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52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建设街:建设二马路10号、29号G栋。
大塘街:文明路121号、171号之一,高华里47号、65号,东平一马路6号西侧,德政中路276号、348号,北横街53号,雅荷塘39号,越秀北路137号,中山四路201号。
登峰街:南约直街23号,宝汉直街2号之一,东胜二街11栋,东胜街三巷3号、11号,恒福路264号,横枝岗19号、21号、23号、25号、31号、54号,横枝岗2号大院自编9栋,横枝岗一街15号,横枝岗一街一巷1号、9号之三,金贵村五街五号,麓景路91号,平安里5号,上塘街8巷7号,西约后街54号,下塘村前街29号,淘金北路12号,下塘西路南约直街24号,广园东路西坑后街7号之一。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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