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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大男婴被拐23年后寻亲:拐卖者当年留下假字据后离去,警方检方均已介入此事

来源:网络 作者:网友上传 时间:04-29 手机版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视频剪辑 舒隆焕

1997年,陕西安康紫阳县吴某某等人称家里养不起孩子,把当时两个月大的男婴带到河北邯郸涉县,被当地的代课教师杨女士收养。当时,吴某某自称是男婴的舅舅,留了一张写有男婴亲生父母姓名、居住地的字据作为证明后离开,两天后却又返回向男婴养父母索要了9000元抚养费,才最终离去。


1997年,拐卖者留下字据作为证明(受访者供图)

杨女士和丈夫为男童取名牛雨航,对其视如己出。养子成年后,养父母支持他去寻找亲生父母,然而,经警方和寻亲志愿者核查,牛雨航意外得知当年字据上的亲生父母信息是捏造的。他的养父母才意识到,当年的男婴或是拐卖而来。

今年3月9日,牛雨航跨越千里来到紫阳县、汉阴县寻找线索,欲与吴某某等人当面对质,对方却避而不见或含糊其辞。紫阳警方以该案已过法定追诉时效,不予立案。他随即向紫阳检察院提交申请立案监督。3月24日,紫阳检察院就申请立案监督举办听证会,检方表示吴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的行为成立,但根据1979年刑法规定,该案确已过了追诉时效。牛雨航却认为应当从其18周岁意识到被拐以后开始计算追诉时效。

目前,牛雨航仍在紫阳县等待听证会最终的答复,并继续寻找线索。检方表示,将督促警方扩大DNA比对范围,尽力帮受害人找到亲生父母。


牛雨航与2岁半时候的照片对比(央视网报道截图)

养父母要求男婴“舅舅”留下字据证明非拐卖

杨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1997年阴历三月的一天,陕西紫阳县一名男子和一男一女辗转将一名男婴带到涉县西戌镇东戌村,称家里养不起孩子,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询问了好几户人家,男婴却没送出去,“有人说这孩子看着奄奄一息,肯定活不了。”

杨女士称,吴某某等人把男婴送到她娘家时,全家人欣喜不已,却也担心男婴养不活或有先天疾病。当天,杨女士母亲同吴某某等人带着男婴到县医院检查,经鉴定男婴两个多月大,出生或有难产迹象,除了有急性肺炎和营养不良外,身体其他方面无大碍。

“第一眼看到男婴只有成人鞋底那么大,奄奄一息,让人揪心。”杨女士和丈夫还是决定收养这名男婴,但要求吴某某等人留下字据作为证明,证明男婴非拐卖而来,否则他们不敢收养,此外,将来孩子长大了想寻找亲生父母,也有迹可循。吴某某当场拿出身份证,写下一张证明,并留了地址,按下手印。

证明上,吴某某自称为男婴舅舅,吴某某1(女)自称为男婴大姨,郭某某自称为男婴叔叔,证明人为王某某。上面还留了男婴的出生时间,生父黄某某、生母吴某某2为陕西汉阴县人。


男婴被带至河北邯郸时穿的衣服(受访者供图)

杨女士称,当晚吴某某等人留宿于她娘家,第二天凌晨悄悄离开。过了两天后,吴某某等人又回到她娘家,索要了9000元营养费。这笔钱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看到穿着破破烂烂的男婴,还是硬着头皮向同事、亲戚借钱凑了9000元,交给了吴某某。吴某某等人又住了一晚,凌晨天还未亮便悄悄离去。自此,双方再无联系。

养父母鼓励养子寻亲,有生之年想见其亲生父母

杨女士曾是当地的一名代课教师,家里已有两个女儿,收养的男婴取名牛雨航。为了照顾儿子,杨女士辞职回家务农,丈夫一人上班,挣钱养家。

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养父母对牛雨航视如己出,尽管日常花销增多,还要存钱还债,全家人还是省吃俭用,生怕亏待了儿子。

在牛雨航3岁时,杨女士上房顶扫雪,听到屋内儿子从沙发上摔了下来,她情急之下从高空摔落,肾脏落下病根,后来得了尿毒症,至今未愈。

杨女士说,牛雨航上幼儿园、小学时,就有同学说他和两个姐姐长得不像,孩子就回家追着问,家人往往是一笑而过,“儿子那时候还小,说了也不懂,等再大些让他去找亲生父母。”

刚上初中时,杨女士和丈夫尝试告诉牛雨航,他是收养的。但孩子却不相信了,认为养父母在开玩笑,没有理会,家人也就没再提起这件事,“家人对我很宠爱,过得很幸福,长大了反而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牛雨航说。

2015年,牛雨航中专毕业,刚满18岁的他想去参军。养母不放心他,并没同意,但最后还是被养父说服了。2015年9月,牛雨航正式入伍。

养父母于2016年又一次向牛雨航提起他并非亲生的事,牛雨航依然没信。2017年,牛雨航回家探亲休假,养父母拿出了当年收养他时的一张字据,他才半信半疑。

“我一看证明上写有这几个名字,就很生气,没有理会。”牛雨航说,此事又一次作罢。

2020年9月,牛雨航退伍回到家乡,养父母决定再次鼓励儿子去寻找亲生父母。杨女士叮嘱他,“毕竟亲生父母给了你生命,再过几年我跟你爸就60岁了,有生之年也想看看他们长什么样子。”

“生了我又把我送人了,找他们干啥。”牛雨航埋怨道。但牛雨航养父却安慰说,“中国人都讲究落叶归根,让你找亲生父母是为了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我们这里依然是你的家,爸妈和姐姐是你坚强的后盾。”

发现字据内容有假,养父母支持养子回祖籍地找线索

2020年10月,牛雨航在宝贝回家寻亲网登记信息,全网寻亲。他在河北邯郸警方的帮助下,采血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经过多次比对,未匹配成功。后警方、寻亲志愿者继续帮他找线索。

然而,经民警及志愿者等多渠道调查核实,意外发现上述字据的内容均是编造的,所谓牛雨航亲生父母的签字都是假的。得知此消息,牛雨航全家震惊,他的养父母意识到,1997年被骗了,一定要找到吴某某问个究竟。


抄录的祖籍“Y库”分析结果地址(受访者供图)

牛雨航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21年3月,顺着假字据的线索,他电话联系上了吴某某。吴某某承认,立完字据走的时候向牛雨航养父母索要了9000元费用。吴某某还称,当年只是为了证明孩子不是拐来的,所以留下字据,而字据上父母名字是随便写的。

至此,寻亲线索暂时中断,志愿者建议牛雨航做一次“Y库”信息采集。2021年9月初,经专业机构鉴定,牛雨航的祖籍“Y库”分析结果显示地址在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漩涡镇吴家富、吴家元家系。该地址与上述字据中的“汉阴县”一致,此时牛雨航又看到了希望,认为距离找到亲生父母不远了。

2021年12月,牛雨航向陕西紫阳县警方求助。后紫阳警方让其邮寄了血液样本,进行核实比对。直至2023年3月初,仍没有亲生父母的确切消息,吴某某等人也不再接他电话。牛雨航养父母表示,愿意支持孩子前往陕西紫阳县、汉阴县找线索。

“养父母不希望我留下遗憾。”今年3月9日,牛雨航来到紫阳县。次日,紫阳警方受理牛雨航疑似被拐一案。13日,紫阳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牛雨航被拐卖案经审查已过追诉时效,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不久前,牛雨航还收到了汉阴县公安局出具的处理意见书:因目前距离事发已过去24年,部门利害关系人已经死亡,且中间环节人员身份不明,导致目前尚未查到牛雨航亲生父母。


紫阳警方受案回执及不予立案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涉嫌拐卖儿童成立,案件已过法定追诉时效

拐卖者居住地、祖籍地近在咫尺,牛雨航不甘心就此作罢。连日来,在紫阳警方的帮助下,他在当地寻找线索。“我想跟吴某某等人当面对质,哪怕给我一丁点线索就有希望,他们却避而不见,电话不接。”无奈之下,牛雨航向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求助,申请立案监督。

3月24日,在大约40平方米的听证会现场,申请人牛雨航,紫阳检察院、警方,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旁听人员等10余人参加。听证会结束后,牛雨航又一次失望了。

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一位参加了听证会的权威人士处获悉,听证会上检方表示吴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行为成立,但根据1979年刑法规定,该案已过了追诉时效。

当日,在听证会上旁听的寻亲志愿者王先生告诉记者,听证会上检方、警方表示经调查吴某某等人把男婴送到牛雨航养父母家,并收取9000元抚养费的过程是很清楚的,此后暂未发现吴某某等人新的犯罪记录,所以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应是吴某某等人收到9000元抚养费之日,20多年过去了,该案早已过了追诉期。

“从实际情况来看,此案被认定为超过追诉期,我难以接受。”听证会上,牛雨航提出,他2015年满18周岁后,才得知自己被拐卖,因此应当从18周岁以后开始计算追诉时效。

检方表示,牛雨航请求对其被拐卖案刑事立案、是否可从18周岁以后开始计算追诉时效等诉求,当地进一步研究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反馈,并督促警方扩大DNA比对范围,尽力帮其寻找亲生父母。


听证会通知(极目新闻记者舒隆焕摄)

18周岁以后计算追诉时效,尚无法律依据

北京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根据1979年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该罪的追诉期限为10年,如果没有特定事由,超过10年即不能再追诉犯罪嫌疑人;同时,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谭敏涛律师认为,在本案中,牛雨航要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行为进行监督,有助于有效保障受害人的利益,然而,从法律规定来看,牛雨航被拐卖案,已经过去了20多年,确实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该案中尽管牛雨航在18周岁之后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及有意识地知道权利被侵害,但刑法上的追诉时效制度,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拐卖行为的犯罪行为终了,到底是从拐卖之日起计算,还是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目前各方仍有争论,但实践中却倾向于认定拐卖行为是从儿童脱离监护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拐卖行为不属于持续状态,应当从儿童被拐卖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牛雨航认为应从其18周岁之后意识到被拐卖计算追诉时效,目前并无法律依据,“这也是拐卖妇女、儿童案件陷入追责困境的共性问题,嫌疑人无法被追责,受害人无法心安。”

谭敏涛律师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如果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很可能会对涉嫌拐卖儿童罪的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随后进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程序。牛雨航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拐卖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该案无法刑事立案,牛雨航还可以对拐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3月24日,牛雨航在紫阳县寻找线索(极目新闻记者舒隆焕摄)

实地走访半月仍无线索,会坚持向拐卖者追责

上述听证会结束后,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吴某某。吴某某称,当地警方已经找他调查了两次,1997年他和吴某某1从郭某某手中接过男婴,经工友王某某介绍送到涉县,被杨女士收养,“当时我只负责抱男婴到涉县,分到了1000元,其余的事得问中间人郭某某。”

郭某某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男婴是他从小舅子许某某手中抱来的,但许某某10多年前已去世,对9000元收养费去向及其他情况不清楚。

“来到紫阳县半个月了,但没有找到一点亲生父母的线索。”牛雨航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其间他还去疑似祖籍地的汉阴县漩涡镇走访了一次,“田凤村村干部招待我吃了饭,后来我见到了许某某的家人,问到我的身世时,他们含糊其辞。”

牛雨航告诉记者,之前得知字据上的信息是捏造的,最迫切的想法就是将拐卖者绳之以法,“寻亲之初,我与吴某某等人电话沟通时,他们没有一丁点悔过和歉意。”

“如果说我是被人拐走的、偷走的,这个我可以理解,我也见过很多父母丢了孩子之后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牛雨航说,“如果能找到亲生父母,我也会像对待我养父母一样对待亲生父母。”

杨女士说,家里人都希望牛雨航能尽快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我相信他找到亲生父母后,也不会丢下我跟他养父。”

牛雨航说,养父母一直都很疼爱他,支持他能找到亲生父母,而他也想告诉亲生父母,“儿子长大了,过得很好,在等你们团聚。”

一次次看到希望,又一次次地失望。牛雨航称,兜兜转转,他仍坚信吴某某等人是找到亲生父母的关键,他会继续在当地找线索,最终向拐卖者追责。

(来源:极目新闻)

见到疑似被拐卖儿童,普通人怎么应对?

最好的办法就是第一时间记住疑似人员的外貌特征,现在大家都有手机悄悄的拍一个照就可以了,然后立马报警,简单明了的说明现在在什么地方,那个人往什么方向去了,然后加个接警人微信或者什么的直接将照片发送过去就可以了。如果不方便拍照的就将疑似人员的穿着,颜色,身高,外貌特征等等说给接警人员就可以了。

说实在话,不要去学电视里面说的主动去找这个人打电话啊,或者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因为这时候疑似人员如果真的就是一个拐卖儿童的人,那么他很可能会怀疑一切。而一旦他怀疑了,随时可能就直接掏刀出来给你两刀。

有人还说大闹大叫,没事找事的吸引大家的注意力,这样也可以吸引疑似人员的注意力,让他停留在哪里看什么的。他是再做违法犯罪活动,还会停下来看热闹?有的还说大叫周围的人说他是拐卖儿童,我不否定好人居多,但是对方是一个歹徒,如果因为你的一声吼,对方进入紧张状态,反而从拐卖儿童到将儿童变成人质呢?而且好人多,但是如果当时很多人就没有好人呢?

我们不要把事情想得过于简单化,也不要过于复杂化,但是我们应该考虑到一个事情去做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之前我们这里就发生过拐卖儿童的,一个老师怀疑了以后就是拍了一张照,然后立马报了警,十多分钟以后对方就被便衣警察抓了,没有人员伤亡。如果当时这个老师大声说他是拐卖儿童的,或者是直接上去,十多分钟以后能够解救这个被拐卖的儿童和抓获这个违法犯罪的人吗?

我们不要因为看电视而过于把现实去电视化,电视里的坏人多死于话多,而现实当中的坏人是直接就给你一枪或者一刀解决了。我们遇见这样的事情能做的就是时间,第一时间拍个照,或者记住这个人的外貌特征,相关信息,报警给公安人员,公安机关是哪个地方都有派出所,会马上就近联系最近的派出所或者公安马上出警。我们不要因为自己好心的行为反而去激怒这个歹徒从而导致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最后想说的就是坏人不是傻子,我们也不是傻子,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那是一个歹徒。

男婴被拐19年后找到亲人是真的吗?

这位杀人狂于2003年11月27日被判处死刑,于2003年12月16日执行死刑,同时执行死刑的,还有他的同伙段智群。不过,这个杀人恶魔的情况与标题所说的有所出入,具体以下细说:

一、据马勇供述,割脸主要是为了让人认不出来,找不出线索。

在2003年5月-10月期间,马勇伙同女友段智群以中介名义诱骗单身求职女性到出租屋,杀害后分尸,并且脸部划花或剥离,并且分批抛弃,这些在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马勇及段智群都有完整的供述,目的是为了让人找不出线索。

然而,在2003年,手机已经渐渐使用起来,DNA技术也慢慢的完善,虽然当年的深圳布吉的发展没有现在那么快但是比起很多城市,却已经算较领先的,因此,破这起案件,虽然历时几个月,但是终于还是在2003年的10月12日把马勇抓获,而段智群则是在2003年的10月26日被抓获。

二、在他的案情描述当中,没有哄骗他人老婆私奔的环节,与他同住并参与杀人的段智群18岁与他相识,20岁作案,按法律相识时没到结婚年龄。

再说说这个“私奔”,在马勇跟段智群的批捕记录里,只谈到2001年他俩相识,在二人在2003年11月27日被判处死刑时的信息,段智群那个时间是20岁,按照我国的法律,并且以马勇及段智群在2001年相识(段智群18岁),在2003年4月就住在一起的供述,马智群就不会是他人的合法妻子,因为她还没到法定年龄。

因此,虽然马勇作案时的确是跟段智群同居,并且也是合伙作案,但是整个案情并没有所谓“哄骗他人老婆私奔”这样的环节,在当年的报道当中,却有着双方辩护律师对他们二人的评价,评价如下:

辩护律师:马勇听判颇平静“他(马勇)听了死刑判决,神情颇为平静,可能早就料到自己罪孽深重,难逃一死吧。”马勇的辩护律师廖耀雄说。根据廖的说法,43岁的马勇长相与社会上传闻的杀人恶魔相去甚远,“平时不言不语的”。

而女律师钟敏则用“既可怜又可恨”来形容她的当事人段智群。钟敏说,“段智群在经济上一直不独立,完全靠马勇养活,生活中的大小事宜也得全部听马勇指挥。”

三、马勇以介绍工作为由,诱杀12名求职女子,而不是14名。

再来说是人数的问题,在这起连环案件当中,受害的女子总共有12名,并且深圳的警方已经根据马勇与段智群提供的线索一一寻找到尸体,通知了受害者家属,在这连环杀人案当中,这两人的犯案就是为了劫财,并且无所不用其极。

他们会劫到的财物当中,有10部手机,还有其它财物等等,而详情里面,有一名受害人被劫的,仅仅只是一柄雨伞,这两个凶手可谓是丧心病狂。

较为庆幸的是,深圳的警方也是比较给力,在几个月内就已经把人抓捕归案,并且在同一年执行死刑,这样的恶魔级犯罪,真的是死有余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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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娃找到了。”刚接到深圳公安局打拐办的来电时,张云早和妻子胡军华正在工地上做工。胡军华一度以为是接到诈骗电话,“找了这么多年,真没想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1998年2月,张云早的儿子被他人偷抱,之后便毫无音讯,夫妻两人走上长达19年的寻亲道路。原本是小工地包工头的张云早,花光了绝大部分积蓄,为了更好找孩子,成为一名装修工,“线索在哪里,我就到哪里打工。”两人辗转了广西、广东、云南等多个城市、县城、乡镇,都没有收获。

2017年5月,张云早夫妇来到深圳打拐办,其二人血样录入全国DNA打拐库中。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很快就有了好消息:其二人血样DNA与一年前在深圳录入的20岁男子韦某DNA一致。

9月22日下午,在广东省深圳市刑事侦查局,张云早夫妇抱着失散多年的儿子,痛哭失声。

“对于警察而言,找到孩子

“三娃被偷抱走了!”

1990年起,四川人张云早和妻子胡军华就来到深圳打工,后来当起了小包工头,承包一些小型的工地项目。1997年,胡军华产下一男孩儿。此前,夫妻两已育有两女儿,还没想好大名,小名就称“三娃”。

1998年2月14日,深圳大雨,张云早夫妇永远忘不了那天。

当天上午,张云早带着数名工人外出结算工钱。胡军华像往常一样为工人们做午饭,由于无暇照顾8个月大的儿子,工地上一名工人“妖么”主动提出帮忙带小孩。

令胡军华没有预料的是,“妖么”一去不复返。

事后,据“妖么”供述,其因工伤赔偿、工资结算事宜对张云早心生不满。“妖么”在附近工地老乡饶德见怂恿下,将张云早的婴儿抱走卖掉,由饶德见联系买家。将该婴儿以8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出。

“三娃被偷抱走了!”胡军华哭喊着召集工地工人,一边报警,一边开始从周边寻人。

张云早所在的工地属于深圳市公安局龙华派出所的辖区,民警接警后就开始寻找丢失婴儿和“妖么”的足迹。

“我们平时只喊他 妖么 ,但一直也没问他的真实姓名,也只知道他是四川人。”张云早说。没有嫌犯的其他信息,在茫茫人海中寻人谈何容易,连续一周,张云早带着工人在周边乡镇四处寻找,都没有收获。

祸不单行,胡军华在寻人的夜路上,还被一辆突然冲出摩托车的撞个正着,上颚牙齿全部脱落,也被送到医院。原本幸福的小家,变得困难无比。

龙华分局龙华派出所民警雷迎博介绍,当年龙华派出所对此案展开侦查,发出协查并开展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但“妖么”和其同伙人员的真实身份无法查明,此案一直悬而未破。

寻人19年,DNA录入4月后家人团聚

过去19年,张云早夫妇一直没有放弃。

原本已是小包工头的张云早,为了寻找孩子,花光了绝大部分积蓄,又重回打工者的身份。

“包工地必须要在一个地方待很久时间,做个体打工者,比较灵活,可以自主选择地点。”张云早说,这些年,他都在打听“三娃”和“妖么”的线索,只要有线索,他们夫妻两就赶到当地去,一边打工,一边找人。广东绝大部分地区都走了一遍,还去过广西、云南。

每年过年、过节,张云早的饭桌上都会多摆上一双碗筷,“三娃,爸妈一直没有放弃在找你,快回家吃饭吧!”

4年前,张云早从原来的工人处才打听到原来“妖么”的真名叫王会建(音),四川大竹县人。同时还了解到,王会建可能在惠州市惠东县一带工地打工。张云早很快迁移至惠东县,一边打工,一边找四川老乡,寻找王会建的信息,可一直也没进展。

通过媒体宣传,张云早夫妇了解到深圳市刑侦局打拐办,并前来求助。

2015年至今,深圳警方总共已帮助135个被拐家庭团聚,近两年找回被拐人员失散时间最长为36年。

5月21日,打拐民警卢保磊为张云早夫妇做了血样提取,并导入DNA信息库中。经过4个月的等待,其二人血样DNA与20岁男子DNA高度疑似,后经深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比对鉴定确定双方符合亲生关系。

接到卢保磊电话时,张云早夫妇正在工地工作。“不会这么快吧!”胡军华一度以为接到了诈骗电话。直到确认是来自深圳公安的电话后,他们才确认:失散了19年的儿子真的找到了。

原来,“三娃”被拐后到并未离开深圳,初中毕业后他没有再上学,在当地打工当厨师。为了寻找自己亲生父母,一年前曾到公安局录入过自己的DNA血样。

9月22日下午,在广东省深圳市刑事侦查局,张云早夫妇,抱着失散多年的儿子痛哭失声。

如今已经长大成人的“三娃”韦某面对年迈而又有些陌生的父母,还有些不适应。

张云早说,现在让儿子回到四川老家,进入中专重新开始学习,“现在这时代,初中学历不够用,还年轻,先读书吧。”

全链条打击,拐卖嫌犯落网

“亲人团聚对于他们可能是最好结果,而对于我们而言,只是这起案件侦破的刚刚开始。”

深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打拐办民警卢保磊说,在这个拐卖案件中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必须全部抓捕归案。

卢保磊介绍,按照公安部积案攻坚行动的要求,深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立即牵头并组织龙华分局、龙华派出所成立“2·14”专案组。专案组通过调阅原始卷宗、询问受害人和当年侦办此案的民警,详细了解此案的案发经过,重新梳理案件线索。

根据韦某的养父韦某财提供的线索,8月28日,在龙岗区布吉下水径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韦木河成功抓获。

专案组顺藤摸瓜,9月13日17时许,在惠州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又在惠东县稔山镇好收成粮食公司米厂内将王会建成功抓获。二人对其于1998年在龙华拐卖并介绍贩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另一名嫌疑人饶德见,四川省大竹县团坝镇新生村人,已因癌症去世,户口也已被注销。至此,1998年龙华“214”拐卖儿童积案成功告破。

男婴被拐19年后找到亲人 面对父母有些不适应拐卖儿童的嫌犯王会建在惠东县被深圳警方抓获。深圳警方供图

警方查明,案发当日,王会建趁张云早的妻子胡军华洗菜做饭之机,便以帮忙带婴儿为由将其抱走。随后,王会建和饶德见二人将婴儿带至龙岗区下水径一家饭店,饶德见通过该饭店老板韦木河的介绍,将该婴儿以80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买家韦进财,王会建分得3000元、饶德见分得5000元,韦某财又给了韦木河介绍费2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会建已被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韦木河、韦进财被取保候审。

孙海洋再一次走入公众视野,这次是因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

孙海洋再一次走入公众视野,这次是因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

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嫌疑人只被建议判五年?此事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建议量刑法律依据是什么?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为何量刑不同?

微博截图

孙海洋认为量刑建议过轻

欲起诉索赔500万

2007年,时年4岁的孙卓在位于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铺门口被拐走。7年后,以孙卓父亲孙海洋为原型的寻亲故事被改编为《亲爱的》上映。又一个7年,2021年,孙海洋终于找回了他的儿子。

如今,孙海洋再次被舆论聚焦,6月14日,他在社交平台晒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

建议书中显示,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某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龙、吴某光的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310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拐骗儿童罪、窝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对被告吴某光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拐走一名孩子,给父母乃至一整个家庭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而他们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孙海洋如此表示,他认为这样的量刑建议过轻。

孙海洋对媒体表示,他咨询律师得知,检方也是依法建议量刑,因为警方没有查到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只是确认了拐骗罪行,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量刑。

他准备向吴某龙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包含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赔偿金500万元。“我不在意他能赔多少,只希望他能得到应有的严惩。”

资料图:一次认亲仪式现场。杭州市滨江公安 供图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

有什么区别?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找孩子找了十几年,结果最后人贩子判刑还没有找的年数多”。还有网友提出疑问,拐卖和拐骗都是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偷走,对受害家庭没什么区别,为何量刑不一样?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应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特殊情形,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比如说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奸被拐卖妇女,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但是一般的拐卖行为,是在五到十年之中进行量刑。

拐骗儿童罪,则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拐骗儿童罪来讲,五年是量刑的上限,而对于拐卖儿童罪来讲,五年是量刑的下限。

如何判定是“拐卖”还是“拐骗”?安翔解释,拐卖妇女儿童是以出卖为目的,进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拐骗儿童罪,不以出卖、交易为目的,通常情况下是把儿童拐骗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传宗接代,或让孩子替自己完成一些工作,对孩子进行奴役等。这是两者从立法上的不同。

在实践中要区分“拐卖”和“拐骗”,一是看客观上是否有出卖的行为,比如有无联系上下家、买卖交易等行为,不需要实际产生交易,只要开展相关活动就可以。另一个是看主观上是否有出卖的目的,通常情况下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依据去判断。

“在这个案子当中,很可能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抓住对方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卖的证据。所以,最终只能以比较轻的拐骗儿童罪,作为定罪量刑建议的依据。”安翔表示。

资料图:一次认亲仪式现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供图

“天下无拐”,还要怎么做?

一字之差,量刑却大不相同。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就曾提醒,公众应区分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后者不存在利益驱使和买卖行为,量刑相较前者更轻。拿符建涛一案举例,若“人贩子以送的方式送给他人抚养”的说法在此案中成立,那么该案件应属于拐骗儿童案。

安翔认为,不管是“拐卖”还是“拐骗”,从行为上都可能包含如非法拘禁、绑架等产生伤害的一些行为,其侵害的对象都是被拐的儿童。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精神上的打击都相当严重,破坏了中国人最珍重的亲情之间的连接。从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来说,目前的打击力度不足以对相关的行为产生震慑,也不足以与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相匹配,建议未来加大对拐骗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

此外,除了拐卖者,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建议从日常着手,实现“常态化打拐”。如严格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责任,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法在当地落脚、无法办理户口;加强被拐妇女儿童普查力度,铲除“买方市场”等。

还有专家学者认为,应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还有人呼吁买卖双方“同罪同罚”。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表示,对于收买方的量刑不应该低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她还建议,对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终身追责。

“从交易过程来看,‘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市场的需求滋生了大量拐卖儿童案件,收买和出卖在法律上有一种共犯性质。”安翔认为,过去立法时着重打击拐卖的一方,而对收买的一方量刑更低,或许是考虑到减轻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障碍。

而随着新的理论进步,社会环境的变化,比如警力配备,各种信息化、交通发达等情况,立法可以考虑做出适当调整,本着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提高买卖两端的量刑标准,更有利于打击拐卖行为

伤感故事,被拐卖的女人

孙海洋再一次走入公众视野,这次是因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

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嫌疑人只被建议判五年?此事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建议量刑法律依据是什么?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为何量刑不同?

微博截图

孙海洋认为量刑建议过轻

欲起诉索赔500万

2007年,时年4岁的孙卓在位于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铺门口被拐走。7年后,以孙卓父亲孙海洋为原型的寻亲故事被改编为《亲爱的》上映。又一个7年,2021年,孙海洋终于找回了他的儿子。

如今,孙海洋再次被舆论聚焦,6月14日,他在社交平台晒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

建议书中显示,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某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龙、吴某光的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310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拐骗儿童罪、窝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对被告吴某光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拐走一名孩子,给父母乃至一整个家庭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而他们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孙海洋如此表示,他认为这样的量刑建议过轻。

孙海洋对媒体表示,他咨询律师得知,检方也是依法建议量刑,因为警方没有查到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只是确认了拐骗罪行,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量刑。

他准备向吴某龙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包含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赔偿金500万元。“我不在意他能赔多少,只希望他能得到应有的严惩。”

资料图:一次认亲仪式现场。杭州市滨江公安 供图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

有什么区别?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找孩子找了十几年,结果最后人贩子判刑还没有找的年数多”。还有网友提出疑问,拐卖和拐骗都是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偷走,对受害家庭没什么区别,为何量刑不一样?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应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特殊情形,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比如说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奸被拐卖妇女,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但是一般的拐卖行为,是在五到十年之中进行量刑。

拐骗儿童罪,则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拐骗儿童罪来讲,五年是量刑的上限,而对于拐卖儿童罪来讲,五年是量刑的下限。

如何判定是“拐卖”还是“拐骗”?安翔解释,拐卖妇女儿童是以出卖为目的,进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拐骗儿童罪,不以出卖、交易为目的,通常情况下是把儿童拐骗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传宗接代,或让孩子替自己完成一些工作,对孩子进行奴役等。这是两者从立法上的不同。

在实践中要区分“拐卖”和“拐骗”,一是看客观上是否有出卖的行为,比如有无联系上下家、买卖交易等行为,不需要实际产生交易,只要开展相关活动就可以。另一个是看主观上是否有出卖的目的,通常情况下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依据去判断。

“在这个案子当中,很可能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抓住对方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卖的证据。所以,最终只能以比较轻的拐骗儿童罪,作为定罪量刑建议的依据。”安翔表示。

资料图:一次认亲仪式现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供图

“天下无拐”,还要怎么做?

一字之差,量刑却大不相同。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就曾提醒,公众应区分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后者不存在利益驱使和买卖行为,量刑相较前者更轻。拿符建涛一案举例,若“人贩子以送的方式送给他人抚养”的说法在此案中成立,那么该案件应属于拐骗儿童案。

安翔认为,不管是“拐卖”还是“拐骗”,从行为上都可能包含如非法拘禁、绑架等产生伤害的一些行为,其侵害的对象都是被拐的儿童。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精神上的打击都相当严重,破坏了中国人最珍重的亲情之间的连接。从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来说,目前的打击力度不足以对相关的行为产生震慑,也不足以与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相匹配,建议未来加大对拐骗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

此外,除了拐卖者,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建议从日常着手,实现“常态化打拐”。如严格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责任,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法在当地落脚、无法办理户口;加强被拐妇女儿童普查力度,铲除“买方市场”等。

还有专家学者认为,应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还有人呼吁买卖双方“同罪同罚”。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表示,对于收买方的量刑不应该低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她还建议,对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终身追责。

“从交易过程来看,‘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市场的需求滋生了大量拐卖儿童案件,收买和出卖在法律上有一种共犯性质。”安翔认为,过去立法时着重打击拐卖的一方,而对收买的一方量刑更低,或许是考虑到减轻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障碍。

而随着新的理论进步,社会环境的变化,比如警力配备,各种信息化、交通发达等情况,立法可以考虑做出适当调整,本着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提高买卖两端的量刑标准,更有利于打击拐卖行为

孙海洋再一次走入公众视野,这次是因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

我曾见过一个被拐卖的女人。

我和小伙伴在看电视,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突然闯进来,穿着一身男人的衣服,靠着墙角一屁股坐在地上,像一只找不到鸡仔的老母鸡似的瞪着眼睛东张西望。

我们被这个女人的出现吓得目瞪口呆。她很快就发现了我们两个小孩,颤抖着压着嗓门用一种奇怪的语调说:别告诉别人我在这里。

她是王瘸子家的疯子。小伙伴突然在我耳边嘀咕道。

我全身惊出一身冷汗。小时候除了狐精和狼抓人,大人们通常吓小孩的手段就是不听话以后给你买个侉子。侉子是我们那边对贵州四川那边女人的蔑称,只有一些娶不到老婆的老光棍才会拿出一辈子的积蓄去找人贩子买个侉子回来过日子。

那边的女人吃苦耐劳,据说那边的男人过得跟皇帝一样,天天啥也不干,女人就把事都干完了。村子里一些见过世面的人说。但是王瘸子成了村子里第一个买侉子的人后,在人们的心中有些观念瞬间颠倒了。

这个侉子是个疯子!当这样的言论开始流传之后,侉子等同于疯子这个概念得到人们的认同,吓唬小孩也开始用起了这个词。

我也听闻过一些这个侉子的事情,经常莫名其妙得大哭大喊,村子里只要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喜欢去围观,那女人跪在院子里被锁在链条上脸冻得发红,嗓子眼里仍然是在救救我救救我之类的词句。一些年纪大一点的人就打趣道:这是被妖魔附体了,得好好打打才能正常。王瘸子拄着一根沾满血色的木棍陪着笑露出憨厚的表情:就是,就是,愁的人不行。人们一哄而散之后,村子里便又平静一段时间。

偶尔听说侉子发疯跳河被瘸子捞回去一通打才恢复神智,或者是跳墙摔断腿被人抬回瘸子家又被一通打之类的新闻,有一种意识深深得根植在人们心中:离侉子远一点,她发起疯来什么都会做。

我和小伙伴假装看着成龙的,心里却一直在伺机逃命。这个机会很快就出现,趁着她一个不留神我们两个夺门而逃,小伙伴跑得快我心里一慌跌了个跟头,然后我感觉到一只粗大的手抓住了我的胳膊,一种难听而奇怪的声音在说别怕,么事。登时我便晕了过去。

醒了后,看见一圈人围着我,安静的人群才爆发出热烈的讨论声。

侉子要吸你的精气,要不是我们赶到你就死了。有人说。

后来小伙伴跟我说他跑出去之后看到十几个男人在找侉子,他立即把人领到家里解救了我。

因为此事,我感激了小伙伴很多年。

后来再没有听说过她的故事,有人说被打死了,有人说已经跑了。总之我再也没见过。

稍微长大一点后见识了很多事,知道了很多道理,以为发生在自己认知之经历外的事才会引起自己的诧异,但终于有一天我明白:重复发生的事只会不停得刷新你的认知,而不是在一次让你深刻之后变得平常。

一天,一个远方亲戚突然摆了一席酒召集家人去参席。在我印象里,这个远亲家也是一个穷光蛋,大儿子常年在外不回家,小儿子是个有名的怂包,四十多岁了还没老婆。

去了之后才知道,两年前他给小儿子买了一个媳妇,在家里关了两年直到生了个小子。听说有了孩子后买来的媳妇就不会闹着跑,所以才打算办个酒席庆祝庆祝。

那个怂包儿子有媳妇后便对媳妇百依百顺,媳妇要衣服就买衣服,要手机就买手机。没过多久,这个媳妇竟然真的跑了。

说来也怪,这个买来的媳妇跑了之后没多久远亲的一处窑洞突然被政府征用要修铁路,分了很多钱,还附送了一套楼房。

很多人纷纷上门给跑了媳妇的怂包儿子提亲,人们宽慰怂包儿子:只要有钱你想娶哪个就娶哪个。

这个怂包儿子却摇了头,说:孩子不能没妈,我还是想找我老婆回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也许是这个怂包儿子的诚心感动了这个媳妇,也许是这个媳妇在外面玩累了只能找到这么一个可以安身的家。

本来挺和美的一件事可以就此结束,大儿子突然出现了。理由很简单,要回来分家产。

怂包儿子从心智还是嘴皮上都不是老大的对手,这时怂包的媳妇说话了:大哥,你这样做不对。

怂包媳妇的话还没说完,老大就呛道:你个千人骑万人上的侉子也配和我说话?你回来不也是为了家产?

这个媳妇被说得脸红一阵紫一阵,没多久竟然疯掉了。疯掉之后不久便死掉了,据说是掉进汾河里淹死的。吹吹打打之后埋在深山里,了却了一段生死尘缘。

今天的故事到此结束,不想写什么结束语。陌生的人,请给我一只能续上的烟。

被拐卖的女人,一个女人被拐卖的过程

1、小雅的恶梦始于她十八岁那一年。那段经历改变了她的人生。以至于多年后,那一天发生的事仍然历历在目。

那一年七月,黑色的高考季,小雅落榜了。十年寒窗苦读,却没有换来金榜题名。小雅一下子失去了所有的人生目标。犹如堕落在深渊中,小雅吃不下睡不着。家里的电话一天到晚铃铃响着,微信QQ也一天到晚滴滴响着,小雅害怕这一切,她没有勇气面对。

最好的逃避方式就是出门散心了。去哪儿呢?她决定去云南。无数次在电视上看过云南的美景:香格里拉,西双版纳,泸沽湖这些都是她梦寐以求的地方。出门看看风景兴许心情就会豁然开朗。

她把自己几年积攒下的压岁钱拿出来,三千多一点,应该够了。连日来郁闷的心情舒缓了许多,灵魂像张开了一双飞翔的翅膀,不羁的血液在涌动着。她仿佛看到了香格里拉的蓝天白云,泸沽湖的清澈湖水。

给父母留下一张字条,她就整理行囊,踏上了旅程。她满怀欣喜,把落榜的不快丢在了脑后

2、火车上熙熙攘攘。上厕所的,冲泡面的,乘务员推着推车来来去去。

小雅四处张望,对面是一个抱孩子的大妈,臃肿,苍老。孩子在她怀里安静地睡着了。旁边是一个满口黄牙的大叔,穿得脏兮兮的,脚下放着一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小雅赶紧别过脸去。她累了,抱着大大的背包沉沉地睡着了。

再醒来时已经到了贵州。旁边的大叔下去了,上来一个看起来精明能干的中年妇女。打扮得清爽干净。小雅禁不住多看了她一眼。

那妇女也不拘束,掏出背包里的面包,火腿肠,茶叶蛋,还有两桶泡面放在桌上。小雅不自觉地盯着看,刚巧肚子不争气的抗议起来。

小姑娘饿了吧,一起吃点吧。她把一个面包塞到小雅手中,小雅有点不好意思。

没事的,小姑娘你吃吧,就当我是你姐,你可以叫我秀姐。从昨天出家门到现在都没吃过饭,小雅早饿了,听到妇人这么说,也不客气了:谢谢秀姐!狼吞虎咽起来。

很快两人便熟了,秀姐说,她家就在云南昆明,经常出去做点小生意,今天刚回来。

做什么生意呢小雅刨根问底。秀姐支支吾吾,最后说就是买卖点东西,赚个生活费。

小雅也就不问了。

秀姐热情地把她的给了小雅,让她有事可以找她,出门在外还是多认识一个人比较好。小雅连声道谢。

火车到昆明了,她们都下了车,互道再见。小雅看着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来接秀姐,然后匆匆消失在人海。她有些惊讶:长得那么丑还能娶上媳妇?

小雅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下午五点了,得赶紧找个地方住下。她背着沉沉的背包出了火车站。不远处有一家简陋的小旅馆。她想,今天先凑合住一宿吧,明天再去其他地方。

登记入住,第一步就卡壳了。小旅馆明确要求,必须有身份证,不然不能入住。她没有带身份证,身份证一直被妈妈保管着。

怎么办?小雅一筹莫展。她突然想起了秀姐。一个电话过去,秀姐就赶了过来。

小雅跟着秀姐来到昆明市郊一所新盖的小平房前,秀姐推开门拉着小雅进去。

小雅怯生生地张望,又看到了那个面相很凶的男人。看到她们进来,他兴冲冲的走过来:你就是小雅吧,秀姐都跟我说啦,这几天就在我们家住吧,别见外,就当在自己家一样。小雅微笑着点点头。

3、夜,静谧得可怕,窗外一片漆黑。

小雅沉沉地睡着了。睡梦中,她感觉有一股很大的力量撞击她的头部,随后就失去了意识。

醒来第一眼,发现自己在一间陌生的小屋里。周围一片狼藉。破旧的被褥凌乱地叠放着,潮湿的空气中有发霉的味道。

小雅的头昏沉沉的,抬眼看到一个身形瘦弱的男人。

蓬乱的头发,深陷的眼窝,厚厚的嘴唇。男人不难看,但脏兮兮的。沾满尘土的衣裤皱皱巴巴,活脱脱一副乞丐模样。小雅惊恐地盯着他,他只是傻乎乎地笑

门吱嘎一响,进来一个老妇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儿子,你有媳妇啦,花了五千块呢,你赶快给我抱个大胖小子!老妇人咧着没牙的嘴笑着。

男人有些怯怯的,不敢言语,只是用眼瞟瞟小雅,满脸通红。

小雅一惊,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拐卖了,被秀姐拐卖了!他们把她打晕后送到了位于这个偏僻农村的买主家。她们做的生意就是拐卖人口!小雅的头一阵剧痛,眼前一片漆黑,眩晕感袭来,她软软地倒下了

再醒来,睁眼便是那个傻傻的男人。他端着一只破旧的碗,盛着稀粥,只有零星几点米粒。

小雅流着泪不肯吃,生气地推了男人一把,男人一个踉跄,咣当,碗摔在地下,碎了。

老妇人闻声进来,只看到男人笨手笨脚地在捡碎碗片。

她顿时发怒了:小蹄子,刚来我家就打碎碗,真不吉利,打死你!边说边拿起旁边一根手腕粗的木棍朝小雅打去,小雅疼得龇牙咧嘴。

男人扑过去挡在小雅身前,别打她,是我不小心把碗弄碎的,不关她的事。

老妇人疑惑的看着他:真的?。真的。男人斩钉截铁道。老妇人转身骂骂咧咧地出去了。

你疼吗?男人心疼的望着小雅。小雅没说话,缩成一团,眼神空洞,仿佛被掏空了一般。

她定定的看着男人:大哥,求你了,让我回去好吗?我会让我家里人加倍还钱给你们的。

男人面有难色:我娘不让

小雅心如死灰。她想:不行,我得吃饱,找机会逃出去,逃出这人间地狱。

我饿啦,有东西吃没?小雅有气无力地说。

男人惊喜的看着小雅,她第一次主动要求吃东西。他乐颠颠的跑出去,不一会便捧来一碗粥。一样的清汤寡水,小雅眉头皱皱还是喝了。

第二天老妇人就张罗着给她和男人摆了几桌,也就算成亲了。

小雅一直伺机逃跑。无奈母子俩不离身,时刻跟着她。小雅不敢反抗,这里的人都是魔鬼,他们没有人性,这里多数的媳妇都是拐卖过来的。一有逃跑的,全村都会去追,追回来就是一顿毒打。她曾听到在寂静的夜晚传来女人凄惨的叫声

4、每天都是望不到头的黑暗。回家,是她唯一活下去的勇气。

好在男人对她很好,从不敢碰她。确切的来说,自从洞房夜,他想亲小雅,小雅气愤地踹了他一脚,差点让他断子绝孙后,他再也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日子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着。婆婆对她一如既往的刁难,男人对她一如既往的保护,她一如既往的想着逃跑。三个人各怀心事

肮脏的环境,落魄的家境,婆婆每天都在地里忙活。她被迫跟着他们出去插秧,收麦子各种辛苦的活计,她慢慢也学得游刃有余。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变成了邋遢的农村妇女,她心里有多么不甘只有自己知道。

男人总是捡重活干,怕她累着,晚上给她揉腿捏肩,慢慢地,小雅不再排斥他。她开始跟男人对话,像一对普通朋友一般。

他总是静静地听,也不发表意见。听小雅怀念妈妈,念叨手太粗糙,念叨没有麦当劳,没有肯德基。他不懂,不懂那些生辟的词,他总是憨憨地挠头笑着。她也不解释,有人能听自己说话就够了,小雅安慰自己。

又一次出地,太阳照得毒辣辣的,晒得人心烦意乱。小雅烦躁地坐在杂草丛生的地上,拎起一只水壶,大口地喝着水。

男人着迷般盯着小雅,微风轻拂着她的秀发,美得竟像画里的仙女。

突然,小雅身后有响动。男人定睛一看,一条剧毒的眼镜蛇正在对小雅吐着信子,随时都有袭击她的可能。他本能地扑过去,挡在小雅前面。

蛇一下子咬住男人,小雅吓得向后退去。婆婆看到儿子被咬,拿起镰刀把蛇砍成了几段。然后心疼地抱着儿子,吸毒,敷药。

小雅在一旁吓得瑟瑟发抖。男人朝她笑笑,没事啦,我好啦,不用担心的。小雅咬着嘴唇,重重点头。

他救了她一命,她很感激。

5、男人在家里休息了好几天。他总是没精打采的,只有见到小雅时才会笑。小雅被安排在家里照顾男人,婆婆一人下地。

她终于有机会逃出去了。

婆婆前脚刚出门,小雅就开始偷偷摸摸地收拾东西。带上平时积攒下来的钱,蹑手蹑脚走到男人床边。男人睡着了,轻轻地打鼾,小雅看了他一眼便急匆匆离开了。

小雅迈着大步,凭借着模糊的记忆和直觉,小心翼翼地踏上了出村的路。她很激动,心里满是期待。山路崎岖,都是坑坑洼洼的沟壑,小雅走得小心翼翼。

起雾了,路渐渐看不清了。山路转弯的地方,一辆农用车猝不及防地冲过来,小雅没来得及躲开,生生地被撞飞了

小雅以为自己再也醒不过来,以为要这样永远地睡下去了,直到她听到有人呼唤

她费力地睁开眼睛,是男人。他们在医院里。他趴在床边,头发零乱,胡子拉碴,眼睛红肿着。见她醒了,他傻傻地笑了。男人为她哭过,小雅忽然有些感动。

出院,回家。婆婆没给小雅一点好脸色:你个小蹄子,好吃好喝待你,你还跑,撞死你活该,可偏偏我这傻儿子还借遍全村的钱来救你,也不知道上辈子作了什么孽,遇上你这样不肖的儿媳她喋喋不休地咒骂。

小雅流泪了。男人借遍全村的钱来救她,让本来就拮据的家庭更加破败不堪,这是怎样的一种情意啊。

6、她想着为男人做点什么,暂时打消了逃跑的念头。和男人共同撑起这个残破的家的想法越来越强烈。

她提出开个小超市。村里买卖很不方便,如果他们抢占先机,会赚得盆满钵满。可是资金成了问题。小雅有见识,大胆地提出可以向政府贷款,以后赚了钱可以还上。

相信我,我家就是做生意的,跟我爸学,很快我们就能回本的,小雅信心满满。

男人听了小雅的话,不顾母亲的反对,贷款开起了小超市。

日子有条不紊地过着

早上蒙蒙亮,男人就带着小雅去山外进货。他们会为了省五块钱车费步行十公里,一路上说说笑笑,时间倒也过得挺快,两人的感情也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好。

小超市的收益很好,跟小雅预期一样,村里人买东西方便了很多。他们虽然累点但是生活渐渐宽裕起来。贷款还完了,借的钱也陆陆续续还上了,婆婆再也不会对她有什么抱怨,每天乐滋滋的去找村里老头老太太炫耀。

小雅脸上满是明媚的笑。三年了,她适应了这里的一切,每天下地干活,经营超市,把那个破破烂烂的家和那个男人收拾得清爽干净。她心里有了莫名的充实感,再也不把回家挂在嘴边了。

明天我带你去集市,给你点东西。你来我家,我还没给你买过一件像样的衣服呢。男人眼里闪着光。

好!小雅很开心。

他们依旧一个睡床一个睡地板,只是小雅心里渐渐有了甜蜜的感觉。

人来人往的集市,大大小小的商贩大声吆喝着,热闹非凡。小雅和男人穿梭在人群中,仔细挑选每一件新鲜的物品。

男人给小雅置办了好几身衣服,甚至还心细地买了一个漂亮发夹别在小雅头上。她有点意外:这个木讷的男人今天是怎么了?

热闹渐渐散去。男人拉着小雅走到长途车站前,塞给她三千块钱:我知道你一心想回家,现在你走吧。

小雅惊呆了,她梦寐已求的愿望实现了,心心念念的地方可以回去了!她激动地亲了一下男人:谢谢你!

车缓缓开走了,男人还停在原地一直张望

小雅坐在长途车里。心里说不出是啥滋味。有激动,有心酸,还有隐隐的不舍

7、小雅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家,跟两年前她离开时一样,充满了熟悉和亲近感。父母欣喜若狂,大宴宾客。每天家里都人来人往,亲友们都祝贺她的归来。

一段时间后,家里恢复了平静。小雅待业在家,无所事事。她时常想起云南那个偏僻的小山村,想起那个小商店,想起那个男人

生活了三年,她早已熟悉了那里的一草一木,她由一个娇娇变成了一个农妇,早已把那个家当成了自己的家,那个憨憨的,深深爱着自己的男人总是出现在她的梦中

小雅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人痩了很多。她感觉心里空空的,有一种东西在牵绊着他,那是来自那边的力量。她明白,她已经离不开那里了。

终于,在一个细雨蒙蒙的清晨,她又踏上了回那个家的路

被拐卖的女人,最后的结局

前段时间看到一则新闻,关于被拐女郜艳敏成为乡村代课老师。于是万般好奇地在百度百科上敲出郜艳敏三个字,得到的信息是这样的:

短短几行字,轻描淡写却触目惊心。我甚至怀疑百度的别有用心,才会写下这样对比强烈的介绍。一方面郜艳敏被拐卖至河北12年被以感动河北十大人物这样的称号被人熟知,甚至在三年后她的经历被搬上大荧幕,而现在,也就是距离她被拐卖的21年后,她仍然在河北的小山村,当着教师。

现在网上关于郜艳敏有许多口径不一的新闻,有说她曾三次自杀未遂,也有以她的口吻自述说是她求公公买下自己的。这样的众说纷纭只是因为我们都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媒体在事实和我们之间到底做了怎样的小动作,我们无从知晓。但是我想在这里谈谈那些被卖掉的女人。

20xx年11月20日,安徽省定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特大拐卖妇女案。团伙窝点有一处经过特别改造的囚室,全封闭的房屋没有窗户,只有两处巴掌大的孔洞。在这里,被拐女子遭遇各种施暴甚至性侵。受害女子多为精神障碍者。

20xx年5月31日,重庆警方将43岁的孙道权送回了她位于四川省泸州市的老家,孙道权张望着窗外。15年前,孙道权独自到浙江杭州打工,结果被一男子骗至偏远农村,被迫与其结婚生子。这15年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直到不久前才找机会逃出来。她说。警察让她打开手机,刚打开邢某(买家)的电话就打进来了,她不敢接。

如同上面两则新闻的案件,其实比比皆是。我们看到的只是人口贩卖这座巨大的犯罪冰山的一角。20xx年2月5号人民网上公布的一则新闻显示20xx年全国公安解救妇女儿童43万余人。而在这个43万的数字背后,还有没能被解救、正在遭受苦难的妇女儿童,到底有多少?谁都无法将这个数字统计出来。

每个省都有极其富饶和极其贫穷的地方,就像人也有高矮胖瘦。闭塞的交通是经济发展的最大阻碍,在西部或北部一些地形崎岖的地区,一个封闭的村落必然伴随着贫穷。在这样的环境下,村落里生活的男人就很难讨到老婆以传宗接代。就是这样的环境,催生了中国妇女被拐卖到山区的需求。

被卖到山区的妇女,要经历一些列痛苦的折磨,皮肉上忍受着毒打、强奸,心灵上要经历的痛苦是无法用言语去形容得。她们经历的不仅仅是一次肉体上的劫难,更是一次坠入深渊的心灵苦难。单单只是试想一下被当做生育的工具,被禁锢在暗无天日的小房间,被剥夺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所应该拥有的最基本的享受自由、幸福的权利,就足以让人深感无力。

当都市里生活着的年轻女孩们相约去喝精致的下午茶时,当小区里时髦的大妈们相约去跳广场舞时,她们可能很难想象在数千公里外的某个小山村里,有着一群生活在地狱里的女性。而这些命途堪忧的女性,原本是可以过上和她们相似的幸福生活的。

在惊讶于这样残忍的事实时,我们无法想象自己所生活的世界上还有这样可怕的事情发生。而人口贩卖罪行的背后,除了对人性的谴责,还有对制度缺失的无奈。

几个被拐卖到山村的妇女,只要确保不会有人将消息散播出去,没人会知道她们在此遭受的磨难。而如果当地的政府派人去解救,公安机构人员与村民发生冲突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一系列随之而来的问题,成了当地政府机构坐视不管的理由。从另一方面上谈,没有哪个地方政府愿意将这样的事情抖出来给自己抹黑。于是很多这样的小山村隶属的乡镇政府对妇女拐卖的事情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这些村庄的村民,团结一心,一方面向外掩饰着买卖妇女的事实,一方面串通一气互相包庇并且互相帮忙看守被拐来的妇女。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拐到山区的妇女成功逃脱的可能,几乎为零。

我们无法用自己的思维去谴责买下被拐妇女的山村村民,这就像我们无法要求猩猩有道德感。在那些村民眼里,妇女就是生育工具,买媳妇就是合理的,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也无法去质问人贩子怎么能昧着良心拐卖人口,因为问出来连那些黑心厂家、黑心作坊都会投来冷笑。在可恶的人眼里,可恶的事情也都是可爱的。

打拐不可能简单依靠公安系统去解决,因为只要有这样闭塞贫穷的小山村存在,就有妇女拐卖的市场。每一项犯罪都需要庞大的市场和丰厚的利益为根本才会存在和壮大,只有从需求上端去解决问题,我们才有可能再也看不到这样痛心的新闻。

被女人背叛的说说

一、也许她原谅你当初的背叛 但是他永远都会记得你背叛过他

二、我还没有成熟到可以原谅背叛

三、[轻于言誓而必心存背叛别指望那些会轻易向你承诺的贱男人懂吗]

四、一个人怕寂寞,两个人怕背叛。

五、轻易地许诺 更轻易地背叛

六、我会害怕很多你知道吗 我会害怕背叛会害怕不能和你走下去 我会害怕以后的生活不会有你

七、我们不要吵架不要离弃不要背叛不要欺骗不要随便说分开。

八、我以为闭上眼睛就可以没有背叛,我以为捂上耳朵就可以听不见欺骗,原来,原来都是我在自欺欺人罢了

九、你可以爱我 可以狠我 唯独不能背叛我

十、我永远想不到背叛我的居然是你们两个人。此刻没有词能概括你们俩丑恶的行为。--灵感来自于《失恋33天》

十一、有时心痛并不是因为那个你爱的人的背叛与离弃,更多的是你自己的不信任。

十二、昨天还海誓山盟、甜言蜜语,今天我们就势均力敌!你曾说你爱我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为什么要背叛、

十三、除了死亡 任何离开都是背叛

十四、多少你以为永远不会背叛你的人、就利用了你的以为

十五、背叛永远是你最相信的人给的

十六、忠诚只因背叛的筹码的不够

十七、我对他说,我背叛你,你就杀了我

十八、[最怕在用了真心之后 得到的是背叛]

十九、我讨厌背叛的滋味 -如果有一天你背叛了我 我一定会拼尽全力的去报复你-

二十、以前有多少我爱你 背叛了现在一个分手吧

二十一、还有什么比背叛更令人恶心

二十二、这社会很现实,靠人人跑,靠墙墙倒,只有靠自己才不会受到背叛的滋味。

二十三、用你的骄傲去面对世间的嘲笑,用你的冷漠去面对时间的背叛。

二十四、脸上的泪痕,是你对我背叛 最好的解释。

孙海洋再一次走入公众视野,这次是因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孙卓被拐案的嫌疑人吴某龙被建议判处5年有期徒刑。

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嫌疑人只被建议判五年?此事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建议量刑法律依据是什么?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为何量刑不同?

微博截图

孙海洋认为量刑建议过轻

欲起诉索赔500万

2007年,时年4岁的孙卓在位于深圳白石洲的自家包子铺门口被拐走。7年后,以孙卓父亲孙海洋为原型的寻亲故事被改编为**《亲爱的》上映。又一个7年,2021年,孙海洋终于找回了他的儿子。

如今,孙海洋再次被舆论聚焦,6月14日,他在社交平台晒出一份检方的量刑建议书。

建议书中显示,被告人吴某龙涉嫌拐骗儿童犯罪、吴某光涉嫌窝藏、包庇犯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吴某龙、吴某光的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2条、310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拐骗儿童罪、窝藏、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吴某光系累犯,建议对被告吴某光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拐走一名孩子,给父母乃至一整个家庭都会带来巨大的伤害,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恶劣,而他们拐走两名孩子长达14年。”孙海洋如此表示,他认为这样的量刑建议过轻。

孙海洋对媒体表示,他咨询律师得知,检方也是依法建议量刑,因为警方没有查到吴某龙存在拐卖的罪行,只是确认了拐骗罪行,根据现有法律只能如此量刑。

他准备向吴某龙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包含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赔偿金500万元。“我不在意他能赔多少,只希望他能得到应有的严惩。”

资料图:一次认亲仪式现场。杭州市滨江公安 供图

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

有什么区别?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找孩子找了十几年,结果最后人贩子判刑还没有找的年数多”。还有网友提出疑问,拐卖和拐骗都是把孩子从父母身边偷走,对受害家庭没什么区别,为何量刑不一样?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应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有特殊情形,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比如说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奸*被拐卖妇女,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但是一般的拐卖行为,是在五到十年之中进行量刑。

拐骗儿童罪,则指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使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拐骗儿童罪来讲,五年是量刑的上限,而对于拐卖儿童罪来讲,五年是量刑的下限。

如何判定是“拐卖”还是“拐骗”?安翔解释,拐卖妇女儿童是以出卖为目的,进行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行为。拐骗儿童罪,不以出卖、交易为目的,通常情况下是把儿童拐骗来作为自己的孩子抚养、传宗接代,或让孩子替自己完成一些工作,对孩子进行奴役等。这是两者从立法上的不同。

在实践中要区分“拐卖”和“拐骗”,一是看客观上是否有出卖的行为,比如有无联系上下家、买卖交易等行为,不需要实际产生交易,只要开展相关活动就可以。另一个是看主观上是否有出卖的目的,通常情况下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作为依据去判断。

“在这个案子当中,很可能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没有抓住对方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拐卖的证据。所以,最终只能以比较轻的拐骗儿童罪,作为定罪量刑建议的依据。”安翔表示。

资料图:一次认亲仪式现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供图

“天下无拐”,还要怎么做?

一字之差,量刑却大不相同。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阮齐林就曾提醒,公众应区分拐卖儿童罪和拐骗儿童罪,后者不存在利益驱使和买卖行为,量刑相较前者更轻。拿符建涛一案举例,若“人贩子以送的方式送给他人抚养”的说法在此案中成立,那么该案件应属于拐骗儿童案。

安翔认为,不管是“拐卖”还是“拐骗”,从行为上都可能包含如非法拘禁、绑架等产生伤害的一些行为,其侵害的对象都是被拐的儿童。犯罪行为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精神上的打击都相当严重,破坏了中国人最珍重的亲情之间的连接。从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来说,目前的打击力度不足以对相关的行为产生震慑,也不足以与其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相匹配,建议未来加大对拐骗儿童犯罪的惩治力度。

此外,除了拐卖者,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建议从日常着手,实现“常态化打拐”。如严格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责任,使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无法在当地落脚、无法办理户口;加强被拐妇女儿童普查力度,铲除“买方市场”等。

还有专家学者认为,应提高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还有人呼吁买卖双方“同罪同罚”。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张宝艳表示,对于收买方的量刑不应该低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她还建议,对拐卖犯罪分子(包括买主)终身追责。

“从交易过程来看,‘没有收买就没有拐卖’,市场的需求滋生了大量拐卖儿童案件,收买和出卖在法律上有一种共犯性质。”安翔认为,过去立法时着重打击拐卖的一方,而对收买的一方量刑更低,或许是考虑到减轻公安机关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的障碍。

而随着新的理论进步,社会环境的变化,比如警力配备,各种信息化、交通发达等情况,立法可以考虑做出适当调整,本着罪责刑相适应的角度提高买卖两端的量刑标准,更有利于打击拐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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