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小区。资料图
5月10日,安徽滁州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于刺激楼市提出六大新政,其中最吸引购房者的一项,莫过于直接发放购房补贴,最高达到20万元。
“通知”提到,对在滁州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列入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给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给予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购房款8%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
此外,对购买市属国有企业或平台开发的楼盘,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人员,鼓励国有企业或平台再给予额外优惠。
滁州规定,以上补贴将按3:3:2:2比例分4年发放到位。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滁州将提升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至每年24000元。
购房契税方面,滁州规定受益财政应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50%的补助。
在财政补贴购房者的同时,滁州还要求新房明码标价,房价降幅不能超过10%。“通知”中称,新房网签价格不得高于"一房一价”备案价,也不得低于“一房一价"备案价的90%, 否则不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一年内竣工交付)可以进行团购活动,购房团体一次性购买三套或以上的话,新房网签价格下浮也不能低于备案价格85%。
滁州为安徽省经济体量第三大城市,东靠南京、西接合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核心区城市之一。2022年实现生产总值(GDP)3610亿元, 同比增长5.5%,增速领跑安徽全省。截至2022年末,滁州的常住人口有405万人,城镇化率为63.1%。
目前滁州市区新房平均价格在10000元/平方米上下,若财政补贴20万元购房款,约等于最高可补贴20平方米住房。
进入4月后,滁州楼市成交量转向平淡,这或许是该市发布新政的主要原因。根据当地房管部门网站数据,2023年4月,整个大滁州新房共成交1769套,相比3月份的2813套环比下降了37.1%;4月市区新房共成交596套,相比3月份的1096套环比下降45.62%。也就是说,在今年2月、3月迎来短暂小阳春后,滁州楼市又开始续跌。
目前,滁州楼市实行不限购、不限价、不限签,整体政策十分宽松,不过楼市回暖效果却不明显。
土地市场方面,滁州在3月底召开了土地推介会,诚挚邀请开发商前去投资,并宣布今年滁州计划推出52宗、共计5300亩优质地块,但其后尚未见土地成交。
4月中旬,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曾公示存量住宅用地情况,截至2023年3月31日,滁州市存量住宅用地项目共59宗,总面积524公顷,其中未动工面积达到了108公顷,未销售房屋的土地面积达到180公顷,有房企在当地拿地两年都未动工。
芜湖人才引进政策2022
1、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确认工作是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并实施的,主要用于芜湖市创业及西安市用人单位新引进或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2、从知识、能力、业绩及实际贡献三个方面,芜湖市高层次人才总共分为三个层次: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及领军人才以及地方级领军人才。
3、申请的人才必须具备基本条件,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疾病,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以适当的进行放宽。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芜湖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个人能享受的政策:
(一)购房补贴
对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可申请享受购房补贴。补贴标准:
1.企业人才:A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80%最高120万元一次性补贴;B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50%最高80万元补贴,C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30%最高40万元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按实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逐年补贴,最长不超过10年。
2.事业单位人才:A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80%最高120万元一次性补贴;B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50%最高80万元补贴,C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30%最高40万元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二)人才公寓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对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本人或以配偶名义在我市首次购买市人才公寓(首次购房)且为引进后购房的,可申请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补贴标准:
1.企业人才:A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80%最高120万元一次性补贴;B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50%最高80万元补贴,C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30%最高40万元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按实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逐年补贴,最长不超过10年。
2.事业单位人才:A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80%最高120万元一次性补贴;B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50%最高80万元补贴,C层次人才给予购房款30%最高40万元补贴,首期拨付补贴的1/3,剩余2/3补贴分5年兑现。
3.用人单位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按照每月租金80%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
(三)生活补贴
1.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对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可申请享受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补贴标准:
(1)企业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B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C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2)事业单位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B层次第1、2、3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第4、5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对C层次第1、2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第3、4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第5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3)对引进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携带未就业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一同落户的,每增加一名,每月增发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3年。
2.人才滚动支持生活补贴
对2021年7月30日后企业新达到C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和事业单位新达到C3层次及以上层次的人才,可按原程序重新申请人才认定,在享受此前人才政策基础上享受新层次的生活补贴,补贴期为3年。对此前认定过的人才,对同一条件不重新进行认定。补贴标准:
(1)企业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B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C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2)事业单位人才:对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7000元;B层次第1、2、3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6000元,第4、5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4000元;对C层次第1、2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第3类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句容再出重磅人才新政!买首套房最高享20万购房补贴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打造“句满意”最优人才生态环境,日前,句容正式出台了《句容市青年人才“金燕来巢”计划》,涵盖了科技人才奖补、专技人才奖补、技能人才奖补、人才生活补贴、创业社保补贴等十条政策措施,旨在吸引和集聚更多的青年人才来句回句创业就业。
句容市青年人才“金燕来巢”计划
为深入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持续推进“福地句才”工程、优化人才发展生态,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来句回句创新创业,为“一福地四名城”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支撑,经研究,制定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01创业项目支持
青年人才带技术、带资金、带项目来句容自主创业,经句容市“福地英才”计划遴选的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经创业大赛遴选的项目,给予最高65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02创业启动补贴
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人才,来句首次成功创业的,可享受6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500元/人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最高500元/月的场租补贴,场租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03创业社保补贴
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人才,毕业5年内来句容自主创业,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按每人每年15000元、12000元、8000元、4000元标准(最高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给予创业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04科技人才奖补
企业每全职引进一名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科技人才,给予企业10万元资金补助。(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05专技人才奖补
正高级、高级和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来句容企业工作,分别按8000元、5000元、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06技能人才奖补
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和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人才,来句容企业工作,分别按5000元、3000元、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07人才生活补贴
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人才,毕业5年内来句容企业工作,分别按每人每月1800元、1000元、600元、3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对来句容重点扶持产业领域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人才不受毕业年限限制。(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08人才安居补贴
“双一流”高校和在镇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人才,在句容企业就业5年内,在句容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分5年分别给予人才最高2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09人才落户保障
45周岁及以下人才,直接办理户籍迁入手续;45周岁以上人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可办理本市户口。(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10金燕专属服务
用好中学校友会、高校同乡会、海外同学会、留学人员亲属协会等平台,建立“金燕”资源库,加强常态化联系和工作对接。每年开展城市发展、人才政策、岗位信息“三推送”服务,定期举办座谈交流、回乡考察、校友联谊等活动。(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本文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句容人才
最高300万元安家补贴!扬州重磅人才政策大盘点,这些人购房有补贴
恰值楼市回暖,金九银十到来之际,相信很多年轻购房者都需要“一臂之力”。因此,我们盘点了扬州各区域的租房、购房补贴优惠措施,涉及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江都、仪征等,一起来看看吧~
生态科技新城
8月31日,生态科技新城举行青年人才友好先行区建设推进会暨人才“优享新十条”政策发布会。会上透露重磅利好:个人购房补贴最高42万!
生态科技新城人才“优享新十条”分为专项支持建设青年人才友好先行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引才育才奖励制度、持续培育本土优秀人才、全面加强人才综合服务等五个部分,其中最吸引买房人关注的,还是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为:
1、博士生每月租房补贴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
2、硕士生每月租房补贴从1500元提高到2500元。
3、本科生每月租房补贴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
4、全日制大专学历人才每月租房补贴500元。
购房补贴为:
1、博士生购房补贴从15万提高到30万,在新城辖区内购房的,再给予12万元一次性补贴,共计42万。
2、硕士生购房补贴从6万提升到15万,在新城辖区内购房的,再给予6万元一次性补贴,共计21万。
3、新增加本科生购房补贴,对高校本科、普通本科(技师)人才,分别补贴7万元、5万元,在生态科技新城新城辖区内购房的,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
4、对在新城全职创新或创业,并通过新城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的人才,入选后五年内在扬州首次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5万元购房补贴。
经济技术开发区
9月1日,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相关最新买房优惠政策终于落地,该项政策最高补贴16万。
1、首套房补贴6万元,首套二孩家庭11万元,首套三孩家庭16万元;
2、二套房补贴1万元,二套二孩家庭6万元,二套三孩家庭11万元;
3、三套房补贴1万元,三套二孩家庭6万元,三套三孩家庭11万元。
注意: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执行,有效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邗江区
8月1日,扬州4部门联合发布《邗江区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发放实施细则》,在读或在邗、拟来邗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5万元人才购房优惠凭证。
邗江区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发放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和购房范围
1、在读或在邗、拟来邗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参照大专及以上人才执行)。
2、在邗、拟来邗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为非邗江户籍的父母(60岁及以上)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用于养老。
3、区内户籍、有改善性需求(含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家庭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4、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新建商品住房”,是指现售、预售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
二、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标准及相关政策
1、在读或在邗、拟来邗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等第1类至第3类适用范围人员,均可申领人才购房优惠凭证5万元。
2、在读全日制大学生(大专及以上)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如父母一方拥有房屋共有产权,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符合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父母可以作为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3、适用对象可同时享受市、区两级优惠政策。人才购房优惠凭证与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房票不可同时享受。
三、人才购房优惠凭证使用管理
1、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是适用对象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用于抵扣等额房款的凭证,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样式由区住建局统一制定。
2、区住建部门及镇(街道、园区)负责发放2000张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每张价值5万元)。
3、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内有效(具体以适用对象在2022年8月1日后进行购买并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有效使用期为1个月(具体以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标注时间为准),逾期需重新申领。
4、人才购房优惠凭证的使用管理遵循“一人一证、一房一证、诚实守信、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不可叠加使用。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应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提现、不可拆分、不可转让、 不可赠与。
5、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由镇(街道、园区)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加盖专用章)后,向申领人核发人才购房优惠凭证。
6、申领人购房时将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及申领资料(复印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后,作为等额的购房款使用。
7、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将已收的人才购房优惠凭证、个人申请表、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开具的新建商品住房认购资金证明和首付发票报送至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结算。
8、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及申领材料发生遗失的,申领人应及时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9、人才购房优惠凭证申领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应退回,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邗江区购房优惠凭证适用楼盘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7月,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出台2022版人才新政。
2022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人才新政
购房补贴范围:
特殊贡献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最高购房补贴200万元;入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补贴50-20万元;全职博士(正高职称)30万元;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7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技师)5万元。如所购房屋在景区辖区内,补贴金额上浮5%。
租房补贴范围:
全职博士(正高职称)每月补贴3500元、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每月1500元、全日制本科(技师)每月1000元、全日制大专(高级工)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三年,其中名校优生补贴金额上浮50%。
江都
7月20日,2022年江都人才工作暨科技创新大会召开,江都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智汇龙川”工程 聚力打造人才发展新高地的若干激励措施》。
江都区人才租房、购房、生活补贴
对江都区企业新引进35周岁以下的全职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技师)、大专(高级工),三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5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租房补贴。设立“回乡奖励”,35周岁以下扬州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扬州籍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来江都企业工作的,三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招引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来我区实习实训期满30日的,给予企业(含新型研发机构)2000元/人奖励,给予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2000元,最长三个月的生活补贴。
根据人才集聚、税收贡献、研发投入比例等要素,从区“4+4”产业链重点企业、人才创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确定一批重点支持企业,对全职引进工作满6个月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三年内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2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对全职工作满二年的全国重点高校和世界前200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再给予2-4万元生活补贴。
对江都区企业新引进35周岁以下全职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技师)5年内在江都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含市级资金)。对全职引进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江都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50万、60万、70万元购房补贴(含市级资金)。对引进特殊人才在江都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含市级资金)。
仪征
7月13日,仪征市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相关政策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仪征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相关政策的补充意见
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给予房款3%的购房补贴。首笔付款发票和网签备案时间须在补贴期内。补贴资金由购房人凭网签合同、全额交款发票、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市住建局申领。
优惠政策须由各开发企业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填报补贴申请表,每月汇总一次后报送市住建局。在《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网签备案的房屋,因故解除或变更合同重新签约和在执行补贴政策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同时,鼓励未完成安置的拆迁户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意见》明确提出,未按拆迁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产权调换(同意转为货币化安置的)或未全额领取补偿款的拆迁户为未完成安置的拆迁户。补贴期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可给予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在首笔付款和发票、网签备案时间均在补贴期内的条件下,购房补贴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和具体金额由属地园区、镇确认后,以“房票”形式发放。在我市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可凭“房票”直接抵充购房款。补贴期内未使用的“房票”,逾期自动作废。
此外,《意见》要求,各园区、镇原则上不得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引导群众购置存量商品住宅,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政策。
年内30多地发购房补贴政策
年内30多地发购房补贴政策1、年内30多地发购房补贴政策,根据各地政府部门文件以及公开报道,今年以来,多个地区发布或调整对引进人才、医护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给予购房补贴的政策。从金额来看,有6个地区补贴金额达到百万级别,分别为杭州、苏州工业园区、南京江北新区、台州、南宁和济南。其中,杭州补贴额度居首,达800万元。
2、今年2月,杭州推出“战疫引才、杭向未来”八大举措,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对A类人才按“一人一议”给予800万元购房补贴,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购房补贴。
3、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南京片区和苏州片区也有相关政策推出。6月5日,南京江北新区(南京片区所属辖区)印发通知,实施区块链人才集聚计划,经认定的可享受300万元购房补贴。4月底,苏州工业园区(苏州片区所属辖区)出台文件提出,全职工作的人才按“一事一议”可获得500万元购房补贴。
4、此外,3月初,济南发布政策,重点高层次人才可享受100万元的购房补贴、长5年的住房补贴或长免租5年的人才公寓。同在3月,台州启动2020年度“500精英计划”,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300万元的购房补贴。
5、中新经纬客户端发现,在上述6个地区中,南宁是对此前政策进行调整。4月,南宁印发文件,扩大购房补贴发放范围,此后进一步调整,经认定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不再受引入到南宁的时间限制。
按照目前规定,南宁对A类人才予以200万元购房补贴,对B类人才予以120万元购房补贴,对C类人才予以60万元购房补贴,对D类人才予以40万元购房补贴,对E类人才予以20万元购房补贴。
重磅发布!南浔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来了!
近日,《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正式发布,速来看!_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
一、来浔就业或创业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副高及以上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南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东至吴江边界,西至白米塘,南至规划三环,北至吴江边界)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及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规定的,按照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层次标准适用,在银行按揭手续办结后(如有贷款)申请并按补贴标准一次性拨付。补贴标准是: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0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万,副高及以上专技人才、高级技师20万,全日制本科生、技师10万,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高级工5万。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
二、按照浔就创联办发〔2019〕3号文件首次申领购房补贴时,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需提供首次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及银行提供的按揭手续办结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贷款)原件及复印件。
三、“新象新牛”相关企业有关人才购房、租房补贴的上浮,以发改经信局文件为准。
四、夫妻双方均为2020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来浔就业或创业的,在南浔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存量房(二手房)住宅,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南浔区范围内名下无其他住宅类房产,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可同时享受购房补贴。
五、本补充意见自文件发文之日起执行。本补充意见与现有其他相关政策交叉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_《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政策问答
01. 《南浔区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第一条的施行时间是什么时候?对购房区域有要求么?答:《补充意见》第一条是阶段性的购房补贴政策,所规定的购房时间是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网签时间为准,购房区域是在南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东至吴江边界,西至白米塘,南至规划三环,北至吴江边界)。
02. 《补充意见》第一条施行之后,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答:来浔就业或创业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副高及以上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如果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规定的,按照其中一方可享受的最高层次标准适用。
03. 若按照《补充意见》第一条申请购房补贴,如何申请?答:按照《政策问答》附件所列的材料清单提供申请材料。依据《补充意见》的线上购房补贴模块目前尚在开发阶段,暂时需要线下申报,申报地址: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才服务窗口。
04. 《补充意见》施行之后,原购房补贴、房票奖励政策还继续执行么?答:南浔区原购房及房票奖励系列政策继续执行。主要包括《关于印发南浔区引进大学生购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浔就创联办发〔2019〕3号)、《关于大学生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浔就创联办发〔2019〕5号)、《关于印发南浔区人才购房房票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浔政办发〔2020〕46号)、《关于印发“梦泊新江南 才聚新家园”南浔区购房房票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浔政办发〔2022〕5号)。本《补充意见》第1条为新增内容,扩大了以往购房补贴的享受范围和年限等条件,第2-4条为对以往购房补贴系列政策的补充和明确,第1条与现行的购房补贴系列政策不冲突,相关内容如有与正在执行的其他政策交叉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若申请人同时符合多个文件规定的条件,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但不可重复享受。
05. 我在南浔工作十五年了,早于先前文件规定的起始时间2016年,社保缴纳在南浔,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及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想在南浔中心城区购房,《补充意见》发文后,我如果购房是否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答:《补充意见》第一条规定“来浔就业或创业的大学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其他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副高以上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南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东至吴江边界线,西至白米塘,南至规划三环,北至吴江边界)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及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06. “商住房”可否按照《补充意见》第一条享受购房补贴?答:《补充意见》规定了可享受政策的房产须为“新建商品住宅”,“商住房”不在本次政策实施的范围内。
07. 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及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如何解释?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湖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人才购房补贴及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房改房、一次性住房补贴、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以住建查询结果为准。
08. 按照《补充意见》第一条享受购房补贴后如果离开南浔就业如何处理?答:享受购房补贴后,须在南浔连续就业不少于36个月(以社保查询结果为准),如少于36个月,则需按比例退还相应的补贴金额。
09. 按照《补充意见》第一条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可以交易吗?答: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网签不能撤销和转让,取得不动产证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10. 申请购房补贴及房票奖励有时效要求吗?答:申请人须在满足申请条件后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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