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一般火灾、无影响火灾。
1、特别重大火灾: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重大火灾: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较大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一般火灾:
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按燃烧物的性质划分,火灾有那五种类型
依据国家标准消防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成A、B、C、D、E五类,分别指: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比如木材、棉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天燃气、氢气、甲烷、煤气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钛、锂、铝镁合金火灾。
E类火灾:带电设备火灾。如发电机、电缆、家用电器等。
火灾事故分为哪五个等级?
火灾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与特别重大火灾。
1、一般火灾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进行调查。
2、较大火灾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进行调查。
3、重大火灾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进行调查。
4、特别重大火灾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扩展资料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条 对起火原因已经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起火点和起火原因;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认定起火时间、起火点或者起火部位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前,应当召集当事人到场,说明拟认定的起火原因,听取当事人意见;当事人不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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