衡量,成为价格。这种观点中的价值,其实是交换价值的表现。经济价值的本质是人类经济产品、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人类劳动作用。包涵创造产品的使用价值与创造生产关系的劳动价值。《资本论》中的价值概念特指交换价值,即资本关系下的本质。不能以局部范畴的价值代替一般的价值形态,同时一般的价值形态不等于局部的价值形态。价值的实践必须以一定的范畴确定。按照马克思经济学的观点,“价值”就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即产品价值。马克思还将价值分为使用价值某个物品使用的价值,如水有高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可交换其他商品的价值如黄金有高交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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