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首轮湖北消费券发放几批次?
答:三次。
第一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16日20:00至3月22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二批消费券于2023年3月25日20:00至3月31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第三批消费券于2023年4月18日20:00至4月24日24:00期间投放使用。
活动规则
(一)领取。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指定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商场券、超市券、餐饮券。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场、超市、餐饮三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每人每批次在同一平台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二)使用。
1.地点。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
2.时间。活动期间,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第7个自然日午夜24时,逾期作废。如3月16日2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3月22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3.核销门槛。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单笔消费仅可核销1张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2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80元及以上。
4.退货。本次消费券活动消费者抢领使用后若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按照退货金额所占比例退还已核销的消费券资金,退还资金自动返回服务平台专门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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