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5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简称《岗位表》)。
《岗位表》:点此下载或查看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6日16:00。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县、乡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05年3月6日以前和1987年3月6日后出生的),放宽年龄要求岗位详见《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所报考岗位确定的报考条件,详见《岗位表》;
6.限制户籍地或生源地(高考报名地)的岗位,户籍地为南江县的户籍登记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或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形;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9名。
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2023年3月24日15: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www.scnj.gov.cn/人事信息专栏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3年4月4日前通过考生之家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组织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岗位编码为2023302、2023305、2023306、2023307岗位笔试范围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国情省情、时事政治。
其他岗位笔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统一在2023年3月28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606室)现场办理加分事宜并提交相应资料(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方便现场办理加分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 28日(9:30至11:30,14:00至17:00)期间拨打联系电话0827-8227499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加分相应资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邮箱申请的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或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笔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查分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其中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等于或高于本次相同笔试科目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含递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审查。
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考条件的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编人员报考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人员需提供:由乡(镇)党委出具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经历、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7.通过邮箱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请提供加分依据资料原件。
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scnj.gov.cn/)公布,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考生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如:岗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待业;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四)《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考试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将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事业人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考生之家”等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南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监督电话:南江县监察委0827-8225189
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
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2.20.xlsx
附件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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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苏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58.210.143.5:8001/。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2月28日(周二)9:00—3月3日(周五)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2月28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8日—3月5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8日9:00—3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28日9:00—3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栏内获取。
2、通过初审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市人事考试院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请报名成功者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如有变化,将提前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58.210.143.5:8001/)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如有变化另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suzhou.gov.cn)公布。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管理岗位
1、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suzhou.gov.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管理岗位的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苏州市职业大学100-108岗位列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0512-65210129、65218373、69820064;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301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苏州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xl/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2022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随队家属与改革期间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家属。
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限崇左市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
需要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 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以下简称统称《岗位表》。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5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
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
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4月7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
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contents/405/6908.html)查询。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8:30-5月7日10:00。
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认真填写附件5《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二份到现场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招聘单位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
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
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
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
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政府网(www.czsjzq.gov.cn)、宁明县人民政府网(www.ningming.gov.cn)、凭祥市人民政府网(www.pxszf.gov.cn)、龙州县人民政府网(www.longzhou.gov.cn)、天等县人民政府网(www.tiandeng.gov.cn)、大新县人民政府网(www.daxin.gov.cn)、扶绥县人民政府网(www.fusui.gov.cn)、广西崇左人才网(www.gxcz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政府审批。
(二)经本级政府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箱真实有效。
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xls
附件2: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5:报名登记表(免笔试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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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锡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宜兴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日至2005年3月6日期间出生)。
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岗位对年龄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计算方法不变。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相当于本科学历。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9.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
2023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2023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于2023年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①2023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留学于2023年、2022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
②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23年3月3日至报名结束前已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③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2022年3月3日至报名结束前已退役的。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本公告中的考试与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同步进行,请报考人员选择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rsj/)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请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
考生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笔试费100元。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以及照片上传不符合规定、缴费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清晰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请考生注意检查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定。
2.审核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原件到现场核实确认)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建议考生仔细核对岗位及自身条件,及早报名,并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核减招聘人数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
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者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5-83236083。
(五)报名时,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阅读报名网站与本公告一并公布的《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并按其中规定进行报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9050-9051岗位除外)。
各类岗位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考试内容互不相同,专技其他类和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岗位具体岗位类别及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考试范围详见报名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9050-9051岗位单独组织专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另行发放。
9050岗位专业笔试内容:锡剧的历史、曲调、表演形式等;9051岗位专业笔试内容:锡剧的历史、曲调、乐理知识等。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研究确定的各类岗位的合格线确定,低于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根据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在1:3范围内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考生,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对拟参加面试(含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考生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
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考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等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资格复审其他注意事项:
(1)2023年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于2023年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4)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3)。
六、专业测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测试、面试人员,专业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9063-9066岗位将在面试前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为:新闻写作能力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9050-9051岗位除外)。
9050-9051岗位单独组织专业面试。
9050岗位专业面试内容为:锡剧经典折子戏表演、身段步伐组合;9051岗位专业面试内容为:自选曲目演奏、自选锡剧曲目演奏、现场视奏。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考生总成绩(9050-9051、9063-9066岗位除外)。
9050-9051岗位按专业笔试成绩占30%、专业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9063-9066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求和计算出考生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按要求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察要求等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报考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等岗位有关人员,还要按照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规定进行考察。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十、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新录用的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作满5年后方可调动。
十一、递补
因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第八点“总成绩计算方法”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
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
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二、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招聘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ixing.gov.cn/rsj/)上公布。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0-87985125;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0510-87986221。
十四、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3:2023年宜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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