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潮州市庆元宵焰火秀观赏区域的通告
为丰富人民群众元宵节文化生活,潮州市将举办“谱写新篇章·创造新辉煌”——2023潮州市庆元宵焰火秀活动。为确保庆元宵焰火秀活动安全和群众有序安全观赏,现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晚8:00开始。
二、活动地点
潮州市韩江距离广济桥两侧各180米外的上下游水域。
三、观赏区域
为确保焰火秀观赏的有序性和安全性,根据现场地形情况,特将观赏区域划分为ABCDEFG七大区域,参加活动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到其中一个区域进行观赏。
观赏区域A:广济桥西入口往南至天水路南桥入口。
观赏区域B:广济桥西入口往北至陈厝楼。
观赏区域C:广济桥东入口至外滩湾东兴南路。
观赏区域D:广济桥东入口往北至虎头东兴北路。
观赏区域E:沙洲岛。
观赏区域F:桥东水厂至金山堤段。
观赏区域G:凤凰塔滨江公园宝塔路堤段。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焰火燃放区域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请参加活动人员提前选择路线及交通方式,自觉服从交警指挥,保障出行有序通畅。
(二)潮州古城城门实行临时封控,自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18时30分起,下水门、广济门、竹木门、上水门实行临时封控、“不进不出”,禁止一切车辆、行人通行,自活动结束后根据现场情况解除封控。
(三)活动现场观赏区域实施人流管控,参加活动人员需遵守活动现场的有关规定,不得进入危险区域观赏,严禁翻越隔离护栏、攀爬树木等行为,听从现场公安民警和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天水路观赏区域A的群众,从天水路韩江大桥西入口进入,庆元宵焰火秀结束后从天水路韩江大桥西出口离场;进入天水路观赏区域B的群众从天水路陈厝楼进入,庆元宵焰火秀结束后从天水路陈厝楼离场。
(四)现场若出现人员摔倒或其他异常情况,请保持冷静,不要慌乱、推搡、拥挤,请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有序进离场,共同维护现场秩序。
潮州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日
关于2023潮州市庆元宵焰火秀活动期间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2023潮州市庆元宵焰火秀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活动期间对我市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12时至活动结束。
二、交通管制道路
(一)天水路、东兴路自当天12时起禁止一切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下同)进入。凡停放在该路段的一切车辆(含停车泊位上,下同),请在12时前自行驶离。
(二)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天水路范围内区域及南堤路(枫春路口至韩江大桥西)、北堤防汛路(金山大桥下至陈厝楼)、东山路自13时起禁止一切车辆进入,韩江大桥自15时起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凡停放在该路段的一切汽车类车辆请在13时前自行驶离。
(三)城新路南较路口、新桥路永护路口、西河路永护路口、绿榕北路西荣路口14时起禁止车辆往环城路方向行驶;南较路枫春路口、城新路枫春路口、新桥西路体育馆路口14时起禁止机动车往环城路方向行驶。
(四)潮州大桥13时起禁止车辆进入沙洲岛和南堤路,并视情况对金山大桥和潮州大桥采取禁止车辆通行的管制措施。
(五)根据中心区域车流情况,对潮州大道、外环北路、护堤路范围内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六)自12时起禁止大型车辆进入城区,过境车辆绕道如意大桥或高速公路行驶。
(七)接驳车辆不受以上管制措施限制。
三、停车设置
(一)参观群众的车辆请停放在北关旅游集散中心停车场、潮州大桥下(熙泰)停车场等外围公共停车场。
(二)活动期间,北堤防汛路(金山大桥至北关引韩)、北园路、枫春路、潮枫路、新洋路、潮州大道、南堤路厦寺路段、熙泰住宅区周边道路、东山路(卧石口至凤东路口)、凤东路、意东三路、意堤路、潮州东大道等道路两侧作为临时停车路段,群众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有序停放后,可乘坐接驳车前往古城区观看。
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出行路线,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服从现场执勤人员指挥,安全、文明、有序出行。
潮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3年2月1日
关于加强2023潮州市庆元宵焰火秀活动安全的通告
为丰富人民群众元宵节文化生活,我市将举办“谱写新篇章·创造新辉煌”——2023潮州市庆元宵焰火秀活动。为确保庆元宵焰火秀活动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晚8:00开始。
二、燃放区地点:
潮州市韩江距离广济桥两侧各180米外的上下游水域。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现场观看
1、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对燃放区域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观赏人员应提前规划选择路线及交通方式,保障出行通畅。
2、活动现场观赏区域实施人流管控,观赏人员需遵守活动现场的有关规定,听从公安民警和工作人员引导,自觉维护现场秩序,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
3、现场按照划分的观赏区域观赏焰火,严禁跨越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线、安全护栏和隔离带,严禁攀爬围墙、电线杆、树木、广告牌架、霓虹灯架观看,尽可能在空旷地带观看,不拥挤、不扎堆,以免发生意外。当发生意外事故时,请不要慌乱,服从执勤民警的指挥,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
4、行经现场周边各路道交汇口、出入口等位置的群众,请不要停留观看,避免堵塞交通和影响治安秩序。
5、观赏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观看距离。
6、观赏人员注意保管好随身物品,照顾好老人、儿童,避免走失。建议老人、儿童、孕妇及身体行动不便的朋友,通过电视直播、网络直播方式观赏。
7、活动现场实施物品管控,禁止携带火种、烟花爆竹、汽油、酒精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携带管制刀具、器具、有毒有害危险物品及各类毒品;禁止未经飞行备案许可的无人机、孔明灯等“低慢小”飞行器和空飘物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等。
8、活动结束后,请按照公安民警和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场。
9、对于活动现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在家观看
1、观赏区范围内的单位、学校、酒店、住户,请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清理面向观赏区门窗、阳台上杂物,以免高空坠物伤人。
2、不建议组织外来人员或邀请亲友到单位、学校、酒店或家中观看;同时,请勿向楼顶或阳台聚集,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3、为避免现场人多拥挤,建议尽量在家中通过电视直播、网络直播方式观赏。届时潮州电视台民生频道和“看潮州”app将进行直播。
请广大市民群众一定要知悉活动管制管控信息,自觉遵守相关注意事项,做到文明守法、安全观赏,共创平安祥和节日氛围。
潮州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日
【 新春假期已经过去了,相信很多朋友都还沉浸在春节的热闹当中。即将迎来的就是元宵佳节,每年的元宵节各个地方都会举办一些热闹的活动,比如说灯会,烟花秀,庙会等等。那么2023杭州元宵节烟花秀几点开始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杭州发布于2023年1月16日最新的消息,该烟花秀由亚运市运保指挥部统一部署,市商旅集团具体承办,于元宵节在钱塘江南岸奥体中心区域推出亚运迎新主题烟花秀,传递新春祝福。 举办时间:2023年2月5日晚,待公布具体时间 举办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钱塘江南岸奥体中心区域 根据富阳发布2023年1月11日最新消息,富春湾集团将在富春湾新城举办迎亚运元宵节烟花燃放活动,具体方案另行发布。 举办时间:待公布时间 举办地点:杭州市富阳区大桥南路与建中线交叉路口往西北约50米-富春湾新城 市民自行前往观看即可 千岛烟花秀 燃放地点:千岛湖钱币岛区域 燃放时间:元宵节(2月5日)19时8分开始至19时38分结束。 啤酒小镇烟花秀 燃放地点:千岛湖啤酒小镇 燃放时间:正月初一(1月22日)、正月初二(1月23日)、正月初三(1月24日)、正月十四(2月4日)、正月十五(2月5日)晚19点30分开始,单场燃放时长6分钟。 禁燃区域组织小型焰火燃放活动 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属地政府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组织开展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焰火燃放活动。一是除夕至元宵节期间,属地政府结合促消费相关展演活动,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或市民广场,可聘请专业公司进行风险低、观赏性好的焰火表演。二是除夕、初一、初二和元宵节期间,属地政府选择具备安全条件、交通便捷的空旷区域(每区一般控制在3个以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指定区域燃放活动。 适度扩大允许燃放区域 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和钱塘区大江东区块可适度扩大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提升群众参与度与体验感。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2家,零售店(点)514个。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详细情况如下表所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从合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2023杭州元宵节烟花秀几点开始
信丰县2023年春节元宵烟花规定燃放(丰县春节可以放烟花吗)
关于2023年春节元宵期间城区限时限区域燃放烟花的通告
为规范烟花燃放行为,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安全有序绿色欢庆2023年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赣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我县城区划定的烟花燃放区域具体范围及允许燃放的时间段通告如下:
一、允许燃放区域
允许在陈毅广场、深圳湾广场、橙乡文化广场和阳溪公园等4个区域燃放,其他区域禁止燃放。
二、允许燃放时间段
2023年1月21日23:00至1月22日00:30,2023年2月5日20:00至21:00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三、燃放烟花时应遵守规定
允许燃放区域只限燃放正规合格、个人燃放类烟花,禁止燃放爆竹及孔明灯;
不得将点燃的烟花向人员、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投掷、抛射;
不得妨碍得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
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燃放烟花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四、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法律责任
《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禁止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不听劝阻,继续燃放,并且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万以上5万以下罚款。
《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有关规定,并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禁燃禁放规定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并给予相应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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