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拔方法和程序方面,《管理办法》提出,在评选年第三季度,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印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从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民政局。
“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专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且贡献突出的人员。
“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选拔坚持党管人才、面向基层、注重实绩以及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重点从城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社会工作者中遴选。
“海右”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每2年选拔1次,每次人数不超过50人(其中养老服务领域人数应占到总人数的1/3左右),管理期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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