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李子骄 李硕琳 报道
近日,有网友爆料深圳一女子开豪车住豪宅买奢侈品,却申请到一套公租房,该女子还公然嘲讽买商品房的业主,引发网友的关注和质疑。
女子被质疑有房、炫富
还能申请到公租房
据网传截图,自2017年起,该名张姓女子就在微博等社交平台上高调分享自己的奢华生活。在她发布的内容中,曾有自驾游“油费8千多、过路费6千多、餐饮2万1左右”、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买包“28500,灯光下还带着点闪”、“没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鲍鱼饭和烤海参”等内容。
微博截图
而就在不久前,该女子入围了深圳市凤凰英荟城公共租赁住房三至四人认租家庭名单。公开资料显示,被誉为“网红”项目的深圳凤凰英荟城项目,是全国规模最大的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两种户型,分别为65平方米左右的二房及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户型。基准租金标准为19.62元/月·平方米。
入围名单
与此同时,她也被网友扒出,疑似有一套位于深圳南山区的房子,并且也曾入围天和南苑安居房项目候补认购家庭名单。
入围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的资料显示,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微博截图
住建局回应:
申请公租房不限制家庭收入
看起来生活富裕的张女士为何还能申请到公租房?对此,记者联系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作人员称, 申请此类住房的条件包括年龄、社保、住房情况等,“但不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另外,工作人员表示,申请人正常提交材料后,业务部门会对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是不会进入名单的,一般不会出问题,如有其他人发现有什么问题可以举报。”
媒体评论
“炫富女”喜提公租房?这事需要说清楚
这两天,深圳一名“炫富女”申请到公租房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据海报新闻报道,有网友披露,自2017年起,这名张姓女子就在社交平台上高调分享自己的奢华生活:自驾游“油费8千多、过路费6千多、餐饮2万1左右”、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买包“28500,灯光下还带着点闪”、“没啥吃的,吃了一天的黑松露鲍鱼饭和烤海参”等。
这样一名有住房开豪车买奢侈品的女子,却被网友扒出,前不久成功申请到了一套深圳市凤凰英荟城公租房。“炫富”跟“公租房”挂钩,这事儿里里外外都令人疑惑。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在社交平台上晒一晒自己的美好生活,倒也无妨。一般人即便对此有些羡慕,也总归是各人有各人的人生,无可厚非。只是,当这种“炫富”行为与公租房发生关联,问题显然就不那么简单了。
众所周知,公租房并非普通住宅,而是一种限定了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的政策性住房。其面向的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是一种进行公共租赁的保障性住房。
简单说,入住公租房是有门槛的。这门槛,就是收入低、住房条件差,也即公租房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而其申请、审核、复核,也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程序。
从深圳这名女子分享的个人生活状况看,其与公租房的“双门槛”并无关系。这样一名生活富足的女子,倘若真能申请到用于保障困难群体的公租房,究竟是哪个环节出现了疏漏,恐怕是有必要查清楚的。
公租房是一种兜底保障的政策性住房
当然,对于公租房“门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也规定,“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而现实生活中,一些城市也确实逐渐放宽了公租房的申领条件。就在前不久,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翟波也发文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镇常住人口住房、收入困难家庭。
但要知道,即便再扩展范围,也应遵循公租房基本的政策指向,即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其兜底保障的性质也没变。
去年9月,住建部副部长姜万荣在“中国这十年”发布会上表示,到2021年底,38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了公租房。通过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解决了大量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可见,公租房的保障性质从来没有改变过,也不应该被扭曲。至少在目前,通过公租房保障的“住有所居”,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对公租房申请人,深圳方面也明确了不得在该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等限制性条件。
针对此事,尽管当地住建部门工作人员已回应称,“不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但自称买房“刚交了钥匙,近100平”的该女子,是否确实已有住房,理应认真核查公布。而且,网友质疑该女子此前也曾入围当地某安居房项目名单,也宜有相关情况调查说明。
毕竟,目前仍在发酵的此事,不仅刺激着公众情绪,对地方政府以及公租房的公信力也是一种破坏,不能听之任之,而是要有一个清清楚楚的调查、明明白白的说法。也只有公开透明地把好入口关,力避有人不当得利,方能确保公租房兜底保障的政策初衷。
撰稿 / 龙之朱(媒体人)
深圳公租房是什么意思,申请条件
题主是否想询问“深圳公租房是什么意思,申请条件是什么”公租房是政府出建的,申请条件有四条。深圳市的公租房是由政府出资兴建,并按照一定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赁房屋,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公租房的租金相对较低,通常比市场租金低40%-60%。
1、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是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定并管理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家庭户籍在深圳市,且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税满一定年限。2、家庭经济条件符合规定的低保标准或住房保障对象标准。3、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住房或住房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安全、卫生、面积等标准。4、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何在深圳申请公租房
法律主观: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可以用比较低的价格租到的房屋,但是要进行申请的,申请公租房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公租房是什么?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由于各地申请条件不一样,下面也是整理部分内容,仅供参考:1、申请对象:城主要涉及这几类人群,凡年满18周岁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这些条件的人群都是可以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2、申请条件:①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需要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②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在市区无房等。③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无私有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④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当地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无私有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三、怎么申请公租房?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公租房的申请,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状况等,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2、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复审。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有不符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3、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法律客观:一、2019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二、公租房的特征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第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第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第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第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而《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因为以上的这篇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在全国各地都是适用的,如果并不懂的在官网上填写公租房申请表,那自己可以先到当地的住房保障局详细询问当地公租房申请的条件,然后材料一并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准备齐全还能减少不少时间呢。
深圳申请公租房由申请人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并提交家庭成员及其户籍状况;收入状况;住房和其他财产状况等材料。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下列事项,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
(一)家庭成员及其户籍状况;
(二)收入状况;
(三)住房和其他财产状况;
(四)其他需要申报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 住房保障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住房保障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扩展资料: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项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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