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地主阶级的军阀官僚统治中国,帝国主义操纵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人民过饥寒交迫和毫无政治权利的生活。1919年12月初,鲁迅从北京回故乡绍兴,看到故乡的破旧不堪和农民生活的贫困,用文学作品表达对当时社会不满,期望唤醒有良知的中国人。 鲁迅的《故乡》中的三个故乡,一个是回忆中的,一个是现实的,一个是理想中的,第一个是过去时,第二个是现在时,第三个是未来时。
鲁迅为什么要写《故乡》?
在鲁迅的记忆中,故乡是美丽的;但他回道故乡时感道的室故乡悲凉、落寞的凄惨景象 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农民的生活越来越苦,农村已经无可避免的走向了没落 (一)回忆中的“故乡”
“我”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带有神异色彩的美的故乡。
它的“美”,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感受得出来:
1.它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2.它是一个寂静而又富有动感的世界: 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3.它是一个辽阔而又鲜活的世界:
(二)现实的“故乡”
它是在现实社会生活的压力下失去了精神生命力的“故乡”。
这时的“故乡”是由三种不同的人及其三种不同的精神关系构成的。
1.豆腐西施杨二嫂
2.成年闰土
故乡的歌是一支清远的笛,
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
故乡的面貌却是一种模糊的怅惘,
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
别离后,
乡愁是一颗没有年轮的树,
永不老去。
鲁迅为什么写故乡
《故乡》的写作背景
鲁迅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十分悲愤,1921年1月便以这次回家的经历为题材,写了这篇小说。《故乡》选自《呐喊》。
小说作品
全文共6000多个字。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且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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