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疫情防控服务提醒(12月2日)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疫情防控精准服务质效,根据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3日零时起进一步调整分级分类防控措施,现将有关服务事项提醒如下:
一、除城关镇龙湾社区龙湾尚品小区、石花镇东门社区、后畈社区、民营社区、凉水井村继续执行风险管控措施外,其他区域居民可有序就近流动。茨河镇、紫金镇阳性感染者及密接者活动的自然村(小区)继续执行居民足不出户管控措施。提倡其他乡镇居民不出乡镇、村与村之间不流动。
二、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高速路口和316国道、241国道、303省道继续严格执行“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政策,县外返乡人员应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主动如实报备,并接受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县内进出谷城路口、镇与镇路口除物流车、保供车、特种车、公务用车、工作用车(持通行证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通行)外,其他车辆继续执行严格管理措施。
三、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在襄就读学生返谷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点对点接返,自觉落实居家隔离要求。学生家长切勿自行前往学校接返,有关情况可电话咨询:县交通保障组曾化力15997200688、18062248299,县教育局杨爱民13871739198。
四、开发区、城关镇、石花镇、茨河镇、紫金镇工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属地指挥部批准复工复产,返岗员工需连续5日核酸检测阴性和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专车点对点接送至厂区内,按批准的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封闭管理落实。
五、重点区域范围内重大疾病患者、医护人员和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确需通行的,须持属地指挥部出具的有效证明出入,对急重病人要开通“绿色通道”。
六、重点区域居民实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自觉做到错峰采样,其他区域居民“愿检尽检”,全程佩戴口罩、一条线排队、保持一米间距,不扎堆、不聚集、不交谈。
七、城关镇、石花镇、开发区除药店、超市、早餐店、农贸市场及供水、供电、供气、金融机构、快递外,密闭性经营场所如餐饮堂食服务(含酒吧)、商业购物中心(含地下商城)、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文体娱乐等经营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凡开放经营场所开放前进行环境消杀,工作人员一律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提供经营服务,执行限流限量进入,不得开放空调,超市应组织员工巡查,及时疏散聚集人群并提醒戴口罩;早餐经营不提供堂食,顾客即买即走;居民排队扫码进入开放场所,自觉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一米间距,交易实行无接触扫码支付。
八、已在校学生继续顺延封闭管理,居家学生实行线上教学;建筑工地、养老服务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九、重点区域村(居)民自行线上订购生活物资、保供配送、错峰领取,行动不便居民由服务人员送货到家。具体线上保供单位为中百仓储、旺恒商场、好邻居、裕丰联华超市、汇科多乐福超市、群兴购物、顾乡优选、智慧谷城、洋诚百货、大金惠生鲜超市、乐享生活、乐尚超市、万家乐超市。
十、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主动下沉社区(村)开展“双报到”活动,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管理,及时巡查、管理开放场所经营秩序。鼓励社会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
十一、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全县疫情防控形势最新变化,及时调整服务措施并继续向社会发布,请广大居民注意关注“今日谷城”微信公众号、“今日谷城”视频号、谷城新闻网、“云上谷城”客户端、“云上谷城”抖音号。
谷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襄阳谷城县对国内重点地区来返人员管理政策一览表(1月24日)
国内重点地区来返谷城人员管理政策一览表
谷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7232156
【出行健康提示】
冬季,乘坐高铁、飞机、长途汽车这类公共交通工具时,一定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出发前,及时关注目的地疫情变化和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多关注交通部门的出行提示,提前做好出行规划。在旅途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全程佩戴口罩,且要注意正确佩戴,切勿露出口鼻。在旅途中,应随身携带备用口罩,佩戴时间超过4小时应更换口罩,此外,如果口罩长时间佩戴后变形、弄湿、弄脏,会导致防护性能下降,这时,应该及时更换备用口罩。
其次,外出乘坐交通工具时,保持手部卫生很关键。直接接触传播是很多病毒的重要传播方式之一,在接触座椅靠背、小桌板、按钮、门把手、窗帘等公共部位后,一定要先洗手,或用消毒湿巾擦拭手部,在没洗手、没消毒前,不要触摸口、鼻、眼睛等。
再次,要遵循呼吸卫生、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在旅途中,减少在交通工具上的用餐次数,尽量不吃零食,避免和其他乘客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交谈。
此外,排队等候时注意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尽量不和其他候乘人员扎堆。尽量使用手机APP自助值机和扫码登记,选择无接触方式来登机、上车,上车后对号入座,途中减少走动。注意遵守管理部门的防疫规定,配合测体温等查验工作。记得留存乘车票据,以备查询。
如果在旅途中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恶心等可疑症状,需要立即就医。
谷城县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通告谷城县政务公开网
谷城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仍然是当前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要坚持防控之弦毫不放松,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复工复产的首要前提,
坚持应急与谋远、防疫与发展、“严格防”和“有序放”、“继续静”和“逐步动”、分区分级指导与分类分时施策、差异化管控与灵活性处理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安全、有序、分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在确保疫情防控风险可控的前提下,
力争3月底负面清单之外的各类企业全部复工复产,4月份规模以上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居民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正常。
一、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省、市限制清单管理的市场主体主要包括经营场所人员聚集度高、场所相对密闭的下列市场主体: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训机构、堂食类餐饮等,疫情未解除不得复工复产。限制清单外的其他市场主体按照分区分级和分类分时管理的要求,有序推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全面推进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农业生产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金融保险、货运站场、重点产业链配套企业,承担国家、省市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用工和产业链配套以本地为主的工业、农业产业化企业,以室外作业为主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法律会计、软件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
安全有序抓好春季农业生产,适时开展春耕、春播、春管、春防、春收。加强蔬菜和春茶生产管理,抓好稳价稳产保供工作,加强农技指导服务,强化农作物病虫监测。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重点产业链协同复工。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大力推动全县商贸服务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业。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按时完成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住房和饮水安全扫尾工程任务。做好因疫致贫返贫人口帮扶,落实好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
坚持在安全、有序、可控的前提下,适时恢复县内城市公交运营,分期分批恢复汽车维修服务经营;加强加油站成品油市场供给;尽快有序分批恢复城乡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和医药商店正常经营;加大正在经营的超市保供力度,适时恢复线上线下同步经营;按照先复市再规范监管的原则,分步放开住宿、无接触配送的餐饮、理发、家政、洗染等居民生活类服务业市场。
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复工复产方案,确保做到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五个到位”。规上企业复工复产应向所在地乡镇申请,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方案审核、现场验收并批复复工复产。规下企业由乡镇审核批复。企业复工复产审批责任清单及相关申报审批文本格式附后。规上规下企业及小微企业具备基本防疫条件和安全生产要求,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可灵活实行集中吃住或分散吃住。
二、有序管控人员安全流动
县内因走亲访友、商务洽谈、务工返岗等原因确需外出的,持湖北健康码通行到达,目的地应无条件接收。若发现异常情况,以小区、自然村组为单元进行隔离管理并及时送医疗机构进行救治。老年人、残疾人等办理健康码确有困难的,可由出发地村委会出具健康监测证明。
县内人员外出目的地在湖北省内的,可凭湖北健康码检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后通行;到达目的地在湖北省外的,按照目的地要求办理接收审批手续,经查验审批手续、验证健康码、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后通行,确因办理健康码困难的,由出发地村委会出具健康监测证明经乡镇审核报县疾控中心出具健康证明,经查验后通行。对外出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可由县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实行“点对点”接送到达目的地。
县外人员到谷的,可持目的地村或单位初审意见、乡镇同意接收、县防控指挥部批准文件及本人健康码或出发地县级卫生防疫机构开具健康证明,到谷后居家或在单位隔离。从国外、境外回谷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集中隔离14天。
因企业用工需要返岗的,由企业提出复工用工申请,开具外地职工名单,出具健康安全承诺,可由企业选择居厂隔离或在酒店等场所集中隔离。
前述人员流动必须安全有序,“四类人员”不得进出谷城,绿码全省通行,黄码不得通行,红码人员一律隔离治疗。
三、有序优化道路交通管控
继续保留和加强县域内所有与周边县市区接界交通管控卡点,严格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交通卡点布局,严管严控离谷回谷人员和车辆管理。
切实加强县域主城区交通卡点管控,继续实行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联防联控和城关镇、经济开发区共同参与的综合管控机制,严管严控人员、车辆进出。继续保留乡镇之间的交通管控卡点。
城镇镇区、重点疫点区域以小区、村组为基本管控单元,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控人员、车辆进出。
无疫点区域、村组和城镇社区、小区坚持非必要不出门,确有必要外出,可持湖北健康码错峰错时出行。
四、有序促进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成立服务工作机构。县防控指挥部成立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服务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科技经信、公安、财政、人社、医保、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金融办等部门参加,负责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审批管理、检查督办等工作。
积极落实惠企惠民政策。县科技经信、商务、财政、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及金融保险等机构要认真研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强化惠企政策对接,积极落实扩大产能补贴、优惠贷款、税费减免、社保缓交等政策,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引导企业积极争资金、争项目,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作用,使各项政策易于知晓、服务事项一站办理。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总结运用疫情防控的社会治理经验,全面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切实加大民事、行政争议和涉企纠纷调解力度,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法律支持,及时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扰乱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等各类问题,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
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舆论工作力度,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环境氛围。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报道各地各部门联防联控的措施成效,生动讲述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广泛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人民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群众的集中诉求,不回避矛盾,积极推动问题解决。改进和加强对外宣传,运用多种形式讲好谷城抗疫故事,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规范管理,主动服务。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纪检监察机关对于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将严肃问责,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全县企业复工复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审批责任清单
2.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要求指南
3.企业复工复产申报流程图
4.企业复工复产申请表
5.企业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6.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7.企业复工复产突发疫情事件应急预案
点击下载:附件下载
襄阳疾控最新疫情防控紧急提醒(襄阳疾控最新疫情防控紧急提醒电话)
襄阳市疾控中心紧急提示
截至7月28日22时,江苏宿迁、辽宁大连、四川成都共报告11例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与张家界相关,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广大市民发出紧急提醒:
一、对于以下时段重点地区的来襄返襄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纳入居家隔离管理14天。离开上述地区满14天的纳入居家隔离管理直至离开当地满28天。期间须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排查、核酸和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2021年7月17日以来,来自湖南省张家界市;
2021年7月23日以来,来自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2021年7月25日以来,来自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高新区。
二、鉴于上述地区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
三、拟从上述地区来襄返襄人员,请提前了解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提前向村、单位报备;来襄返襄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襄返襄后,应主动配合我市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附件:全市各疾控中心24小时咨询热线
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3604427
襄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2816461
枣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6223256
宜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4212820
南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5232190
保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5811201
谷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7232156
老河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10—82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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