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保价商品的损失赔偿,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则是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实践中,在交递时填写的速运单的保价栏和非保价栏,其背面对应了不同的物件遗失的赔偿条款,托运人选择不同赔偿条款,即视为是双方的约定。快递企业与消费者的协议往往是快递企业制定的格式条款。为此,国家法律对格式合同进行干预。《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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