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即快递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金额可能超过收取资费的3倍以上。
2、酌定赔偿:基于保价条款被撤销或者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法官通过对寄件人提交的证据的判断,在内心确认寄件人损失的大概数额,但由于寄件人往往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从而做出一个折中裁定,即酌定赔偿。
快递丢了怎么赔偿标准快递丢了赔偿标准是快递公司丢失未保价物品,应当按照实际损失包赔,最高不能超过资费3倍的赔偿。
快递丢件赔偿标准: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保价的金额赔偿;对于保价的邮件快递,按照当事人遭受的实际损失来陪,但最高赔偿额不能超过收取的资费的三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快递丢失赔偿标准:快递丢了一般按照实际丢失的财产原价赔偿,不会加倍赔偿。如果是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也就是约定是几倍,就赔偿几倍。
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快递中转错了怎么赔偿
快递中转错了要看是谁的过错,以及是否由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如果是属于快递公司的过错,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快递丢失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法律分析:快递弄丢了的赔偿为:(1)应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包含保价等附加费用;(2)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3)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通快递丢失物品赔偿标准?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快递企业应注意
第一,要将有关赔偿的规定在快递运单背书条款中用较大字号突出。
第二,收寄快件时应提醒用户贵重物品要保价,并告知用户背书条款有关赔偿的规定。
第三,当快件发生丢失、损毁等问题时,应尽快与用户联系进行赔偿,向用户道歉并做好赔偿有关规定的解释工作。
消费者应注意
第一,寄递快件时应仔细阅读快递运单背书条款的有关规定,了解有关赔偿规定。
第二,寄递贵重物品要选择信誉好的快递企业并保价。
第三,应保管好寄递快件的运单底单,当快件发生丢失、损毁等问题时,要求企业赔偿。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快件丢失、损毁后,快递企业应怎样赔偿消费者?
未保价快件,包裹丢失的赔偿上限为人民币500元。
中通快递赔偿标准
因快递服务组织原因导致快件延误、损毁、遗失的,快递服务组织按以下标准赔偿:
1、延误:快件未按约定或承诺的时效送达的,免除相应的快递服务费用;
2、损毁或遗失:
物品价值在500元(含)以内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物品价值高于500元的,保价快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金额;未保价快件,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500元/票;
上述赔偿范围不包括预期收益、利润、商业机会等任何间接损失。
扩展资料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第八条 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一)邮政企业经营的邮政业务服务质量问题,具体包括:邮件(信件、包裹、印刷品)寄递,报刊订阅、零售、投递,邮政汇兑,集邮票品预订、销售,其他依托邮政网络办理的业务(不包括邮政储蓄);
(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快递业务服务质量问题。
第九条 消费者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消费者申诉受理范围;
(二)申诉人是与申诉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寄件人或者收件人以及寄件人、收件人的委托人);
(三)有明确的被申诉人和具体的事实根据;
(四)申诉事项向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后7日内未得到答复或者对企业处理和答复不满意,或者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投诉渠道不畅通,投诉无人受理;
(五)未就同一事项向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过申诉,或者已申诉过的事项有新增内容;
(六)申诉事项发生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产生服务争议或者交寄邮件、快件之日起一年之内;
(七)申诉事项未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受理或者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
中通快递-快递服务协议
国家邮政申诉网站-相关规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