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第二医院就诊须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就医流程做好当前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
1、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门诊预检分诊工作,查看就诊患者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
2、对住院患者仍然严格执行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陪护期间严格防护、严禁外出。
此外,结合当下医院实际,对相关工作调整如下:
1、“国科大华美医院 宁波市第二医院”(点击进入)-“互联网医院”已开通“新冠肺炎咨询通道”,由相关学科专家团队24小时轮班坐诊,线上为广大市民朋友服务。
2、本部院区核酸采样点工作时间调整为8:00-20:00。
3、患者就诊前,请通过“国科大华美医院 宁波市第二医院”(点击进入)或88120120预约热线等途径预约门诊,并根据预约时段来院就诊,减少在院等候时间。
开封市第二中医院就诊须知开封市二中医院就医指南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就医安全,根据当前市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我院就诊相关安排如下,请您在来院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做好相应准备。
来院就诊须知
所有来院就诊人员需正确佩戴口罩,在入口处进行“一扫三查”并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医院后请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行病学史和相关症状的调查。
门、急诊就诊须知
1、可通过现场挂号和预约挂号的方式就诊。建议使用预约挂号,可通过开封市第二中医院智慧医院小程序进行预约挂号。
2、原则上患者单独就诊,确需陪同者建议仅安排一名陪同人员,疫情期间谢绝多人陪同。
3、患者就诊时,请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就诊,排队请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遵守“一医一患一室”要求,避免人员聚集,就医途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非检查需要,不得随意摘除口罩。
4、急危重症患者请到急诊科就诊,急诊科24小时应诊。
发热门诊就诊须知
1、有发热及新冠肺炎相关临床表现患者请直接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发热门诊就诊患者请配合医务人员登记个人信息,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询问外地旅居史和流行病学史等工作。
住院患者须知
1、平诊住院患者需在院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待核酸结果出具为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
2、住院病区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探视。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者仅安排一名固定陪护人员,严禁中途更换陪护。陪护者需在院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待核酸结果出具为阴性后方可办理陪护手续。
3、住院期间患者与陪护人员严禁随意出入病区与病房楼,不得互窜病房。陪护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住院患者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需佩戴口罩,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每天进行核酸检测及健康管理。
愿检尽检人员核酸采样须知
1、核酸采样时间:24小时
2、核酸采样地点:医院大门西侧核酸检测采样处
健康体检须知
1、体检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2:00,周一至周五下午14:30—17:30。
2、进入健康体检中心需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3、体检过程中需保持一米距离,避免喧哗,有序参检。
后续医院将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政策要求,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和就诊政策,并向社会公布。
开封市第二中医院
24小时咨询电话:15237899443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布来院就诊须知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布来院就诊须知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保障您及家人的身心健康,就近期来院就医住院的注意事项,向您温馨提示如下:
一、实名制就诊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保护患者权益,方便患者就诊,有效保证就诊记录的连续性,请所有患者实名制就诊。
2.患者来院挂号就诊时,必须提供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证件和正确的个人联系方式实名办理就诊。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驾驶证、港澳通行证、社保卡、出生医学证明等包含本人身份信息的证件。
3.无身份证的患者可持其他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证件到人工挂号窗口办理就诊卡就诊,需提供准确、详细的个人资料。
4.无身份证的儿童患者,请家长携带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到人工挂号窗口办理就诊卡就诊;预约挂号时,请在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上查询儿童身份证号码进行信息登记,不可以用家长的信息给孩子预约挂号。
二、居民电子健康卡上线使用
1.山一大二附院将电子健康卡融入医院信息系统平台,只要申请开通电子健康卡就能完成看病就医全过程,为患者就医带来了新的体验。
2.电子健康卡不是实体卡,它以“二维码”的形式呈现,每个人有专属二维码,以身份证为卡号,关联个人健康服务信息,为患者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结果查询、信息推送、随访跟踪等健康服务。整个流程的健康医疗信息都可以通过电子健康卡实现自助管理,随时读取全部诊疗信息,既方便又快捷。
详细申领步骤请点击→电子健康卡申领步骤
三、预约就诊
山一大二附院门诊预约诊疗平台提供现场、网络、电话、微信、自助机等预约挂号方式,可预约当天至7天以内的专家号和普通号。
1.电话预约:拨打电话0538-5885656,6237862,进行电话预约;
2.现场预约:门诊患者就诊结束后需要再次就诊者,可以通过门诊各楼层分诊台、咨询处、医生工作站的预约诊疗平台进行复诊预约;
3.网络预约:登录医院官方网站
四、对隐瞒病情、传播突发传染病、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的特别提示
针对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国家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如果出现确诊患者不愿说明接触史、或者有所隐瞒的,或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不承认接触史以及不配合隔离甚至逃跑的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协助社区和医疗机构对其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因上述过失行为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确诊患者明知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者疑似存在病毒感染症状,擅自逃离监控,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疾病,从而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构成更为严重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来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注意事项
山一大二附院互联网咨询门诊已经上线,推荐您微信关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二附院自助平台”,进行网上问诊,根据医生的问诊建议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具体操作步骤请点击→互联网咨询门诊操作步骤确需来院就诊的,请务必戴好口罩,准备好就诊卡和病历,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根据指示牌走专用通道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主动告知医务人员是否有疫区接触史,以及体温情况和呼吸道症状。普通患者来院就诊前请您携带好身份证、社保卡等必需证件,准备好就诊卡和病历。就诊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医院医护人员体温测量等必要检查,填写基本信息登记。使用后的口罩须扔到黄色的医疗废物专用垃圾桶内,请勿随意丢弃。若您14天内曾接触过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请在家自行隔离14天,确认无异常后再来院就诊。如果您仅仅是到了复查时间,目前无不适症状,本次预约复查可以后延,视疫情控制情况调整时间。
六、住院患者及家属在院期间注意事项
山一大二附院实施“陪人证”管理,原则上一患一陪,要求陪人相对固定。陪人请佩戴口罩,出入医院病房大楼须凭“陪人证”方可乘电梯和出入病房。
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陪护期间要注重患者及自身防护,做好手卫生。
如果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请立即报告管床医生及责任护士。疫情防控期间谢绝一切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房大楼。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此特殊时期,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配合。感谢您在特殊时期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的贡献!
宁波市第二医院挂号时间是什么时候
宁波市第二医院挂号时间是什么时候
门诊收费处挂号时间:
1、7号楼、2号楼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6:30——11:20
下午:12:00——16:5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7:00——11:20
下午:12:00——16:50
2、1号楼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7:30——11:20
下午:14:00——16:5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1:20
下午:13:30——16:50
门诊工作时间:
夏季:5月1日—— 9月30日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7:00
冬季:10月1日—— 4月30日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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