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庭樾雅园人才优购房认购指南
庭樾雅园
认购期: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6日
售楼处地址:苏州园区朝前路31号庭樾雅园东门7幢
联系电话:0512-66777777
房源信息:
房源数量:165套
购房风险提醒
针对某些机构或个人散布虚假房源信息或不实承诺,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持理性消费,对以下几类行为加强防范:
1.对违反住房限购政策、住房金融政策参与众筹买房、代持买房等风险活动应保持高度警惕,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众筹买房、代持买房很可能因合伙人纠纷、代持人债务纠纷、房产调控和税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诸多风险。
2.请从政府或开发企业的官方渠道获取预售信息。购买或变相购买无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可能因企业自身债务纠纷,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无法交付、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风险。开发企业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房屋的,在销售现场应有相应公示,千万不要轻信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发布的无委托关系的房源信息,特别是“茶水费”“选号费”“内部房源”“清退房源”“更名房源”等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指南
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指南
政策原文: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
申请对象
1、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 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
2、申请人在本办法施行后,将家庭拥有的住房转移至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造成无自有住房的,自该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满两年后方可申请优购房资格。
注意: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补充说明:
①如果你具有博士学历(学位):
放宽社保或个税缴纳时间至3个月及以上。
②如果你是非本市户籍人才:
申请购买园区人才优购房的居民家庭应当首先满足苏州市房地产调控政策,具备购房资格,即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需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其中最近连续12个月应在园区缴纳。
注意:一个申请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只享受一次优购房政策。
所需材料:
(1)带身份证
(2)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
(3)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
(4)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无自有住房等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
申请时间地点
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并明确优购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 15 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认购。
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
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请购房
开发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预(销)售方案,并明确优购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 15 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开发企业取得预(销)售许可后集中认购期内,携带:
(1)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含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
(4)学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备查)
至开发企业指定的销售现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并出具无自有住房等的声明保证后登记认购。
注意:集中认购期结束后,开发企业不再受理优购房的资格申请。
第二步:资格核实
1、开发企业及销售人员在“苏州工业园区住房保障和人才优购房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实名注册。
注册后,销售人员将申请人家庭信息录入管理平台。
2、核实内容
(1)住房核实
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家庭在苏州大市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和已网签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信息。
如申请人家庭有已网签房产信息,须在 3日内提供该房产已登记且已转让的证明材料。
注意:限期内未提供的,申请流程自动终止。
(2)社保或个税核实
管理平台核实申请人社保或个税信息。
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保 12 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连续缴纳个税 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均符合申请条件。
但申请人社保缴交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且实际工作单位为非园区企事业单位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3)学历核实
销售人员登录学信网(
根据申请人的姓名、毕业证书编号或国外学历认证书编号等信息查询学历,并将符合条件的学历截图保存。
(4)销售人员将申请人的《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学历截图和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
第三步:复核公示
1、园区人才办对已上传的申请人学历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2、园区规建委将通过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园区规建委网站和开发企业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 3天。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申请人具备优购房购房资格。
第四步:集中选房
1、开发企业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并在现场进行公示。
优购房申请人根据选房顺序依次选购住房。
2、开发企业应将优购房选房结果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园区规建委备案。
3、集中选房后,开发企业可对外公开销售所有剩余房源(含非优购房源房)。
符合条件的优购房申请人未能选到优购房房源的,可与其他意向购买人共同参与剩余房源选购。
4、优购房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集中选房
1、开发企业须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并在现场进行公示。
优购房申请人根据选房顺序依次选购住房。
2、开发企业应将优购房选房结果及申请人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园区规建委备案。
3、集中选房后,开发企业可对外公开销售所有剩余房源(含非优购房源房)。
符合条件的优购房申请人未能选到优购房房源的,可与其他意向购买人共同参与剩余房源选购。
4、优购房申请人退订的房源不再作为优购房房源。
房源提供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当期价格备案后预(销)售许可前,由电脑随机抽取不少于项目当期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优购房。
苏州工业园区沁苏禧花园人才优购房线上认筹入口
线上认筹登记
认筹时间:2022年12月9日—12月15日9:00-17:00
认筹入口:点击进入
认筹须知:
1、本次认筹为全线上操作,客户注册登陆后在手机端口相应位置勾选或签名确认即视为客户已详细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全部须知和规则等,不对上述内容提出任何异议,操作勾选或签名的日期即视为签字之日。
2、认筹登记人即为本次购房的“买受人”,后续摇号、选房及签署《苏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中的签约主体必须与线上登记时提交的认筹登记人姓名、人数、电话号码一致,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更名或增减人数。认筹登记人应当准确完整的填写本人以及配偶的具体身份信息,后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修改,如信息提供错误无法完成在线选房、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由认筹登记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3、请务必使用认筹登记人本人所属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进行认筹,如果因登录选房系统的手机号码与提交申请时预留的号码不一致导致无法完成在线选房的,由认筹登记人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4、如认筹登记人违反《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及《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完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通过瞒报、虚报等方式骗取人才优购资格的,我司有权立即取消其选房资格及追究其他法律后果。无论我司对认筹登记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认筹登记人之前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无效、非法或不完整等情况或认筹登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则我司有权立即取消其已选定的房源而另行销售,我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同一户家庭只可办理一次认筹登记,获得一个认筹编号,每个认筹编号只允许选一套房源,如同一家庭用多套资料或同套资料多次办理,将取消参与本次认筹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客户本人自行承担。
6、如后续选房成功并需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该项目任一合作贷款银行有权核实其银行账户流水、征信等材料的真实性及自有资金来源,并审核可贷剩余房款额度。认筹登记人因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司有权取消其认筹资格且我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认筹金仅视为认筹登记人对项目房源有购买意向,并不作为成功购买房屋的保证。
8、认筹登记人在后续选房活动中,房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确认选房并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认筹金中100万元转为定金,其余部分转为购房预付款。若开盘活动结束后认筹登记人未能选中房屋,冻结资金将于开盘后次日内解冻,请及时关注资金解冻情况。
9、认筹登记人选中房源后应及时按照认筹登记时选择的付款方式办理线下签约、款项支付等事宜。
选房人需在线上选房活动结束后,于12/21-12/22日期间至沁苏禧花园签约中心:苏州市工业园区金尚路1号仙峰大厦北楼3楼如期足额支付相应款项、办理相关签约、贷款手续。若选房人未按照前述约定足额支付房款及办理签约和贷款等相关手续,即视为该选房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项目无需再行通知该选房人并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且项目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0、如认筹登记人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应由受托人持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书及认筹登记人本人资料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11、认筹登记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应以主管部门最终审核为准。人才优购政策相关事宜可咨询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人才办。
12、已报名通过的人才优购房申请人,如在人才优购房源选房过程中未能选中房源,且已按照非人才房源认筹金标准冻结资金的并需符合苏州大市范围购房资格的,则可以自动转入非人才房源选房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非人才房源申请报名等手续。
苏州工业园区颐和源_花园三期优购房认购指南
颐和源_花园三期
认购期: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6日
售楼处地址:钟园路466号
联系电话:0512-66906888
房源信息:
房源数量:184套
购房风险提醒
针对某些机构或个人散布虚假房源信息或不实承诺,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提醒广大购房者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持理性消费,对以下几类行为加强防范:
1.对违反住房限购政策、住房金融政策参与众筹买房、代持买房等风险活动应保持高度警惕,防范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众筹买房、代持买房很可能因合伙人纠纷、代持人债务纠纷、房产调控和税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诸多风险。
2.请从政府或开发企业的官方渠道获取预售信息。购买或变相购买无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可能因企业自身债务纠纷,或其他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无法交付、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等风险。开发企业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房屋的,在销售现场应有相应公示,千万不要轻信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发布的无委托关系的房源信息,特别是“茶水费”“选号费”“内部房源”“清退房源”“更名房源”等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