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杞县城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时间
杞县城区商品房购房补贴实施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止。申请人申请补贴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4月30日。
拓展资料:受理咨询
(1)受理地点:杞县便民服务大厅四楼住建局服务窗口。窗口受理电话:13569509678;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5:00;
(3)政策咨询:杞县稳住经济大盘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417房间)。咨询电话:0371—28285699。
滁州购房补贴政策2023
2023年滁州购房补贴政策如下:
5月10日,滁州市房地产工作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措施》提出,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受益财政给予购房者实际缴纳契税的50%补助。享受财政补助政策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补助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于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凭不动产权证、网签备案单、契税完税证明办理。
对在该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列入市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的,给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购房款10%的购房补贴;给予大专(含高职院校)毕业生购房款8%的购房补贴。
享受补贴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办理除配偶外的该住房预告登记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
购房补贴的意义
购房补贴,顾名思义就是在城区购置首套居民住宅或2套改善型一般居民住宅(不包二手房),买房人不管户口在市里或市外,城镇或农村,在符合条件的状况下,都是能够申请购房补贴的,每套房只补助只总房款的35%。
购房补贴通常是企业给员工提供的福利,只要企业员工购买房子,企业就能够按相应的比例为员工提供相应数量的补贴。买房人在指定的楼盘买房,那么久可以获得购房补贴。
补贴可以让购房者轻松购房,按照我国有关部门统计:购房者收入跟房价差距30%左右的,其购房补贴则为房价的36%,彻底弥补了此差距。购房免息形式,不仅降低了买房款,还降低了月供支出,接着通过降低支出形成财富逐步累积,使百姓买房从一路压力转变成逐步轻松,真正体会到了居有其屋的幸福。
以上内容参考滁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启东市购房补贴申领指南启东购房贷款政策
根据市住建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购房补贴项目名录,并通过住建局公众号和市房地产业协会网站对外公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自愿向住建局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加入名录。
购房人在购房补贴名录中购置家庭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购房补贴。
补贴时限: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补贴之日止,以开发企业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申请时间为准。
二、购买二手住宅补贴
在城区购买二手住宅,按不动产登记面积,由市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契税缴纳金额。
补贴时限: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补贴之日止,以不动产权登记时间为准。
三、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
购房人属本市户籍;或虽非本市户籍,但购房人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或在本市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一年,在本市城区购房补贴项目名录中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宅,在2022年5月27日已生育二孩或三孩,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其中有一子女未满18周岁,以户籍登记或出生医学证明为准。对已生育二孩的购房人家庭由市财政给予4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已生育三孩的购房人家庭给予6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以上两项不重复享受。
补贴时限: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补贴之日止,以开发企业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申请时间为准。
四、人才购房补贴
购房人与启东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保满六个月
;或领取营业执照满一年且有纳税申报记录。在我市城区购房补贴项目名录中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宅的,由市财政按以下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1.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或高级工及相当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300元/平方米;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及相当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500元/平方米;
3.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或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及相当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800元/平方米;
4.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正高级职称及相当层次人才,补贴标准为1200元/平方米。
以上四项补贴按购房人家庭中最高学历或职称标准申请,每个家庭只享受一次。
以上补贴与我市已出台的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可自行选择。
补贴时限:自2022年5月27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补贴之日止,以开发企业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申请时间为准。
五、关于网签备案购房合同的变更撤销
2022年5月27日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在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备案又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相应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间,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又撤销另行签订购房合同或变更购房合同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政策执行期间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在执行期结束后撤销网签备案的,取消相应购房补贴;仅变更购房合同部分条款但未更换购房人的,可享受相应购房补贴。
六、购房补贴申领要求
提交申请时间:
购买新建商品房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起三十日内;购买二手房自取得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起三十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本细则出台前购买新建商品房已网签备案,购买二手房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提交申请时间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顺延三十日。
补贴发放时间:
自所购新建商品住宅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受理二手房交易购房补贴申请三十日内。
各部门职责:
1.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交易中心按各自职责审核购房人补贴资格文件,或出具相关证明;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受理购房补贴申请资料,确认是否符合补贴标准;
3.市财政局审核购房补贴资料,支付购房补贴,资料归档。
申报资料:
1.申请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
购房人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
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不动产销售发票复印件。
后两份资料在补贴申请时向财政部门提供。
二孩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和人才购房补贴所需资料详见相应申请表备注。
2.申请购房二手房补贴
购房人身份证明;
二手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不动产销售发票复印件;
契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七、补贴申请流程
1、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人根据补贴类型分别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
卫健委受理确认二孩三孩补贴资格
人社局受理确认人才补贴资格
房产交易中心窗口统一受理上述资料,审核合同网签申请时间、是否属家庭首套或二套购房,并移交住建局
住建局受理材料,确认后每周移交财政局存档
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后向财政局提交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不动产销售发票复印件
财政局审核,发放补贴
2、二手房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人填写购房补贴申请表
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审核二手房交易网签时间、不动产登记时间
住建局受理材料,确认后每周移交财政局
财政局审核,发放补贴
八、有关说明
1.本细则中涉及的购房补贴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的证载房屋面积为准,不含储藏室、车位、车库、阁楼的面积。
2.城区:指汇龙镇、惠萍镇和启东经济开发区范围。
3.新建商品住宅: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后,向社会公开销售的市场化商品住宅。不含安置房、人才公寓等面向特定对象销售的住宅,以及通过拍卖、裁决、工抵等方式销售的住宅。
4.二手住宅:指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购买的存量住宅,不含通过拍卖、裁决等方式购买的存量住宅。
5.家庭首套商品住宅:购房人家庭于本次购房时在本市无商品住宅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记录和住宅不动产登记记录。家庭成员含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6.二套商品住宅:购房人家庭于本次购房时在本市只有一套住宅不动产登记记录。
7.本细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解释。
九、特别提醒
除二手房购房补贴外,本次购房补贴对象仅限于在公布的购房补贴目录中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
【拓展】
临沂购房补贴第十一批公示时间
2023年04月23日。根据临沂市住建局可知,临沂市中心城区新购商品住宅补贴申请合格名单公示(第十一批)是在2023年04月23日。购房补贴指在城区购买首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购买者不论户籍是市内还是市外、城镇还是农村,购房者在指定贴息的楼盘即可获得全额补贴补助,每套补助只补总房价的35%。岳阳购房补贴政策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减轻购房者负担、活跃供需两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发,出台了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实行住宅用地出让优惠、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支持人才购房需求等15项具体举措。契税优惠50%,买首套房可获1万元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出推行契税优惠和购房补贴,在岳阳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在岳阳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上述补贴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对符合《中共岳阳市委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发〔2021〕17号)要求,且在市城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人才,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及市级以上(含市级)领军人才2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含原985、211高校)本科毕业生3万元,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2万元,正高职称人才20万元,副高职称人才6万元,高级技师15万元、技师6万元。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通知》解读,《通知》适用范围在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市城区(包括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经营行为、购房人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交易行为、购房人的住房按揭贷款(含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及住房租赁等适用本政策。
住房按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在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方面,《通知》明确,住房贷款利率首套为5.1%及以下,二套为5.46%及以下,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从公积金贷款方面来看,岳阳市统一执行8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可达到所购住房价款的70%,二套房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D、E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在岳阳购买首套住房,均可按首套房政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120万元;外来务工人员在岳阳缴纳住房公积金且在岳阳市城区购买住房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而在住房贷款或租金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方面,满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首套房购房人,可选择首套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或住房租金中一项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按1000元标准扣除,住房租金每月按1100元标准扣除。
非住宅用房经批准可变更为住房等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规定,对于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公寓、营业性商业用房),经申请批准可变更为商品住房或企业自持租赁住房,支持以适当比例改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及时向水、电、气经营单位和物业主管部门报备,其用水、用电、用气和物业费执行居民收费标准;非住宅用房经批准后变更为住房的,其土地使用年限不变;金融机构加大购买非住宅商品房支持力度,购房人可享受住房金融贷款同等的支持政策。
而在土地出让优惠方面,《通知》明确,将住宅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出让成交之日起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此外,《通知》提出优化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将项目预售资金、开发贷款、个人购房按揭贷款等全部纳入项目资金监管范畴,实行三方监管,确保相关资金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开发企业可暂缓储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实现销售收入后在资金监管账户上留足项目资本金,存量项目资本金可提前一个节点申请解控。
2023年购房补贴政策
法律主观:关于购房补贴的政策:领取购房补贴需要购房者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购房所在地房管部门开具的首套房证明至各级财税部门,根据规定交纳有关税款办理补贴领取手续,经单位核定通过按月发放。
法律客观:《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及使用办法》第六条
单位应按规定核定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每月发放工资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单位将职工按月发放的购房补贴缴存到受托银行,计入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住房未达标老职工的差额补贴经批准发放后,应由单位按规定缴存到受托银行,计入职工购房补贴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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