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终结》是201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法国的孟德拉斯。本书是"社科文献精品译库"之一,全书共分7个章节,主要对农民、农业劳动者及其企业和社会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变迁的力量和机制、家庭和经营、企业家及其决策、农业劳动者的职业和状况、国家中的农业劳动者等。
城市化进程加快 农村会在城市化过程中消失吗
编者按: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我国的自然村十年间由360万个锐减到270万个,这意味着“每天消失300个村庄”。“中国速度的城市化”正在引起人们的讨论与反思。那么,农村会在城市化过程中消失吗?为此,本报约请两位学者展开深入讨论。是为上海东方青年学社与本报联合开设的“争锋”栏目第二十六期。 理性的城市化将使农村变得更美好 张学良 ●所谓“农民的终结”,其实是“小农的终结” ●城市化目标不应是在空间上消灭农村 ●城市化成果需要分享,城市化过程更需尊重民意与民俗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逐渐消失,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在目前的中国,村包括自然村与行政村这两类。自然村是由村民经过长时间聚居而自然形成的村落,是乡村聚落最基本的组成部分。行政村则是中国行政区划体系中的最低层级,通常由一个大自然村或几个自然村联合组成,设有村民委员会或村公所等村民自治机构。随着中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迁移,部分村庄的消失是不争的事实。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的人口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根据我们的计算,2009年我国城镇人口数量从2001年的4.8亿增加到6.7亿,城镇人口增长34%。 “小农的终结” 那么,农村真的会消失吗?其实早在上世纪60年代,法国著名农村社会学家孟德拉斯(Henri Mendras)就撰写了《农民的终结》一书,引起了强烈反响。正如书名所示,孟德拉斯认为,“如果整个社会全部城市化了,也就没有农民了”。但是即便是孟德拉斯所说的“农民的终结”,也并不是“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今天看来,当今世界发达工业国家的农业从业者,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无论社会怎样发展,农民也不会无限地减少,农业劳动者仍然是整个社会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社会群体,发达工业国家的城市化率很长时间一直停留在80%左右就是明证。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与农民的完全消失很难成为现实。 在中国,我们更没进入“农民的终结”这一阶段。从统计学上看,没有证据肯定中国每天还会有50或300个村庄继续消失下去,也没有证据否认,消失的农村可能本身就是所有村庄样本中最容易消失的个体,农村的消失可能也仅是这一历史时期的某一特征。更重要的是,每个村庄的独特性与异质性需要我们做更严谨的调研,否则就可能犯统计谬误。我们需要透过这些冷冰冰的数据,更加关注这些消失的农民去了哪里?在城市生活得怎么样?消失的农村土地利益如何分配?传统的乡村文化我们保护好了吗?我们的城市化质量需要提高,城市化目标需要考量,城市化成果需要分享,城市化过程更需尊重民意与民俗。 城市化质量不高 当前我国城市化的一个主要特征是“隐性城市化”和“准城市化”现象并存,城市化质量不高。所谓的“隐性城市化”是指两种现象:一是存在尚未取得城市正式居民地位的长期留居城市的人口;二是存在大量居住在乡村、但已经长期从事非农产业的居民。所谓的“准城市化”,则是指目前的许多小城镇规模很小,设施落后,大批建制镇的居民虽然已经为城镇居民,但是仍然没有脱离农业,生活条件也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对于前者,提高城市化质量主要涉及农民工的市民化问题,提高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解决他们的子女教育问题,真正解决城市中的“新二元结构”;对于后者,也是涉及农民“进城上楼”的生活条件问题,需要给予农民就业的机会。目前中国部分城市的“城市病”严重,“城中村”现象也很普遍,我们要警惕在消灭农村的同时,又在城市中产生“农村”。 与人口的城市化相比,过快的土地城市化更是一个引起诸多矛盾的问题。过去几十年,中国土地城市化速度远远快于人口城市化速度,进入新世纪后,中国的建成区面积从2001年的2.4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009年的3.8万平方公里,面积增长了近60%,这比同期人口增长速度快了26个百分点。其中的工业区与开放区建设、大学城建设、政府新办公楼建设是土地城市化的重要途径。土地城市化过快背后的原因有许多,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而农民利益的受损也是不争的事实。我们的城市化目标不应是在空间上消灭农村,国外紧凑型城市化也有许多成功案例,值得我们反思。 我们要特别重视与解决城市化过程中农村土地利益的公平分配问题。对于发达地区的城郊农民而言,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把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城郊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的不当收益重新分配,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对于落后地区走出农村的农民而言,可能很难从当前土地的收益中获益,但是我们也要保护他们有从土地的未来潜在价值与收益中获益的权利。今天落后地区农村的土地收益可能不大,但并不表示将来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土地收益不会增加,我们不能不考虑他们的利益,不能让他们在城市化的浪潮中回乡无门。 乡村社会的复兴 在城市化进程中,我们要多一些人文关怀,少一些所谓的现代文明对传统文化的粗暴蚕食。我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是承载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保护体系不完善,一些传统村落消失或遭到破坏。如何使得中国从农耕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变得更自然一些,更健康一些,在农村土地开发中更尊重民意和民俗,这也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重要命题。 那么,未来理想中的中国农村是什么样?孟德拉斯描述的法国农村给了我们一些启示。他在1984年《农民的终结》一书的再版中阐述了乡村社会的惊人复兴,“乡村现代化了,人又多了起来”,“今天的乡下人享有城市生活的一切舒适”,农业劳动者和乡村居民从1970年起就追上了城市人,在其他一些方面,他们保留着优势(住宅的面积),乡村的孩子去上学都有客车接送,在小学和中学里,他们和城里的孩子一起上课,乡村在生活方式上完全城市化了,“城市人一有可能就从城市溜走”,城市也出现了乡村化。这样的农村不正是我们想要的吗? (作者为上海财经大学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 传统农村在城市化进程中必然消失 刘新静 ●城市化必定会导致农村和农业空间的逐渐缩小 ●中国传统农村和农业必须转型发展 ●传统农村消失的根本动力在于传统农民的消失 传统农村的消亡与城市空间的扩张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从1949年到2011年,我国城市数量增长了近7倍,城市人口增长了6.7倍。与此同时,城市作为容纳人口的容器,其空间也不断扩张,1984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为8842平方公里,2010年城市建成区面积为41768.4平方公里,增长率为372%。城市的不断膨胀意味着农村的不断萎缩,到2020年,中国还将有1.5亿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如果按城市建设标准100平方米/人计算,还将有15000平方公里的非城市地区纳入城市区域。由此可见,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农村区域不断缩小是大势所趋。正如威廉·配第在《政治算数》中所说,工业往往比农业、商业往往比工业的利润多得多,因此劳动力必然由农转工,而后再由工转商。在有限的空间内,以工业和商业为基础的城市化必定会导致农村和农业空间的逐渐缩小。 传统农业制约城市化进程 不断缩小的农村地区会不会有一天永远消失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尽管农业的地位在不断下降,但这只是说其贡献总量在GDP中的份额,农业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永远不会改变,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农村永远不会消失。但以机器生产为代表的大农业取代小农经济是历史的必然。农业也可以跟工业一样采用大规模的集体生产方式,后者可以提供农业改良需要的更大的投资和更多的物质生产条件,小农经济作为“过了时的生产方式的残余”,“在不可挽回地走向灭亡”。 关于传统农业局限性的论述屡见不鲜,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一书中认为,传统农业是农民世世代代同样地耕作和生活,他们年复一年地耕种同样类型的土地,播种同样的作物,使用同样的生产要素和技术,是一种基本维持简单再生产的、长期停滞的小农经济。这段话也可以用来描述中国的传统农业,“中国的养蚕酿酒、种瓜栽豆,起始于商代;播种施肥、深耕细作,普及于战国;纳税赋税、强本抑末,倡导于早秦;镰斧犁铧、锹铲锄耙,初见于西汉。几千年以来,农民世代相传的各种生产要素和耕作方式,基本上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和突破性的发展”。在城市化背景下,传统农村和农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关键制约,现实问题和矛盾焦点要求中国传统农村和农业必须转型发展。 农村和农业迎来变革时代 首先是资源问题。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紧缺是促使传统农村和农业向现代转型的重要因素。截至2010年底,我国耕地总数不足18.26亿亩,已接近18亿亩的红线。人均耕地不足0.1公顷,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2、发达国家的1/4。而且,我国农村用地的粗放现象仍十分严重,目前我国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为16.8万平方公里,是城市建设用地的3.4倍。与此同时,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大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向城市和二、三产业,导致农村大量良田被撂荒,农村青壮劳力大批流失,“空心村”比比皆是。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双重紧缺,使农村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小农业面对大市场往往力不从心,导致了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等问题出现。树立紧凑型发展理念、转变农村土地经营方式、提升农村和农业的现代化程度,是改变这一状况的必然选择。 其次是产品问题。2011年,中国粮食产量首次跃上了1.1万亿斤,实现了半个世纪以来首次“八连增”,创造了连续5年过万亿斤的新纪录,达到了2020年粮食产能规划水平。但在这一“奇迹”的背后,却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凸显,如粮食、蔬菜、水果等初级农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化学污染,又如生化技术大规模无节制地滥用让中国人陷入了“没有东西可吃”的尴尬境地。同时,“重用轻养”、“只用不养”,过度开发、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养分失衡、基础地力支撑能力下降、土壤退化等严重问题。粮食安全问题仍然是潜在的威胁。体制机制不健全固然是农产品安全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还在于当前农村和农业的生产方式已不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需求,以家庭为单位的土地经营方式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传统农业的劳作方式和技术水平也无法协调追求利润和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在这个意义上,农村和农业的变革和创新发展时代已经来临,传统农村和农业也必然会渐行渐远成为历史的记忆。 再次是环境问题。环境功能是农村和农业的五大功能之一,但是传统农村居住比较分散,缺乏科学的规划和必要的基础设施,生活垃圾和养殖废弃物未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回收利用,一些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和产能过剩项目向农村地区转移,化肥和农药的滥用也严重污染土壤和水源。据全国污染源普查,目前受污染耕地1.5亿亩,污水灌溉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受污染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10%以上,每年造成粮食减产1000多万吨,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亿元。由此可知,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已经岌岌可危,如果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采取根本性的变革,后果将不堪设想。 新农民不再重复父辈人生 资源、产品和环境相比,传统农村消失的根本动力在于传统农民的消失。正如舒尔茨所言:“总而言之,一个受传统农业束缚的人,无论土地多么肥沃,也不能生产出许多食物。节约和勤劳工作并不足以克服这种类型农业的落后性。”传统农民已经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是不争的事实。相比之下,70后、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尽管受教育程度较高,大都有过城市经历,但他们却很难再回到乡村,即使回去也不再会重复父辈的人生,而新农民的出现和不断壮大,必将使传统农村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这才是传统农村一定会走向消失的根本原因。
农民一词怎么解释?
农民”与“农业者”
本刊前年推荐过麦天枢的电视系列片《中国农民》,该片一开场就提出了“什么是‘中国农民’”的问题,片中的被问者之回答人言各殊,莫衷一是,颇耐人寻味。
其实何止“中国”农民,外国农民亦然;何止社会各界,农民研究的专家亦然。著名英国人类学家M·布洛克曾说:学术界“在议论究竟什么是农民时面临巨大困难”。国际上权威的工具书《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的“农民(Peasants)”词条也困惑地写道:“很少有哪个名词像‘农民’这样给农村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造成这么多困难。什么是‘农民’?即便在地域上只限于西欧,时间上只限于过去1000年内,这一定义仍是个问题。”西方学术界从60年代以来就兴起了“农民”定义问题的论战。到70年代中期正如德国学者欣德尔抱怨的:“关于如何定义‘农民’的论战已经拖得太久了,以至于不少人认为继续这种讨论纯属浪费时间与精力。”但他也看到:“这一论战事关农民研究的未来,因此讨论仍将继续下去。”一直到90年代,“谁是‘农民’”似乎仍是个问题,以至于英国农民学家T.沙宁在1990年出版的一本颇有影响的书便以《定义中的农民》为题。
“农民”不就是以农为生的种田人吗?的确,在当代发达国家,农民(farmer)完全是个职业概念,指的就是经营farm(农场、农业)的人。这个概念与fisher(渔民)、artisan(工匠)、merchant(商人)等职业并列。而所有这些职业的就业者都具有同样的公民(citzen)权利,亦即在法律上他们都是市民(西语中公民、市民为同一词),只不过从事的职业有别。这样的“农民(farmer)”不存在定义问题:务农者即为farmer,一旦不再务农也就不复为farmer了,但无论务农与否,他与“市民”之间并无身份等级界限。
然而在许多不发达社会,农民一般不被称为farmer而被视作peasant。而peasant(汉语“农民”的主要对应词)的定义则远比farmer为复杂。无论在研究中还是在日常生活的语境中,人们谈到“农民”时想到的都并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等级,一种身份或准身份,一种生存状态,一种社区乃至社会的组织方式,一种文化模式乃至心理结构。而且一般说来,社会越不发达,后面这些涵义就越显得比“农民”一词的职业涵义重要。在这些社会里,不仅种田人是“农民”,就是许多早已不种田的人、住在城里的人,也被认为具有“农民”身份。如本世纪初英属印度的孟加拉地区,绝大多数下层的非农职业人口都自认为、也被认为仍属于“农民”,因为他们不仅都是种田人的兄弟或儿孙,而且他们的“家内习惯与生活准则”也与农民无异。调查还表明:当地农民自己对“什么是农民”的回答也更多地与地位而不是与职业相联系的。
在这点上,我们中国人应当深有体会。例如:如今在城里谋生的所谓“农民工”中,有1/3以上(有些调查甚至说是半数以上)实际上是走出校门便进城闯世界的乡村青年,他们中很多人连一天农活也没干过,然而别人和他们自己都把他们看成“打工的农民”。相反,笔者15岁以后曾在农村插队务农9年多,但不仅现在不会有人称笔者为“农民教师”(如称“农民工”那样),就是在当年,“知青”与“农民”在人们心目中仍然是两个概念。事实上,如今的“农民工”、“农民企业家”、“乡镇企业”与“离土不离乡”等现象都与“农民”改了业却改不了“身份”这一事实有着逻辑联系。
因此,在国际上关于农民定义的讨论中,Peasant与farmer的区别是常被提到的。但这两个英文词一般都译作“农民”,这就容易造成概念上的混乱。例如国外有不少论述“from peasants to farmers”过程的论著,若把这一过程译作“从农民到农民”就会让人不知所云。因此我国学术界有人译作“从贫苦农民到现代农民”,也有人译作“从农民到农场主”,实际上都不很贴切。而我们这本《中国农民》杂志的英译名也是个问题:译作Chinese Peasantry吧容易使人得到中国农民仍是传统的贱民身份的印象,译作Chinese Farmers吧又难以反映本刊对象中包括大量从事非农业的“农民”这一现实。
但根本的问题还不在于翻译,而在于作为公民自由职业的农民(farmer)与作为传统身份等级的农民(peasant)之区别是客观存在的。笔者建议参照“工商业者”、“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之类称呼,把farmer译作“农业者”。显然,我国“农民”目前仍然主要是一个身份概念而不是一个职业概念。“从农民到农业者”的演进在我国远未完成,我国存在着大量的农民身份者,这一事实比我国有大量人口实际上在田间劳作一事更深刻地体现了我国目前的不发达状态。或者更确切地说,如果后一事实意味着产业上的不发达,那么前一事实则意味着社会的不发达。而身份性“农民”比重之庞大远远超过实际务农者的比重,则说明我国社会的发展已经明显滞后于产业的发展。
农民(peasant)与农业者(farmer)的区别何在?从词义上说,farmer以farm(农业)为词根,强调的是职业涵义;而peasant一词从词源及构词成分看与“农业”、种田等本无直接关系。该词源于古法语,系由古拉丁语pagus派生,该拉丁词意为“异教徒、未开化者、堕落者”,带有强烈的贬义,因而peasant在古代的本义是对卑贱者的贬称。在古英语中Peasant可作动词用,意为“附庸、奴役”,而作名词时还兼有“流氓”、“坏蛋”之意。因而它与其说是一种职业,不如说是一种低下的身份或出身。只是由于那时卑贱者大多种田,这个词后来才与农业有了关系。 不仅英、法、拉丁语如此,俄语、波兰语等欧洲语言中近代表示农民的词汇也有类似特点:原无带有“农”义的构词成分,只是泛指卑贱者或依附者而言。古汉语中“农民”一词始见于战国时也有身份的涵义(《说文》释民:“萌(懵)而无识也。”),但并无西方语言那样强烈,而职业涵义(繁体“农”字从辰,古指贝壳制的农具)却很明显。“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春秋谷梁传》)。从这类表述看,古代中国“农民”这一概念比西方有更多的职业涵义,而身份卑贱之义却较为淡化。这反映了古代中国比当时的西方职业分化较明显而身份壁垒却较宽疏,这无疑是当时中国比西方更进步、更文明的体现。遗憾的是到了本世纪中叶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社会的身份性色彩反而空前地增浓了。直到改革时代,这种状况才逐渐改变。 身份性农民与自然经济(或西方经济学家所谓的“习俗指令经济”)相联系,而农业者则与市场经济相联系。E·R·沃尔夫的说法在国外学者中颇有代表性:“农民的主要追求在于维持生计,并在一个社会关系的狭隘等级系列中维持其社会身份。因此农民就不像那些专门为满足市场而生产、并使自己在一个广泛的社会网络内置身于地位竞争之中的耕作者”,因为他必须“固守传统安排”。“相反地,农业者则充分地进入市场,使自己的土地与劳动从属于开放的竞争,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以使报酬极大化,并倾向于在更小的风险基础上进行可获更大利润的生产。” 这种说法与我们过去常说的自然经济中的传统农民与现代化农场之别有些类似。但须指出:当代西方学界对市场经济之前的传统经济的看法不同于过去的“自然经济”说。“自然经济”说强调“小生产”的自给自足和无交往,而现在人们则强调传统经济中交往的非市场性或曰强制性。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J·希克斯认为真正无交往无分工的“自给自足”可能并不存在,传统经济中可能有相当规模的分工与要素流动,只是它并非因市场而起,而是“典型官僚政治中”“由上层指导的专门化”。他把这称之为“习俗经济”与“指令经济”的结合。与此相应地,“自然经济说”强调传统的“小”生产与现代“大”生产之别,而“习俗指令经济”说则突出传统生产的不自由与现代生产的自主性。因此,是否“受外部权势支配”便成了传统农民不仅区别于现代农业者、也区别于比农民更古老的初民(primitives)或部落民(tribalpopulation)的主要标志。“人们已习惯于把服从上层国家专制的乡村人口与生活在这种政治结构之外的乡村居民对立起来,并以此区分农民与初民:前者是农民,而后者不是。”80年代新版《不列颠百科全书》“农民”辞条正是基于这一点给“农民”下定义的。它认为在农民的定义中“诸如自给自足或小规模生产等特征”都未必成立,关键在于农民(peasant)“要受外部权势的支配”。这种“使其整合于更大社会的方式”才是农民与其他农业生产者的根本区别:“在农民社会,生产手段的最终支配权通常不是掌握在主要生产者手里。生产品及劳务不是由生产者直接交换,而是被提供给一些中心,重新分配。剩余的东西要转移到统治者和其他非农业者(non-farmers)手里。……这种权力往往集中于一个城市中心,尽管并非永远如此。”
显然,是用这样的观点还是用以往“自然经济说”的观点看待“从农民到农业者”的演进,结论会大不一样:按后一观点,斯大林式的集体农庄由于消灭了“小生产”,便可以说完成了“农民的改造”。但按前一观点,由于它强化了“外部权势的支配”,所以它在消灭了农业者的同时反倒强化了“农民社会”。按后一观点,我国改革后农村家庭经济的兴起是“乡土中国的重建”,而按前一观点,由于这种家庭农场具有市场基础而不再受“外部权势的支配”,所以它反而标志着“农民的终结”。
农民的终结怎么样
“这本书是一个文明的死亡证明书。”——孟德拉斯 《农民的终结》是法国社会学家孟德拉斯在分析法国农民在现代化过程中经历的一系列变化的一部力作。正如李培林所言,这里的终结不是农村的终结,也不是农民这种职业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是从传统的“小农”转变为“农业生产者”, 孟德拉斯所说的“农民的终结”并不是“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更通俗地讲,这个农民的终结并不是要消灭农民这种身份的存在,而是要使农民与时俱进,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型农民,使他们生活的村子成为新农村,使他们赖以生存的农业为他们带来更多的财富,增加他们的收入。其中存在着农民意识的转变。在此转变过程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变化,最终导致了“小农”的终结。 第一,土地对农民的意义发生变化。对传统的“小农”来说,土地不仅仅是生产资料,甚至视土地为生命的根本,集精神和财富的象征于一体。但是对于农业劳动者来说,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处在平等地位,土地仅仅只是生产要素之一,他们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会合理配置自己的生产要素。 第二,农民的劳动方式发生变化,传统农民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在劳动节奏的安排上,是根据农业生产的自然周期来制定,并且自觉遵守这个“时间计划”。而对现代农业劳动者而言,由于各种各样的技术引进,大棚、温室、灌溉技术的发展,导致反季节耕种等现象稀松平常。 第三,知识习得方式的变化。传统小农是单门独户地进行生产,农业技术主要靠经验型长者的言传身教。而现代农业生产是由外来的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教授。 最后,农民意识的转变。“小农”固守传统,对祖辈流传的事物深信不疑,而现代的农业劳动者评价标准是职业素质,他们不仅仅是考虑传统意义上的低头耕作,更多地会考虑技术、管理、运作、规模化等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 这让我想起了西方的农场主和庄园,但是结合中国的实际,我想起了之前的农业学大寨、农业合作社等,西方国家的成功和我们的失败让我思考我们失败的根源在哪里?是技术?还是不够现代化?还是人? 孟德拉斯还提到了,立法者有义务制定新法律,这新法律能保证仅仅依靠土地的农民在参与市场竞争时,不致于沦落为无产者。对于之前我们探讨的关于我国土地集体所有还是土地私有, 我对这方面也有疑惑,希望上课的时候能听听同学们的探讨。 在解决中国的农村问题过程中,我想到了流动人口和农民工问题,中国的现状是农业人口流失,农民工大规模进城,我想知道,农业生产到底需不需要这些流失的劳动力,而现代化的城市对劳动力的缺失又是如何,如果劳动力返乡会是什么样的后果?因为城市无法全部接受中国几亿农民,必然要有一部分留守在农村,而如何让他们留守,必然是缩小城乡差距,建立现代化的农业园区,然后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又让我想起了我们所谓的农业反哺工业,工业继而反哺农业。 中国式的农民的终结究竟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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