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做好稳岗留工,全力保障企业有序生产,经济社会有序运行,夺取2023年 “开门红”,苏州高新区特制定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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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导企业落实稳岗关爱措施
引导企业春节期间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值班奖、全勤奖、新春礼包等措施,以岗留工、以薪留工,激励外地职工留区过春节。
支持企业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服务保障措施,通过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娱活动、慰问困难职工等措施为留区外地职工送温暖,把关心关爱送达一线人员。
引导企业通过提前实施调薪计划、调整年终奖发放方式、给予返岗奖励等形式鼓励员工节后及早返岗复工。
二、倡导外地职工留区过年
针对春节期间留区外地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送健康、送温暖、送文化活动。春节期间,大阳山植物园、白马涧生态园、中国刺绣艺术馆、太湖国家湿地公园等国有景区实行免费开放;各旅游企业开展“年在高新”春节系列活动;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免费乘车;元旦、春节期间,持续推进“双12苏州购物节-高新欢乐购”,鼓励商超打造年货节;为各类群体发放暖心礼包、过冬福袋;依托网约车司机青春加油站等“青新聚力”阵地开展新业态新就业青年群体慰问活动;鼓励区内影院推出面向留区外地职工的观影优惠活动;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
三、支持重点企业稳岗增产
支持重点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营,实现良好开局。在2023年一季度参保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前提下,对生产经营贡献突出企业给予稳岗增产奖励。
实施施工单位诚信激励,对在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方面表现突出的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在苏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时加0.2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各级各类评优评先。
春节期间,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安排非苏州大市户籍管理人员与建筑工人留守的,根据留守人数给予施工单位专项补贴;如安排外地职工在岗工作的,按标准再给予人员专项补贴;1月22日至2月5日在岗工作人员数量超过100人的重点项目,再给予施工单位专项奖励。
四、精准高效为企业提供服务
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深化“专线+专窗”融合运行,围绕在区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依托12345“尚贤”人才服务热线和12345“一企来”服务热线,及时有效响应企业和人才诉求。支持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
进一步优化春节期间电力营商环境,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
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防疫物资等物流畅通。
五、鼓励外地职工节后加快返岗复工
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继续延续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实施至2023年4月30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稳岗返还政策。鼓励人力资源合作基地和技能人才培养输出基地有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输送,并给予相应奖励。
组织开展“春风行动”,节后立即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对2023年一季度工业产值达到或超出去年同期水平的规上重点工业企业,在1—2月期间新录用首次来区就业或实习的非苏州大市户籍员工或实习生并连续工作或实习满3个月,给予企业招人补贴或实习补助。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推荐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分别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2023年1—2月份有组织为我区重点企业输送外地劳动力,符合条件的,给予机构补贴。
为春节期间来高新区求职面试的外地大学生提供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并组织城市体验活动。
六、保障企业职工各类权益
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企业职工防护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居家隔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在岗一线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若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可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上班从事适当工作。
继续扎实开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企业要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对于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应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七、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保障
进一步完善全区疫情应对指挥体系,切实发挥各工作组(专班)协调机制作用,加强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及时调度重要机构和企业生产运营情况,协调解决防疫物资、就医用药、人员紧缺等实际问题。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
八、抓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狠抓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辖区、行业领域内企业单位和场所动态,落实应急队伍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说明
1.本文件所称“外地职工”,是指非苏州大市户籍高新区企业职工。
2.本文件涉及公共服务费用减免所称“春节期间”为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3.本文件所称“重点企业”是指2022年产值超1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本文件所称“工业产值”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为准。
5.本文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潍坊高新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企业春节期间留潍的非潍坊户籍员工,按每人不少于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节日补贴。根据企业参保缴费非潍坊户籍员工留潍过节人数、发放节日补贴情况,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采取“先发后补”方式,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二、补贴申领发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据实对本单位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春节期间留潍的非潍坊户籍员工进行统计,并向高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企业参保缴费春节期间留潍非潍坊户籍员工花名册;
3.企业留潍非潍坊户籍员工考勤表;
4.企业发放不少于1000元一次性节日补贴的银行流水或职工签字表;
5.企业开户银行信息。
三、其他事项:
1.纸质材料提报时间:3月1日-3月19日
2.地址: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区人力资源综合受理窗口
3.咨询电话:0536-8866051邮箱:wfgxqsyk@126.com
苏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2022年苏州人才引进政策:具体条件如下:
1、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互联网+、大数据、节能环保、传感技术及物联网、检验检测、现代物流及高端科技服务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区创业的海内外高科技领军人才(团队)。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支持到姑苏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位(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强企业首席技术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可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2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21年1月1日后引进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担任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手续正式到岗工作,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②市级独角兽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
③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④建有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3)创业领军人才(成长)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并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有较多投入、产业化程度较高。企业成长性较好,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成立时间在2年以内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及经销收入)达到100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
(4)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人才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并到区内企业全职工作。引进单位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创业领军人才需提供:
《姑苏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
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股权结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提供上月末财务报表)、单位用工参加社保、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等);项目主要成果(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奖励证书、销售合同等)及其它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需提供:
《姑苏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书》、创新计划书、承诺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以往工作经历及业绩证明;引才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建设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协议、薪酬或股权证明、在当地缴纳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等相关证明材料、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或使用协议等。
特聘人才
1.最高250万元安家补贴。
2.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
1.单个人才(项目)最高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连续3年来苏工作的柔性引进人才可申报参评“荣誉姑苏文化名家”,获评者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创业团队
给予最高30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
经办部门:苏州市委宣传部
咨询电话:0512-68617615
法律依据:
《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第三条__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分为两大类别:顶尖领军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其中,顶尖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三类:重大创新团队;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地方培养的院士。领军人才(团队)分为五类:重点创新团队;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成长);创新领军人才。
第四条__顶尖领军人才(团队)
(一)重大创新团队主要支持拥有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苏州高新区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团队。
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并具有博士学位。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强,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业绩突出。
团队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领军人才需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条件;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或占股。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符合区创新领军人才相关基本要求。
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能够解决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和关键问题,具有显著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项目已有重大投入或产出,且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对来苏州高新区创新创业的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内外院士及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根据来苏州高新区实施项目的综合情况,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三)对通过苏州高新区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并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经认定后直接给予人才及培养单位相关经费支持。
第五条 _领军人才(团队)
(一)重点创新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并具有博士学位。团队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创业或全职到苏州高新区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领衔创新。自主创业的团队,企业须已正式设立,领军人才需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条件;相关核心成员应全职或占股。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符合区创新领军人才相关基本要求。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有一定投入,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前沿,主导产品具有优秀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二)创业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掌握项目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人才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股权占比一般不低于20%或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人才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拟在高新区成立企业或企业于近年内设立。
(三)创业领军人才(成长)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并符合区创业领军人才关于股权、出资等相关基本要求。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有较多投入、产业化程度较高。企业成长性较好,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成立时间在2年以内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关联交易及经销收入)达到1000万元;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以内的,上一完整自然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
(四)创新领军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高新区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人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人才应为近年来苏州高新区,并到区内企业全职工作。引进单位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
第六条__立项项目可享受项目经费、安家补贴、办公用房补贴等政策扶持,综合扶持上不封顶。
2023淮安春节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15条措施
淮安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保障经济有序运行若干措施
为和极应对疫情影响确保寿节期间西坡应发影响,调休问全市就业形势稳定、企业有序生产、城市有序运转、消费潜力释放,提振城市“烟火气”,保障经济有序运行,力争实现“开门红”,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1.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
全市各级工会向春节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留淮职工开展赠送“冬日暖心礼包”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慰问活动。组织优惠观影等会员普惠活动,为在淮过节职工提供消费便利和优惠。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淮外地员工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
2.关心关爱外卖骑手
鼓励各县区为春节期间外地留淮在岗外卖骑手发放“温暖大礼包”。鼓励外卖平台联合物流服务商按时间段制宁政等塔施为寿节前贸岗晚类寿节值定政采拍吧,万前是、有值日班在岗、春节期间持续到岗、春节后早日返岗的外卖骑手提供累计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补贴。鼓励春节期间暂停经营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应聘短期外卖骑手。外卖平台及物流服务商免费提供头盔、工作服、送餐箱,提供电动车租赁渠道。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为在岗员工提供免费餐食。
3.持续推进“幸福满淮·安心消费”冬季购物节
支持商贸企业推出折上折、秒杀、消费券等消费促进活动。指导淮安苏宁易购对春节期间正常经营的企业员工发放家电消费券或福利补贴。
4.推出“十城百店团圆宴”美食促消费活动
推出年夜饭“一键”到家、“年货美食”大集等系列活动,发放美食消费券,支持餐饮企业推出预制菜、半成品年夜饭组合套餐、礼盒,提供线上预定和线下自提,开展满减、打折、发放优惠券等让利举措。鼓励重点企业非淮安籍职工留淮过节,推出“世界美食之都”优惠年夜饭。支持外卖快递配送平台、商超等保供主体正常运转,保障一线人员防疫物资需求,提升到岗率。
5.举办“欢喜聚福,惠民游淮我买单”活动
2023年2月28日前,通过文旅淮安微信公众号,发放20万张、总价值10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
6.开展文旅商品联合特惠发售活动
2023年2月28日前,通过文旅淮安微信公众号,即可抢购10000张19.9元观影券;持文旅惠民卡可在淮安人民大会堂、淮安大剧院剧场享受优惠购票,在大众书局、泊_空间等书店享受优惠购书活动;天泉湖、天鹅湾、日月洲等酒店推出抢购到手价99元/间起的优惠客房;西游乐园、方特东方欲晓及指定四星级以上酒店推出10000份2天1夜惠民游套餐。
7.免费乘坐城市公交、有轨电车
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免收城市公交、有轨电车乘车费用。
8.协调服务重点企业
连续生产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引导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计划,鼓励其开足马力生产,将非紧急、非必要的停产检修计划延迟进行,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备库和物流力量储备,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对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积极帮助重点企业畅通各类防疫医药物资采购渠道,做好企业职工健康服务。
9.奖励“开门红”制造业企业
对2023年1-2月完成工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超1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10.开展“百人千企”服务
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问题诉求,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宣传各项惠企举措。对重点企业和重特大项目实施“111”清单式服务,即开展1次综合服务招聘、1次助企纾困政策宣讲、1次校企对接活动。
11.强化人力资源供给
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就业服务社会组织介绍客籍劳动者初次在我市企业就业,或我市户籍外出务工劳动者返回市内企业就业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荐工组织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企业参加赴市外招聘活动,给予省内不高于1000元/场/家、省外不高于3000元/场/家的补贴。鼓励各地对接市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建立劳务合作基地为我市企业送工。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的,给予输出员工企业500元/人/月的补贴。
12.鼓励返淮留淮就业
通过“大篷车”等方式,深入镇街为群众开展“家门口”就业招聘活动,发放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大礼包”。组织返乡人员、乡贤代表等座谈会,推介淮安就业创业政策,吸引回淮发展。对外出务工人员经介绍返淮就业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
13.加强企业信贷支持
对上年度用工未减少的民营企业,“一户一策”提供授信服务,给予“苏岗贷”融资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高至3000万元。贷款利率平均定价控制在4%水平,最低可至LPR。
14.支持城乡居民创业就业
支持社区开展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提供专门场所作为经营场所集中登记点,帮扶个体工商户进驻社区从事居民生活服务业。2023年2月28日前,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个人利用自身技能等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豁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优化“个转企”登记流程,允许保留使用原有字号行业。
15.提升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度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办“一件事”专窗,实行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备案、发票票种核定、银行预约开户、企业社保账户、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账户等事项全流程办结。建立“一站式”服务体系,做到环节、事项、人员全集中,外商企业登记窗口提供免费咨询、指导、申报服务。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政策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和省市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南通春节稳岗留工政策2023春节期间稳岗留工补贴
南通春节稳岗留工政策
一、鼓励工业企业抢抓生产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应税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销售总量贡献度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省、市重大项目,按照现场施工人数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建安投资增长明显的板块在季度产业项目考核中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春节期间,对当日实际上岗人数达到2022年12月末在职参保人数8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上岗工作人员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发放红包、改善工作条件等方式,吸引员工留通过年。
四、做好用工服务保障对2023年第一季度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自主招聘外省市户籍人员首次来通就业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聘补贴。对本市企业春节后组织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输送员工返岗的,按包车费用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继续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
五、大力开展节日促消费活动持续推进“双12南通购物节”、南通邻里生活节等系列活动。鼓励各板块、各商家针对留通稳岗人员发放节日消费助力券,引导各类促消费活动向留通稳岗人员倾斜。
六、暖心传递节日关怀,鼓励各级工会对节日期间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和疫情防控重点单位的留岗员工开展慰问,发放新年礼包;面向保障城市运转、企业连续生产、项目连续建设的外来务工人员免费发放电影票、蛋糕券等。春节期间,市区公交、轨道交通实行免费乘车。
七、丰富春节期间文旅活动,开展“惠游冬日·暖在通城”冬季游、“文化迎春会”等形式多样的文旅活动,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群众文艺团体进基层、进社区、进企业,积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春节期间,鼓励全市各级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照常开放,国有景区免费开放。
八、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农批市场及经销企业做好市场供应保障。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力度,确保春节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平稳。
九、平稳有序实施“乙类乙管”,春节期间,开设诊疗服务热线,为企业留岗人员提供便捷诊断咨询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药店正常运营,方便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非处方类感冒对症治疗药物。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保障留岗人员所需口罩、消毒液和抗原试剂等防疫物品供应。
上述举措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相关政策措施已明确施行时间的,从其规定;与其他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国家、省出台或调整相关支持政策的,按新规定执行。涉及资金补贴由属地负责兑现,市、区按现行体制分担。相关责任单位应在文件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制定实施细则,便于市场主体及时掌握和享受。
无锡出台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
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若干措施
为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无锡市出台了2023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政策措施,通过“稳增长留工、强政策留岗、送温暖留心、优服务留人”,支持企业解决积压订单、稳定就业形势。
鼓励重点企业连续生产
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纳入电力保供“白名单”,其2023年1-2月规上工业产值同比增幅超过15%的,由属地政府分档给予50-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在春节当月退工人数占全部企业职工数5%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1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岗留工奖补,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指导企业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特殊津贴”、改善就餐条件、就近安排文娱活动等措施,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开展外地留锡困难职工走访慰问,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补助。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在2023年一季度期间组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规定以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技师3000元、高级技师4000元的标准给予相应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员工参加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线上项目制培训,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备案,学习不少于15课时并考核合格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开展企业用工保障活动
加强用工监测,强化用工保障机制,落实重点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对接机制,优先支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用工需求。
春节当月,对上岗人数比例符合条件的市级以上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主要施工企业,给予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100元补贴;
春节当月为企业引进首次来锡就业10人以上,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由属地政府按照引进职工人数给予800元/人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完善用工调剂工作机制,促成缺工企业和劳动力闲置企业实现相互帮扶,建立零工市场,鼓励所属企业春节停工的员工参与春节当月的劳动力市场。
加大对稳岗留工企业信贷支持
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以保函替代现金缴纳。
延长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对已按规定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保障劳动者权益
积极落实失业保障政策,畅通劳动保障维权渠道,及时化解各类欠薪纠纷和劳动争议。指导企业与员工协商制定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
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开展根治欠薪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清零。
做好返乡返岗服务保障
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劳务合作,对口支援地区、较集中的劳务输出地来锡务工人员,开展点对点返岗复工服务。
2023年1月22日-2月19日期间,对企业通过租用大巴车等方式接回市外较集中地区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由属地政府给予费用70%的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对于2023年1-2月首次自行来锡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由属地政府按照每人不超过500元给予交通补助。
开展春节促消费活动
举办无锡太湖购物节冬季消费活动,2023年1月针对餐饮、零售等行业发放惠民消费券,为广大在锡就地过节职工提供消费便利和消费优惠。鼓励影院推出面向外地留锡职工的优惠活动。
集中推出系列暖心活动
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为在锡坚守的外地员工置办年货、送上“暖心年夜饭”“过年大礼包”。向快递员、外卖员、物流驾驶员等保障春节期间物流稳定的劳动者群体赠送“冬日暖心包”。春节当月市区在岗率超过60%邮政快递业、外卖送餐业企业在册员工、外卖骑手按政策进行用工补贴。鼓励各地区对商超、农批市场等保供单位的上岗一线人员给予适当补贴。
丰富留锡员工春节生活
利用无锡文化云、云剧场等线上平台免费提供各类文化活动在线观看,免费参与市属文博场馆春节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节日文化生活。
春节假期期间,市、区属国有景区对在锡就地过节企业职工和劳务务工人员免费开放。鼓励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为留锡人员提供流量礼包等服务。春节期间,发放“公交券”“地铁券”,让外地留锡职工可免费乘坐公交、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
全力以赴做好企业服务
深化“专线+专班”融合运行,依托“12345”服务热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围绕在锡企业关心的服务事项,为企业提供个性、专业、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成效。
精准高效保障要素供给
持续实施生产要素保供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企业水、电、煤、油、气、通信、运输等生产要素平稳有序供给。面向因扩大产能需电力增容的企业实施特快接电,落实特殊时节欠费不停电承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着力维护关键产业链、供应链和生活物资等物流畅通。
政策中春节当月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春节期间指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春节假期期间指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各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上述补贴政策,明确由属地政府落实的,由各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先行兑付,市政府根据政策实施成效给予各地区相应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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