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启示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本段写屠户杀狼,表现屠户的勇敢镇定和狼的狡猾贪婪,这是故事的高潮和结局。“一狼径去”,另有图谋;“犬坐于前”,牵制屠户,更见出狼的狡诈。“目似瞑,意暇甚”,演得逼真,气氛似有所缓和。“暴起”、“刀劈”、“毙之”,屠户不为假象迷惑,抓住时机,当机立断敢于斗争,取得了一半的胜利。到这儿并未让人松口气。“转视积薪后”说明屠户已深刻认识到
《狼》第一则给了我们什么启发
《狼》选自蒲松龄《聊斋志异·狼三则》。
《狼三则》都是写屠户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户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户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第二段分两层。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果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方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今天我们重读这个故事,可以悟出一个正确的道理,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聊斋志异 狼第一则,给我们什么人生启示/
1。由屠夫的角度来看,我们应该认清敌人的真正面目,与之斗争。我们应该善用形势,抓住机会。2.老师给的答案是:启示: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拓展到为人处世中,就是要看透坏人欺诈的一面,不能纵容,对待坏人要严惩。
蒲松龄的《狼》告诉我们什么道理
告诉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要像屠夫一样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
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启示是:贪婪会使自己丧命,要分清主次,不因小失大。
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启示是:讽刺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论怎样狡诈,终归要失败。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启示是:有勇无谋必败,做人要随机应变,发挥自己的特长,扬长避短。
扩展资料
蒲松龄《狼》赏读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这个屠户的客观的情况,除了一个“晚”字,全部省略了。没有肉只有骨,就对后文描写屠夫穷于应付的作用极大。“途中两狼”,表明不是一只,如果是一只就没有后面的惊险故事了。跟着他,摆脱不了,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直到追得他没有办法,才把骨头丢给儿狼们。从这种过程的省略,不仅可以看出作家的笔法简洁,更重要的是可以看出作家的匠心。大凡前面提到的,后面必有发展。
蒲松龄叙述的功力,并不仅仅在叙述比较简单的事情上,而且在叙述复述复杂的事情时,他也能使之具有某种不亚于描写的效果。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量词的灵活运用。蒲松龄起起初用了两个“一”(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代表两只不同的狼。紧接着,情势变化了,他改用位置来区别(后狼、前狼)。等到骨头吃完了,两只狼仍继续跟踪着屠户,作者就干脆含混地用“两狼”(并驱如故),不再强调二者的区别了。
接着,作者又有区别了:“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还是用一个“一”字,就轻而易举地把两只狼恰如其分地分别开来了。读者只要从中获取必要的信息,凭上下文想象出二者的不同,就足够了。这就是精炼的“精”的要义。把动作和情景减少,以免干扰读者对情节因果链的注意,这是本文之所以精炼异常的原因之一。
本文的好外不仅仅是精炼,还在于把有限的细节有机地组织起来。
随着故事的进展,叙述出现也细节和比喻,有一点描写。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这是因为,这种状态是一个悬念,结局时将有一个解释,这对情节有相当的重要性:屠夫杀了两只狼后才悟出来,原来狼做出心不在焉的样子,是为了麻痹他。结局使前因获得了解释,读者对情节的意义有了新的体验。
文章最后有一点议论,从小说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省略的。现代小说家往往回避把主题都讲出来,因为把倾向性隐藏在情节发展过程中,更有利于调动读者的心理参与。现代小说更倾向于为不同读者的多元理解留下充足的空间。
但蒲松龄是我国古代文言小说家,他的《聊斋志异》几乎在每一篇故事后面都要发一通议论,有时用“异史氏”的名义(其实也就是他自己),有时则作为文章的一个部分。可以把这一看成是一种体式。不仅《聊斋志异》如此,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文章后面就有“太史公曰”。这是一种传统的格式,蒲氏不过是稍稍作了一些调整而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狼(《聊斋志异》中节选篇章(狼三则))
狼一文言文启示
1. 狼文言文的,启示
狼虽然贪婪凶恶,狡诈阴险,担忧十分愚蠢,在有智慧和勇敢精神的人类面前,终究难逃灭亡的命运.对待像狼一样的黑暗势力,不能妥协退让,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不要被貌似凶恶的事物吓到,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不论是狼或人,只要贪婪狡猾,贪图利益,终将灭亡,;我们应该学习屠户勇敢的精神. 狼无论多么贪婪,狡诈,在机智勇敢的人的面前终究会失败的。
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恶势力,不要存在幻想,不要妥协退让,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最后的胜利。 做人不能贪得无厌,面对困境要随机应变,不能被假象迷惑,要保持清醒。
2. 文言文狼的启示是什么这篇古文是《聊斋志异》中节选的篇章,共三则,描绘了贪婪、凶狠、狡诈的狼的形象。总的启示是我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能妥协退让,而要像屠夫一样勇敢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会取得胜利。
各篇启示:
其一
我们要抵制得住诱惑,切莫贪图小便宜,否则就会因小失大,害了自己。
其二
狼是贪婪,狡猾,残暴的。我们对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抱有怜悯之心和幻想,更不能妥协退让,应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面对危险应沉着冷静,勇敢机智地面对。
其三
平时要多动脑子,多积累生活经验,遇事要善于动脑筋,不能靠蛮力来解决,只有机智地想办法应对才可以成功的克服困难,赢得胜利。
延伸
狼三则其一被苏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上册收录为“专题 《狼》”,其二被选为沪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八年级下册第34课《狼》,鲁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六年级下册30课《狼》和人教版义务教育语文课本七年级下册第30课《狼》。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代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著作。(聊斋:书斋名;志:记录;异:奇怪的故事)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题材非常广泛,内容极其丰富。《聊斋志异》的艺术成就很高。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艺术典型,人物形象鲜明生动,故事情节曲折离奇,结构布局严谨巧妙,文笔简练,描写细腻,堪称中国古典短篇小说之巅峰。
3. 狼文言文翻译一屠暮行的启发1、暮:傍晚。
2、行:走,行走。
3、为:被。
4、逼:逼迫。
5、道:道路。
6、夜:夜里。
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译文:
有一个屠夫,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留下的草棚,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夫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
(屠夫)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捆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夫,谁有这个办法呢?
出处:《聊斋志异》——清·蒲松龄
4. 狼文言文翻译有屠人有个屠户天晚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的骨头。屠户路上遇到两只狼,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很害怕,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停止追赶,另一只狼仍然跟从。屠户又把骨头投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止追赶,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仍然跟从。骨头已经投完了,然而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处境困窘,害怕前后两个方向一起受到狼的攻击。屠户看见野地里有个大麦场,场主人堆积柴草在打麦场中,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就奔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刀。两只狼都不敢向前,瞪眼朝着屠户。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前面。过了一会儿,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很悠闲。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劈狼的脑袋,劈了几刀杀死了狼。屠户正想走,转身看见柴草堆后面,一只狼正在其中打洞,它想要钻洞进入来攻击屠户的后面。狼的身子已经钻进一半,只有 *** 和尾巴露在外面。屠户从后面砍断了狼的后腿,也把狼杀死。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砍死,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是增加笑料罢了。
启示: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存在幻想,妥协退让,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这样才能取得胜利
5. :《狼》一文给我们什么启示写屠户惧狼,表现屠户的迁就退让和狼的凶恶贪婪。这是故事的发展。“惧”说明屠户对狼的本性缺乏认识。“投”“复投”,说明他对狼抱有幻想,一再妥协退让,结果失败。“并驱如故”说明了狼的贪婪无厌。情节发展到这儿更增添了紧张的气氛,屠户的性命依然危险。
屠户御狼,表现屠户的果断抉择和狼的不甘罢休。这是故事的进一步发展。“大窘”“恐”写出了屠户的紧张急迫,在走投无路的形势下,只好采取御故措施。“顾”“奔倚”“驰担持刀”一系列的动作,写出屠户的当机立断,迅速占领有利地势,说明屠户已经认识到狼的凶残的本性,做好与狼搏斗的准备。“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屠户和狼之间的冲突已到了剑拔弩张的时刻,情节更加扣人心弦。
写屠户杀狼,表现屠户的勇敢警觉和狼的狡诈阴险。这是故事的 *** 和结局。“一狼径去”,另有图谋;“犬坐于前”,牵制屠户,更见出狼的狡诈。“目似瞑,意暇甚”,演得逼真,气氛似有所缓和。“暴起”“刀劈”“毙之”,屠户不为假象迷惑,抓住时机,当机立思敢于斗争,取得了一半的胜利。到这儿并未让人松口气。“转视积薪后”说明屠户已深刻认识到狼的本性,变得警觉。“一狼洞其中”终将狼的本性暴露无遗,再点狼的狡诈阴险,“乃悟”说明斗争使屠户对狼的奸诈有了深刻认识。
文章结尾的议论,是作者对所写的故事的看法,既是对狼的可悲下场的嘲讽,又是对屠户勇敢、机智的斗争精神的赞扬。狼虽然贪婪凶恶,狡诈阴险,但又十分愚蠢,在有高度智慧的勇敢的人面前,终究难逃死亡的命运。结尾的议论画龙点睛,揭示了文章的主题。
本文是一篇文言短篇小说,选自《聊斋志异》中《狼三则》的第二则。写一个屠户归途遇狼,起初畏惧退让,后来奋起搏斗,终于击毙两狼的故事,赞扬了屠户的机智勇敢,揭示了狼的贪婪、凶狠和狡诈的本性,并告诉我们,狼无论多么狡诈也不是人的对手,终归会被人的勇敢智慧所战胜。
聊斋志异的狼第一则启示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xū,忽然)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狼)少却;及走,(狼)又从之。屠思狼所欲肉者,不如悬诸树而(明)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拂晓)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疑虑徘徊)近视,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价值)十余金,屠小裕焉。
缘木求鱼,狼则罹(遭遇)之,是可笑也。
译文
从前,有个屠夫卖肉回来,天色已经晚了。就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的窥视着屠夫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在狼的面前晃了晃,想把狼吓跑。狼看见了屠刀,一开始被吓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于是屠夫就想,狼想要的是担子里的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等明天早上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垫起脚尖把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于是感到非常害怕。焦虑的在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下颚,那个形状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一张狼皮价值十几两黄金呢。于是由于屠夫得到了这张狼皮,发了一笔小财。挂在树上像钓鱼一样,狼的遭遇太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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