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指南(方式+条件)
申报条件
2022年、2023年企业使用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简称紧缺高技能人才),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申报年度人数给予600元每人的奖励。紧缺高技能人才须在宁波累计参保缴费满3年,参保情况以申报年度12月份为准。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派遣员工的由实际用工企业享受。
申报时间
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
申报入口
“甬易办”平台
申报途径
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通过“甬易办”平台向企业纳税地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纳税地为市级的企业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县、市)人社部门申报。申报时提供如下材料:
①《企业引进培养使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申报表》;
②在用紧缺高技能人才为派遣员工的,企业须提供派遣协议;
③非宁波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zscx.osta.org.cn/)或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jdjhCertQuery.jsp)查询截图。
审核拨付
区(县、市)人社部门收到企业申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核,逐一核实申报情况是否真实,并根据情况查询书面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甬易办”平台发放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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