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叶状剑身的秦剑,又细又长又尖,长度均在81至94.8厘米,远远超出战国时期其他诸侯国的宝剑。
秦始皇兵马俑一、二号坑所出土的青铜兵器,最让人着迷的首先要数锋利坚韧的秦青铜长剑。
历史 秦剑 重量
楼上的不要乱讲 秦剑的剑颈能达到二十厘米左右应该是双手持握才对
主要用来劈刺的 那个长度明显不是单手使用的兵器
始皇帝的佩剑具体的重量不是很清楚不过当时的材质是青铜 掺杂少量的其他金属的合金长度为一米左右 从材料密度的角度计算 那么重量应该在1800克到2300克之间
问一下关于剑的知识。
一、剑的起源与铜剑的盛衰剑为“百兵之君”,在中国传统冷兵器中具有十分特殊和显耀的地位。剑最初是作为纯兵器出现的。《说文》:“剑,人所带兵也。”《释名·释兵》:“剑,检也,所以防检非常也。又敛也,以其在身时,拱敛在臂内也”。说明剑是一种随身携带防身用的短兵器。随着剑的功能不断扩大和转化,形制不断演变和美化,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珍爱,于是就有了宝剑的美称。剑起源于何时,尚无确切的定论。《广黄帝本行记》说:“轩辕帝采首山铜铸剑,以天文古字铭其上。”《管子》有“蚩尤制剑”之说。《拾遗记》还对颛顼剑进行了描述:“颛顼高阳氏有此剑,若四方有兵,此剑飞赴指其方则克,在匣中常如龙吟虎啸。”这当然是一种神话般的传说。但陶弘景的《古今刀剑录》则对自夏禹起的诸多君主制剑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记述,其中包括夏朝的禹、启、太康、孔甲,殷商的太甲、武丁等,如殷太甲剑:“殷太甲在位三十二年,以四月岁次甲子铸一剑,长二尺,文曰‘定光’,古文篆书。”因此太康剑就叫“定光”。古人之剑大多有名,《荀子·性恶》:齐桓公剑:葱,姜太公剑:阙,周文王剑:录,楚庄王剑:曶,阖闾剑:辟闾。然而这些文献关于剑的记叙和传说,至今尚无可以印证的考古实物资料。到目前为止,我们能见到的实物资料是商代中晚期一种曲柄青铜短剑。这种剑已具备了剑的雏形:一般通长20多厘米,整体浇铸而成,剑身有脊,剑身与剑柄交接处有类似剑格的突物,如山西保德林遮峪出土的铃首剑。但一些专家认为,这种剑体呈弧形,主要由北方游牧民族用于宰割牛、羊之用,还不是真正意义的剑,其实质应为匕首,而周人之剑应该是由矛头演变而来。除此之外,甘肃灵台白草坡西周墓所出的带有透雕龙纹鞘的短剑,应是中原早期剑的实物资料了。该剑长23.5厘米,其中柄长5.7厘米,最宽处3.4厘米,重125克,剑腊成长三角形,扁茎有二穿,应为接柄所用,剑身中部饰斜角雷纹;剑鞘长18.4厘米,宽11厘米,重125克,为镂空龙纹构成,鞘口两侧各饰一犀纹。其剑体与日本考古学家梅原末治所著《殷墟》中所载骨矛形制相同,所谓的骨矛应该就是骨剑,因此,商代应有铸造青铜剑的可能了。青铜剑是青铜时代的产物,青铜时代是指人类技术发展阶段中使用青铜兵器和工具的时代。我国的青铜时代于公元前二千年左右形成,历经夏、商、西周和春秋时代,约经历了十五个世纪。我国在进入青铜时代之前,曾有一个漫长的技术探索和经验积累的过程,这就是石器和青铜并用的时代。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和临潼姜寨仰韶文化遗址都曾发现过质地不纯的黄铜片。在山东胶县三里河龙山文化遗址中,也曾发现过铜锌合金的锥。在甘肃的马家窑文化相关遗址中曾出土过青铜的小刀。仰韶文化距今六千余年,已有使用质地不纯黄铜的实物,在稍后的龙山文化遗址和马家窑文化遗址已出现了青铜制作的工具、农具和兵器,作为兵器中形制相对简练、制作相对简单的剑应当不会很迟才出现,只是目前尚无确切的考古资料。剑在西周早期已开始流行,此时的剑较为简单,自春秋开始,剑的长度和装饰逐渐演化,形制也逐渐完善。剑由剑身和剑柄两大部份构成,各细部逐渐有了较为统一的定名。剑身的中央的直棱称“脊”,“脊”两边称“从”,“从”两边锋利部分称“刃”或“锷”,尖端部分称“尖”或“锋”,剑体称“腊”;剑柄称“茎”,“茎”与“腊”相接起护手使用的凸物称“格”或“镡”,考究的青铜剑以玉作格和首,称为“玉具剑”;茎末端的圆形物称“首”,茎上有的有“箍”,绕于茎外的绳或牛皮条称“缑”;剑壳称“鞘”或“室”,鞘由青铜、象牙或木质制成,木质的常以两片木片对合,早期少纹饰,随着剑的演化,鞘的装饰越来越华贵,雕以纹饰,镶以玉石珠宝。剑的发展演变在形制上的特点是越来越长并日益规整。西周早期除长三角形无格剑之外,还有一种柳叶形的剑,如陕西长安张家坡206号墓出土的柳叶形扁茎剑,剑体短呈柳叶形,无脊,中央稍隆起;无格,腊与茎呈自然过渡;扁茎,茎上有二穿,应为接柄之用。2005年在陕西长安少陵原上勘探发现一件青铜剑,长27.6厘米,剑鞘长19.6厘米,重224克,剑茎中空有三穿,鞘为透雕五龙构成,中间一条主龙,左侧二条,右侧和下侧各一条,龙身盘曲,相互缠绕,极其生动,此剑亦为西周早期产物。类似扁茎柳叶形短剑在西周早、中期墓葬中已陆续出土20余件,出土的地点均在周文化的范围内,除陕西宝鸡、岐山、长安等周人的都邑出土较多外,在周王分封的诸侯国故地也有发现,如北京房山琉璃河燕国墓、河南洛阳庞家沟丰国墓、甘肃灵台白草坡潶伯墓、阴伯墓等。从结构上看,此类剑均为铜剑木柄复合结构,与北方草原短剑连体合铸结构完全不同。因此,此类剑应为周人专用,为周文化的产物,早期在周王都邑流行,然后传播于诸侯各国。西周中期,出现了一种柳叶形人面纹短剑,除在剑身茎部装饰人面纹外,且于基部两面作成凹槽,便于嵌装木柄之用,如陕西扶风齐镇出土的一件人面纹短剑。此类剑于西周晚期传至南方,如江苏仪征破山口和湖南长沙金井等地均有人面纹短剑出土。西周晚期后,一种形制不同的剑开始出现,如河南三门峡市虢国墓出土的4把剑,长29.7厘米至39.1厘米,剑体相对修长,无格,剑脊为圆棱状不达锋,剑茎为圆柱状,剑首为圆饼形。此类剑为连体合铸,显然不镶接木柄。近年来,在南方的一些西周墓葬中陆续出土了少量剑器。如浙江温州瓯海西周土墩墓出土的3把青铜剑,剑长约26厘米,剑脊和剑茎上均铸有精美的云雷纹,并镶嵌绿松石。福建南平浦城仙阳镇的西周土墩墓出土青铜剑一把,剑长35厘米,无格,圆棱脊,圆柱形剑茎至剑首处有相对的小耳各一,剑身及剑茎刻有精细的云纹、云雷纹、窃曲纹,为“失蜡法”浇铸,其中镂空、透雕工艺十分高超,剑体蓝色、寒光凌凌,据专家认定此剑为典型的“越式剑”。除此之外,浙江东阳巍山镇西周墓亦有青铜剑出土。春秋早期和中期,仍以短剑为主,剑身状如柳叶,较为修长,除无格外,剑的结构部位均已出现。如河南省三门峡市上岭村出土的春秋早期剑,剑身薄而细长,中脊起棱延长为圆茎,茎端有圆首。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路出土的春秋中期剑,其脊茎结构和形式均与前者相同,但无首。这种脊茎相连的结构显然是增加了剑的刺杀时的强度。西周时期的剑普遍较短,一般作为佩饰和防身之用,而且佩饰的功能甚于防身,佩剑成为当时贵族身份和地位的一种标志,显示其威严、华丽和高贵。《老子》称“服文彩、带利剑”,就是当时贵族阶层时尚的真实写照。春秋晚期到战国时期,战事频繁,步兵兴起,剑得到充分发展,其功能开始从佩带防身扩大到临阵杀敌。 由于青铜兵器硬脆易折,用于刺杀的青铜剑逐渐替代了用于劈砍的青铜刀。因此,剑的长度逐渐增长,式样也逐渐丰富。就剑脊而言有柱形脊,棱形脊,凹形脊等;就剑茎而言,有圆茎缠缑、扁茎夹木、椭圆茎等,圆茎有的有箍,有的无箍,茎端有的有首,有的无首;有格剑逐渐增多,格多为突出的“凹”字形,有的素面,有的饰以纹饰或文字。此时的青铜剑以吴国和越国所产者最为上乘,其质量远远胜于中原诸国。《周礼·考工记》载:“吴越之金锡,此材美者也。”《战国策·赵策》曰:“夫吴干之剑,肉试侧断牛马,金试则截盘匜。”《庄子·刻意》:“夫有干越之剑者,柙而藏之,不敢用也,宝之至也。”这些都说明当时的吴越之剑用料讲究,锋利无比,装饰考究,宝贵到了极点。“宝之至也”正是“宝剑”称谓的来由。吴越青铜剑较早者可以追溯到西周,江苏高淳下大路出土的一把西周中期青铜剑,长30厘米,茎长1.7厘米,剑身平正无脊,扁圆茎,喇叭形首,已具备了吴越青铜剑的雏形。《汉书·地理志》载:“吴越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剑,轻死易发。”百姓以勇为荣,以武为美,加上吴越之地水网纵横,山多路峡,难以车马相战,多以短兵相接,因此,剑就很快发展起来了。从考古资料来看,已出土的春秋战国吴越青铜剑数量十分可观,仅知名的王者之剑即有数十把之多,如越王勾践剑,越王鹿郢(者旨於睗)剑、越王州勾剑、越王兀北古(盲姑)剑、吴王光剑、吴王夫差剑等,其中越王剑约有五十余把,吴王剑十余把。其他零散出土无铭文的无法统计。除吴越故土有部份出土外,大量的吴越青铜剑,特别是王者之剑多出于湖北、河南、安徽、山东等地,如越王勾践剑出土于湖北省江陵县,吴王夫差剑出土于河南省辉县,两把吴王光剑分别出土于安徽省庐江县和南陵县,一把越王州勾剑出土于湖北省荆州市,一把越王兀北古(盲姑)剑出土于湖北省江陵县,吴王之子通剑出土于山东省新泰市等。这些剑被当时及后代视为珍宝,通过战争、掠夺、赠与、婚嫁等途径,离开故土辗转到了异国后世贵族手里,出现在他们的墓葬中,这也进一步说明吴越青铜剑确是被时人视为“宝之至也”。吴越青铜剑的形制较为统一,特别是一些名剑、重剑和王者之剑,可以说已基本定形,故有“吴越之剑”“越式剑”之称。剑长一般在40厘米至60厘米之间,各部位结构已基本完备,一些剑还刻有纹饰或铭文,或有错金错银镶嵌等表面装饰。如湖北江陵望山楚墓出土的越王勾践剑:剑长55.7厘米,腊宽4.6厘米,格宽5厘米,茎长8.4厘米;两刃近锋四分之一处内收呈凹弧形,线条委婉流畅;斜从凸脊,脊线挺直;厚格外凸,正面和背面分别镶嵌蓝色琉璃和绿松石;剑身满饰菱格形暗纹,近格处有错金鸟篆铭文“越王鸠浅自乍用剑”,字迹清晰,笔划流畅;茎作圆柱状,中有戒箍三道;茎端有首,首向外翻卷为圆箍形,内铸十一道极细的同心圆箍。多年来,在吴越故地也出土了不少吴越青铜剑,大多与越王勾践剑形制相似,只是制作没有那样精良,装饰没有那样考究而已。吴越青铜剑有“三绝”之说,即菱格形暗纹,剑首同心圆及青铜复合技术。菱格形暗纹、剑首同心圆除见于湖北江陵出土的越王勾践剑等有剑主铭文之剑外,还见于许多无铭文之剑,此类剑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荆州博物馆、英国大英博物馆、英国皇家军械馆等均有收藏。经研究发现,菱格形暗纹制作采用合金热扩散原理,表明当时已发明了金属合金化技术。同心圆则是运用极精密的陶范铸造而成。青铜复合剑又名双色剑,运用了金属复合技术,即用低锡青铜铸造剑脊,再用高锡青铜铸造锋刃并包住脊,从而分别提高了中脊的韧度和锋刃的硬度,使青铜剑刚柔并济,加强了剑的战斗功能。此类剑上海博物馆、北京保利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湖北鄂州博物馆及一些收藏家有少量收藏。其中较著名的是台湾龚钦龙收藏的一把越王州勾复合剑。该剑为斜宽从厚格式,通长53.5厘米,剑身宽5厘米,中起直线脊棱,薄刃,近锋处弧形内收,格作倒“凹”字形,宽5.5厘米,两面均有鸟篆铭文,正面为:“越王州句州句”六字,背面为:“之用剑,唯余士利邗”八字(曹锦炎释),圆茎长9厘米,中有二道凸箍,箍上饰凸线连云纹,并镶嵌绿松石,剑重745克。现已面世的越王州勾剑共有九把,此剑为唯一的越王州勾复合剑,并为目前面世的唯一复合王剑。在吴越青铜剑中,吴越王剑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从目前的考古资料来看,年代最早的是安徽淮南蔡家岗出土的吴太子姑发孚反剑,孚反即吴王诸樊,于春秋中晚期之交时在位,此剑当为太子时所铸。年代最晚的是河南淮阳战国基出土的越王剑,应为越王诸咎以后的晚期越王剑,时代当在战国中期。因此,可以认为春秋后期至战国前期是吴越青铜剑的鼎盛时期,其制剑技艺以及剑的形制独树一帜,并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甚至有人认为,中国后世的宝剑包括铁剑就是由吴越青铜剑发展而来的。楚灭越后,楚国继承了吴越的制剑技艺,品格、形制大略与吴越青铜剑相同,因为楚国所产,被称为楚式剑。这类剑在各地的战国墓中多有出土,如20世纪70年代在广东四会乌旦山和广东德庆落雁山分别出土过战国早期和晚期的楚式剑。最近出土的则是2004年8月在湖南湘西里耶古城战国墓的两把楚式剑,其中一把长69厘米,为扁茎双色剑,另一把长40厘米,为圆茎双箍剑。在战国晚期的诸国中,秦国青铜剑以瘦长著称,其形制为剑通长一般在80厘米左右或更长,柳叶形剑身,细而长,锋尖、茎较长,多在18厘米左右。如湖北鄂州市博物馆所藏1994年出土于鄂州的一把秦剑,长90厘米,剑身瘦长,近锋处内收,感觉如拉长的越式剑,剑格平窄,微凸,扁茎,无首,应为镶装木柄之用。该剑形制与陕西临潼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所藏一把秦代长剑基本相同。秦剑的长度远远超越其他诸国,在实战中更能及早刺中对方,并且秦式剑剑茎较长,即可单手持剑也可双手握剑,在使用上有更充分的灵活性。因此,有人认为,秦国灭六国,最终统一中国,与秦剑在战场上发挥了利于进攻、克敌制胜的作用不无关系。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虽然各地冶铁技术已渐趋成熟,但在兵器上,仍较多采用青铜制品。剑的形制及制作工艺,沿袭战国秦剑。秦剑的制作较为简单,多为泥范一次铸成。秦剑中至今未发现复合剑。但工艺简单且细而长的秦剑却在实战中经受考验,其奥秘就在于剑的铜锡配比较为合理。与别国的青铜剑相比,秦剑的硬度和韧度结合相对完美。这一点在考古资料上也有实例,如秦始皇兵马俑一号坑中一把青铜剑曾被150余公斤重的陶俑重度压迫,但剑未断,且在移开陶俑后反弹平直。在对秦剑的研究中还发现,一些秦剑经“铬盐氧化”处理,表面有一层铬盐化合物。这种现代才广泛使用的金属表面处理的先进工艺出现在秦代的青铜剑上,实在是不可思议。1994年,在秦始皇兵马俑二号坑出土了19把青铜剑,长86厘米左右,结构合理致密,剑身规整平滑,虽入土2000多年,出土时依然光亮如新,锋利如初。因此,秦剑被认为是继承和发展春秋战国制剑技艺的产物,其冶炼和制作技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这个高峰正是青铜剑最后的,也是最辉煌的颠峰。秦以后,青铜剑开始退出历史舞台,西汉时仍有一定数量,至东汉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后代虽仍有极少量制作,多出于怀旧仿古的目的。铁剑悄然登场,扮演起正统宝剑的角色,揭开了宝剑历史上崭新的一页。二、铁剑的勃兴与剑的统一铁剑的源头在哪里?见于文献的有南朝梁代陶弘景的《古今刀剑录》:“夏帝孔甲在位三十一年,以九年岁次甲辰,采牛首山铁,铸一剑,铭名曰‘夹’,古文篆书,长四尺一寸。”这记叙与“黄帝作剑”、“夏禹铸铜剑”等一样没有足够的证据。从现有的考古资料看,最早的铁剑应是1990年河南三门峡西周晚期虢国贵族墓出土的玉茎铜芯铁剑。此剑由铁质剑身、玉质茎套和剑首、铜质茎芯组合而成。剑通长34.2厘米,剑身长22厘米,宽3.8厘米,茎长12.2厘米,玉茎最大径1.8厘米,剑首两端分别为2.7厘米和2.3厘米。其结构为:铜质茎芯上端为条状与铁质剑身脊部结合,表面镶有条状绿松石,茎芯下端为圆柱形插入中空的玉质茎套之内,剑首前端有一小孔,孔内用铜钉将剑首与铜芯铆合,铜钉两面各镶一片绿松石,剑首上部呈弧形,下部为正方形,末端中空处用绿松石填平。玉茎、玉首皆为和田青玉。茎青中泛白色,并有黄白和褐色斑纹,刻饰竖斜向平行线组纹和C形云纹。首青色,刻饰四瓣花萼纹。整体感觉器形规整,雕刻精致,结构巧妙,制作精细。出土时剑身外包一层丝织品,装在缝制的牛皮剑鞘内。经测定,此剑为高温块炼法铸成,属人工冶铁制品。由此确认这把玉茎铜芯铁剑是我国迄今最早的人工冶铁铸剑的实物,被誉为“中华第一剑”。一般认为,在人工冶铁之前,人们曾有过一个利用陨铁(含有铁成份的陨石)制作兵器的过程,河北稾城县、北京平谷县等地出土的商代铁刃铜钺即是很好的实例。虽然用陨铁制剑目前尚未发现确切可靠的考古资料,但早于人工冶铁铸剑,即用天然陨铁铸剑是极有可能的。我国铁剑起始阶段较为漫长,从出土的情况看,进入春秋乃至战国,铁剑的数量依然寥寥无几。这是因为先民对铁的性质和利用有一个认识过程,同时,铁的冶炼技术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铁的出现使先民发现除了铜以外还有一种金属可以制成器物,于是将原来称为“金”的铜改称为“美金”或“吉金”,意思是好的金属,而把铁称作“恶金”,意思是不好或者是相对较差的金属。由于兵器的质量与战士的生命、军队的战斗力乃至邦国的政权相关,因此要求最高,一般均用“美金”即铜制造。而将铁用于要求相对较低的农具。《管子·小匡》记载:“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斤、钮、夷、剐,试诸壤土。”另一方面,由于受当时冶炼及制作技术的制约,所产铁器多为浇铸而成,这种生铁制品硬度有余而韧度不足,不适合制作较瘦长的刀剑等兵器,因此当时的铁剑均为短剑,且多为铜茎铁剑和被称为玉具剑的玉茎铁剑。 1957年,甘肃灵台景家庄春秋早期的秦国墓中出土了一把铜茎铁剑。此剑茎、格用青铜合铸,两面有对称纹饰,茎长8.5厘米,扁茎,两侧作内收弧形,中部有长形镂孔4个作竖直一线排列。格长4厘米,厚0.4厘米,饰兽面纹。剑身铁质,残长9厘米,宽3厘米,厚0.3厘米,焊接于青铜剑格上。春秋时期铁剑的形制无统一模式,可谓一剑一式,并与同代青铜剑也无多大联系。同时,除剑身为铁质外,剑的其他构件均采用青铜、玉质,甚至金质制成。上述二剑即为玉茎玉首和铜茎铜格,除此之外,1957年河南陕县后川出土的金格金首铁剑,全长38.7厘米,其凸出的厚格和圆饼形剑首即为金质制成。值得一提的是台湾龚钦龙所藏的一只“越州句铁剑铜格”,格宽5厘米,厚3厘米,两面共铸鸟篆14字,分别为“戉(越)州句,戉(越)州句”、“自乍(作)用佥(剑),自乍(作)用佥(剑)”,剑身已锈蚀无存,剑格孔壁及外缘尚余铁锈,经检测为铁元素,故被认为铁剑之铜格,剑格铭文中无“王”字,学术界认为,应为州句登基前所铸。从中可以看出,当时的铁剑数量十分稀少,用材讲究,做工考究,制作十分精良,而且均出土于贵族大墓,出土时多有丝织品包裹的痕迹,这些都说明了这类铁剑,并非用于战场杀敌的兵器,而应该是王室贵族防身和施威的武器。这类铁剑的制作也与用“恶金”制作农具有别,其冶铁水平应该是当时最高的。
古代对剑的尺寸有规定吗?
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的《周礼、考工记》中,有关于根据用剑者不同而定上、中下三种剑形制的记载。上制之剑长约60厘米,重三斤十二两;中制之剑约长50厘米,重二斤十四两;下制之剑约长40厘米,重二斤一两。这是我国古代,第一次用文字记录下来的古剑形制标准。
若以秦汉之剑与宋时之剑比较,则宋时长剑有二十一寸三分,汉时长剑仅十七寸九分。宋时短剑十五寸二分,汉时短剑仅十寸五分,故宋时之剑较汉时之剑长,且品质更优”。言虽如此,当有所据,然亦未便苟同。
盖以剑之用途,虽非专供杀戮,亦为文士之饰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敌为主,如剑长则运用不便,剑短则难期致远,短者轻而不易击坚,长者重而挥动迟缓,二者均非剑制所宜。
证以古籍有言:“汉高祖仗三尺剑而得天下”,则汉代剑长不及两尺之说谅有所误。若综合剑史所记,大抵古剑之长,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则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设制,应属可信。
扩展资料剑属于“短兵”。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古代的剑由金属制成,长条形,前端尖,后端安有短柄,两边有刃。现在作为击剑运动用的剑,剑身为细长的钢条,顶端为一小圆球,无刃。
剑,早期是匕首式短剑,剑和刀一类,区别只在于单刃和双刃。剑又称:“轻吕”、“径路”,“长铗”。春秋末年,开始流行长剑。质地精良的宝剑大多出自南方,主要是吴、越(闽越)、楚、巴蜀。长剑出,短剑也不废。剑的历史是源远流长的。
长剑便于战斗,短剑利于护身,还可以用于刺杀,荆轲刺秦王,东汉末年侠客王越、史阿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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