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一:连续计算法,又名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方法二:合并计算法,又名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依据
法律分析:参加工作以正式上班为准。正式上班时间就是求职者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和入职时间不同。参加工作时间是指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入职时间是指求职者开始从事某一项工作或者某一个职位,在开始工作到正式工作中间称为实习期。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比较复杂,一般以派遣证(报到证)、转正定级表、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招工录干等材料为认定依据,综合比对分析,最终认定其参加工作的时间。对于参加工作时是工人、下乡知识青年、乡村医生、民营企业职工、未满18岁参军等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还要参考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有依有据的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人事 档案 的概念和主要作用
事档案是指单位在组织人事管理活动过程中以及个人形成并经组织审查或认可、记述和反映职工经历及德才表现等情况、以个人为单位组卷,按照有关规定整理、由组织集中保存以备查考的文字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其主要作用:
1.人事档案是考察和了解干部的基本依据;
2.人事档案是维护干部合法权益的可靠凭证;
3.人事档案对干部人事工作具有监督把关作用;
4.人事档案是研究组织工作规律的重要资料;
5.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史料。
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
一、出生时间如何确认?
根据******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41号)文件要求,组织上确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和户籍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自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认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宜。
二、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1.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军队干部也按此规定执行。
2.工人的参加工作时间的如何认定
《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明确: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一般工龄的起始时间。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1992年7月23日)前招收的,以劳动者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2008年1月1日之前,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2008年1月1日《劳动 合同法 》施行以后招用劳动者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3.关于下乡知识青年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劳人培〔1985〕23号)规定: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算。档案中须有审批材料或能查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4.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毕业后重新派遣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关于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函》(劳人干局〔1983〕14号)规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如何认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
参加工作时间与工龄是同步的,即从现在追溯至参加工作之日的年限,就是实际工龄。而工龄又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两种。
你自1996年分配到一家国营企业工作,至2004年因企业减员(凡十年工龄以下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而解除与国企的劳动关系,共工作了八年。如果你作为“技术骨干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进行了劳动合同的续签”,那么,你的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均为自96年起至今。
报考公务员,参加工作时间怎么填?
报考公务员,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参加工作时间可以填2006年。
如果有规范的劳动合同,可认定为实际参加社会工作的时间。录用为公务员的时间,可认定为参加机关工作的时间。区属部门的填写规范可由其组织人事部门自行规范。
公务员的退休工龄和工资有专门的政策规定明确,也有专门的工龄认定表,实际工作中应与档案要件相一致。因此,公务员任免表填写的参加工作时间不会对其退休工龄和工资有影响。
拓展资料:工龄计算
工龄计算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的计算。工龄的计算即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司合并工龄可否连续计算
工龄认定
随着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渐渐淡化了工龄的概念,但是在国企和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调整工资的时候还会出现工龄的概念,目前仍在执行,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是以上三种单位的正式职工,那么参加工作时间应该从2006年9月开始计算,并且可以补交06年9月到09年5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如果私企,那么你在签工作合同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是不算工龄的。至于档案存放在什么地方跟工龄没太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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