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次性奖励5万元。根据《赣州市赣州工匠选拔管理办法》:
第八条对选拔产生的“赣州工匠”,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
第九条在同等条件下,“赣州工匠”可优先参加技能研修培训、技术技艺交流等活动,优先推荐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评选表彰,优先推荐“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优先认定“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政府资助项目。
【拓展内容】“赣州工匠”是指我市各行各业中具有精湛技艺、高超技能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精益求精、严谨细致、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并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能工巧匠。“赣州工匠”选拔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以工作业绩为评价重点,把品德、技能、业绩等作为衡量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资历、年龄,突出业绩和贡献。 “赣州工匠”选拔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和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市人社局具体实施。每年选拔一批“赣州工匠”,每次选拔15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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