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
(1)点击指定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线报名。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并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或照片模糊取消报名资格),照片为jpg格式,30k以内,像素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报名截止日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4)报名期间,每日下午在宁波人才网公布报名人数情况,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报名数据。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4月16日-2023年4月20日。
2.将根据招聘单位设置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选择进入“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4月24日前联系陆老师确认,电话:83867521、83867523。
(三)现场资料审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时参加审核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料审核最终通过的报名人数,除面向招聘退役军人、残疾人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外,其余岗位不得低于职位招聘指标的3倍。如遇人员不足,则酌情核减招聘指标数(同一镇(乡)街道分类报名岗位核减掉的职位指标数,可以根据报考单位意愿取消或增加到其他类别指标中),对核减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将电话联系改报,并将调整计划在网上公告。
3.所需资料:
考生需携带打印的《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截图、社保缴纳证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残疾证、党组织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附加分项相关资料。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2023年5月13日9:30。
2.已通过现场资料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因考场原因,笔试时间和地点可能发生变化,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方可入校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100分,闭卷考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解决实际问题和写作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3比例(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1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公布。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最终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面试结束后第2-4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查看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公告。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等者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面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小数点后取多位,以小数点后分数高者优先。仍无法区别时,则面试加试。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已满足招聘计划需求,则不再安排递补。如招聘计划未完成,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顺次递补。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均纳入海曙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后备库,储备期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镇(乡)街道可根据需求情况在库中择优选录。
(八)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考察者淘汰,同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主动放弃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录
镇(乡)街道出现用人不足时,经区民政局统一,可根据缺额情况在海曙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进行选录,选录为双向自愿选择,由各镇(乡)街道自行组织,报上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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