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佛山南海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的,应予以劝阻。经劝阻无效的,有权向公安、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110(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88219286(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119(火警电话)
根据《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举报奖励的办法》第四条规定,鉴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取缔难度大。凡举报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为,经查证属实,按相关标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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