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禁放区域+限放区域+限放时间)
禁放区域
本市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石岐街道、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南区街道、五桂山街道、港口镇为禁放区域;
限放区域
其他镇为限放区域;
可燃放区域
全市公墓园区为可燃放区域。
限放区域可燃放品种
本市限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为: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
限放区域可燃放时间
本市限放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
(一)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七(每日全天);
(二)元宵节当日、清明节假期、端午节当日、中秋节当日、重阳节当日、冬至当日(每日上午九时至二十时)。
限放区域规定
限放区域内农村地区在允许燃放时间外,因婚丧嫁娶和庙会等活动确需燃放鞭炮的,燃放人应当在燃放前到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燃放时间、种类、数量等;
限放区域内其他因重大节日、庆祝、庆典等活动确需在规定时间范围之外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经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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