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印发2023年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的通告
为给我市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规章,现就中高考期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18日)加强噪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控制建筑施工作业,合理安排工期,因特殊需要必须夜间(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需取得夜间施工证明并公告;特别要加强高考(6月7日至10日)、中考(6月17日至18日)时间的噪声自律管理。
二、各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下列干扰考生正常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
(一)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机械加工、切割、已交付使用建筑物装修、夜间进行运输装卸作业等活动;
(二)文化娱乐、餐饮等场所噪声污染,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场所活动,噪声扰民的;
(三)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健身、广场舞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过大音量的,以及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它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四)机动车、机动船舶、划龙舟等噪声扰民的,考试期间机动车、机动船舶驶入考点附近的;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我市生态环境、教育、公安、住建、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在考试期间要组织人员对考点学校周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等现场进行巡查,防止噪声污染,要落实考试期间值班制度,及时处置噪声干扰考试的情况。
四、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依靠社会公众进行监督。有关部门举报电话如下: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12345;
乐清市教育局举报电话:61526780、61529703;
乐清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清市公安局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19日
高考期间装修扰民怎么办
高考期间装修扰民可以打电话进行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噪声污染是无形的污染,却会对我们的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长时间待在噪声超出标准分贝的地方,轻者会出现恶心呕吐的症状,重者会对耳内各器官造成严重伤害,甚至会失聪。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2、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3、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通知
2022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通知(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2022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通知(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通知1
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公共建设局,市安监站,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xx年普通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xx招[xx]2号)要求,为控制考场周边在建工地考试期间噪音,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xx年6月6日18:00至6月9日18:00,我市考场周边在建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请各有关单位及工地(详见附件)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考试期间,请市、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通知2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xx年全国普通高考、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及中考即将进行,为做好考场周边建设工地施工噪声管理工作,确保xxx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区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避免工地施工影响考试,各工地应全面加强高考、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6月6—9日)和中考(6 月24—26日)期间,全区所有工地应停止打桩,中午和晚上停止施工,禁止所有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特别是考场及住宅小区周边相关项目务必高度重视,提前调整施工计划,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施工。
2、考试期间,请区质监站、区安监站对考场周边建筑工地的'。停工情况进行全天监督,一经发现有未停止施工的工地,要对相关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通知3各区住房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前海管理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xx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做好xxxx年高考和中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确保20xx年高考(6月6日至9日)和中考期间(6月24日至26日)我市考生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应全面加强高考期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在高考和中考期间,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提前调整施工计划,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噪声,严格执行环保部门噪声许可制度。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暂停办理申请高考和中考期间的《建设工程噪声作业施工意见书》。
三、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监督机构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巡查监督,及时制止影响考试环境的施工噪声作业。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通知4各建筑、市政施工、监理企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建设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高考工作,避免施工噪声污染,为高考创造安静的环境,根据《临朐县招生委员会关于xx年高考各部门工作分工的安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工范围
严格落实《临朐县招生委员会关于xx年高考各部门工作分工安排》中“每个考点(考点设在临朐一中、实验中学、临朐六中、新华中学共四处)及考生住宿地点(散布在全县城)周围1000米之内建设工地停止一切作业”的要求,决定县城范围内(西环路以东、东泰路以西、北环路以南、南环路以北)的所有建筑、市政、装饰施工现场必须停止所有作业。
二、停工时间
xx年6月6日12∶00至xx年6月8日18∶00。
三、监督检查
各建设单位特别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从维护广大考生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落实暂停施工的范围和时间要求,并做好停工期间职工外出活动等事项的管理工作。监理单位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停工措施。施工企业要利用暂时停工之际,全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围挡、防尘降噪、不扰民措施、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以及暑雨季施工等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规范有效。同时加强务工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培训学习等活动,坚决杜绝务工人员出现酗酒、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局属各职能单位要按分工加强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开发办负责,其它建筑施工现场由质监站负责,市政项目由市政处、城建处负责,自6月6日下午开始,派出检查组对施工现场实行不间断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处理,对接到或转来的投诉要按分工随时处理,确保施工现场停工到位、保持安静。同时要做好巡查记录,包括巡查人员、巡查路线、所查工程、巡查时间、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等要记录在案,有据可查。
通知人:
日期:
高考期间禁止施工通知5各建筑施工企业、各工程项目部:
7月7日、8日是全国统一高考时间,为确保我市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防止和减少噪音振动扰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在高考考点及考生集中入住的宾馆酒店、居民区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含装饰工程),从6日晚6时起一律停止施工,8日18时后方可复工。
二、位于非考点、考生集中入住宾馆酒店和居民区的建筑工地在高考期间上午11:30-15:00、晚18:00至次日早晨7:00停止施工。
三、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各工程项目进行部署,科学安排时间,合理调整工期,在规定的停工期间严禁施工,配合做好高考期间禁噪工作。
以上要求请各施工工地遵照执行,高考期间,我局将对建筑工地停工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对违反本通知要求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处理,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关爱考生,顾全大局,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承担企业应承担的责任。
特此通知。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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