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并不是说什么都不能干的哟!并且孕妇在妊娠期间适当的干些家务劳动,对母子的健康都是有益的。但孕期劳动有讲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做饭
尽量不用手直接浸入冷水中,因为有可能受寒引起宫缩,而引发流产。早孕反应较重时,不要到厨房里去,因油烟和其他气味可加重恶心、呕吐。厨房最好安装抽油烟机,因油烟对孕妇尤为不利,可危害腹中胎儿。
打扫卫生
从事一般的擦、抹家具,扫地、拖地等劳作是可以的,但不能登高,不能搬抬笨重家具,更不可以蹲着压迫着肚子,同样应避免直接接触冷水。
洗衣服
不要使用冷水,不宜用洗衣粉,更不可用搓板顶着腹部,以免胎儿受压。晾晒衣服时不要向上伸腰,晾衣绳可放置得低一些。
购物
出去购物对孕妇有许多好处,比如可以使孕妇心胸开阔,也可以锻炼身体,因为购物走路,相当于散步。但也要注意,不宜行走过多,速度不宜快,不要穿高跟鞋,购物不宜过多,不能太重,一般不超过5千克为宜,避免在人流高峰时间去挤公共汽车,不宜到人群过于拥挤的市场去,另外在寒潮、大风等天气时不宜外出。
特别是在流感和其他传染病流行时,更不要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
总之,孕期,孕妇不能什么也不做,而是要做适宜的家务,但需对危险因素加以避免,这样就能保证孕妇的孕期生活、健康而有意义。
(实习编辑:朱燕梅)
关于孕妇的劳动法规定
关于孕妇的劳动法规定具体如下: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或者经济性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怀孕女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由本规定附录列示;
5、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6、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且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影响。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申请仲裁需要如下材料:
1、仲裁申请书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
4、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综上所述,我国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孕妇也是有很多照顾政策的,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更好行使自己的权利,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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