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招远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
点击下载:2023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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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2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以报考。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
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3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
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从烟台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班学生〕;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已按照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除外;相关政策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招聘岗位均为综合类。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index.html)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烟台。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系统于2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
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月2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 9:00-11:3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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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事业编考试2023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事业单位考试面试
面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的备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2013年山东省烟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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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根据工作需要, 2013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2名, 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中专、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为准)、学历、学位等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见附件《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当年毕业的学生,下同)报考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报考相应符合要求的岗位,但报名前须已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六)应聘卫生类护理、医师岗位的,其毕业院校及专业须在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的认可范围内;
(七)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必须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其中学历为本科及以下的必须为师范类毕业生(“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非师范类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也可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
(八)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九)应聘人员除以下人员外,须为招远市生源(指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招远)或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下同)应聘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我市紧缺专业卫生类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
“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其中已享受定向招聘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定向由招远市输送的2012年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岗位仅限于烟体[2013]12号文件中招远市输送的2012年退役的优秀运动员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已就业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在职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所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招考回避、事业单位招聘回避等有关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三大类,招聘岗位和招聘数量等详见《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所载为准)、学历、学位须符合岗位规定要求(详见附件《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某一类的,按照相应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有关专业要求执行)。
1、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法进行。对恶意注册、填写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2、时间规定(以报名系统记录为准):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8:30—5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5月2日13:30—5月5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5月2日8:30—5月11日8:3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8日8:30—5月11日8:30。
3、报名及考务信息查询网址: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招远政务网)。
4、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且报名时间自动更新为最后一次登录时间。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新一代身份证。
(2)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招聘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对已完成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若发现尚未资格初审,在不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情况下退出报名系统时不要点击“保存”按钮,否则系统视为修改了报名信息,报名时间将重新计算)。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13年5月5日11:00前工作时间内向指定的电话(0535-8216837)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 2013年5月4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务于2013年5月5日17: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5月8日8:30—5月11日8:30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按上面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地点凭笔试准考证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笔试)。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再退费。上述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5月6日8:00—17:00工作时间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人事调配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和计划单列的招聘岗位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同类(指教育类、卫生类、其他类,下同)、同单位、同专业的非定向招聘岗位;非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调剂到同类、同单位的其他非定向招聘岗位(计划单列的研究生岗位必须在同类计划单列的岗位之间调剂)。其中已报考被取消计划的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应重新报考与被取消计划的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其他定向招聘岗位;若同类中其他单位没有相同招聘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同类中相同招聘条件的非定向招聘岗位,并按规定实行笔试总成绩加分。不愿服从调剂的,办理退费手续。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改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加分办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应聘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招远市驻军的现役军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且按规定批准随军的,随迁后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加5分。同时具有两项加分项目的考生,按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重复加分。其中已享受加分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和加分政策;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毕业生,无论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岗位,笔试均不再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2013年5月6日8:00—17:00工作时间内,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泉山路106号)四楼人事调配科办理笔试加分审核和现场确认手续。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和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派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随军家属须出具我市驻军的军官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信(须注明军官家属原工作单位名称、性质及所在地)和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随军报告表。对审核确认符合笔试加分条件规定的应聘人员,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笔试加分审核手续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计划单列的研究生岗位最终有效报考人数不超过规定进入面试范围比例的,经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
⑴内容:
①教育类 笔试内容包括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满分各为100分。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政方针、教师法以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任教学科的高中段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教学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②卫生类 笔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科 ,满分各为100分。其中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统一分为5类:临床医学、病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诊断、(医学)影像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预防医学统一考试西医临床试题;药学、西药学、中药学、临床药学、药剂统一考试药剂试题;中医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骨伤、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技术统一考试中医临床试题;护理、高等护理、护理学、中医护理、英语护理、高级护理、国际护理、助产(士)、高级助产、高等助产统一考试护理试题;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考试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照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占80%、法律法规占20%的比例计算笔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③其他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分别设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⑵时间:2013年5月11日
上午:9:00—11:00教学基础知识(教育类)
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类)
9:00—12:00 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其他类)
下午:2:00—4:00 学科专业知识(教育类)
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
⑶地点:见准考证。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所报考单位、岗位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名单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4人及以下为1:3;5-9人为1:2;10人及以上为1:1.5(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和减免笔试考务费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可免收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到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远市泉山路106号) 二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招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招远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在指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不齐的,视为面试弃权。考生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过程中,应随时登陆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关注查询相关信息,因考生原因未看到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内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限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办理就业手续的,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证明信式样附后)等。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如: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见简章中笔试加分办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面试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
3、面试
面试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试讲、综合素质答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专业技能测试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专业工作技能)。参加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新一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于面试当天现场集中向参加面试的考生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教育类按学科专业知识、卫生类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排序;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笔试加试,以加试后的总成绩确定出体检与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按各岗位的招聘数量对应聘人员等额进行体检和考核。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名单在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对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统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自理(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时间另行通知。首次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教育体育局、招远市卫生局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审查及考核工作。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次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弃权、取消聘用资格及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组织上统一分配到有关事业单位,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教育类的,具体聘用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应聘卫生类的,按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根据所报岗位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聘用人员是应届毕业生的,还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登录“招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 ) 了解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发布的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
咨询电话:
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8216837
招远市教育体育局 0535—8246326
招远市卫生局 0535—8153517
监督电话:
招远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0535—8232664
附: 1、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类)
2、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
3、招远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他类)
4、2013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2013年招远市其他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6、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7、应届毕业生应聘证明信(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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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 远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招 远 市 卫 生 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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