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奖举报泰山景区内违规吸烟等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泰山森林火灾,确保泰山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泰山森林禁火令》等法律法规规定,泰安市泰山防火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森林高火险期),对泰山景区内违规吸烟等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奖励
(一)发现并举报进山人员在景区内吸烟,凡举报线索(时间、地点、视频、录音、图片等)经查证属实的,每件奖励人民币100元。
(二)发现并举报驻山经营单位违规出售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凡举报线索(时间、地点、视频、录音、图片等)经查证属实的,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举报奖励对象限于实名举报(提供本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多人先后提供同一违规行为线索的,奖励最先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办案提供进一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另行奖励。
二、举报方式
欢迎拨打电话:0538-5369111、0538-96008888进行举报,也可登录“泰山景区”微信公众号“监督台”栏目进行举报。
三、严格保密
对举报者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惩处措施
在泰山景区内违规吸烟、违规售卖火种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将视情节轻重,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吸烟处罚信息将通报至违规者所在单位。
泰安市泰山防火指挥部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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