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基本原则:互惠原则、透明度原则、市场准入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原则、经济发展原则、非歧视性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马拉喀什协议》及其四个附件组成。附件一包括《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分别称为附件1A、附件1B及附件1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1、非歧视原则
非歧视原则是WTO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组成。“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腊唤件地给予所有成员。而“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2、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
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神局薯WTO的基本规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3、公平贸易原则
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扩展资料
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
管理职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审,以保证其合法性。
组织职能:为实现各项协定和协议游者的既定目标,世界贸易组织有权组织实施其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和协议,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协调职能:世界贸易组织协调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和凝聚力。
调节职能:当成员之间发生争执和冲突时,世界贸易组织负责解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WTO基本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有:非歧视原则、互惠原则、数量限制原则。
1、非歧视原则。
该原则是指,WTO各成员之间冲拆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相互的贸手乎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遇。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2、互惠原则。
WTO实行的是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也就是薯森说,如果一个成员就任何一项产品的关税或其他方面数慧亩给予另一成员以好处,它就必须立即和无条件地将这一优惠待遇给予其他成员,任何成员碧哗除征收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员方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成员方领土输碧哗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3、数量限制原则。
主要是调节进口产品与国内产品在国内市场关系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数慧亩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薯森给予不低于本国同类产毕判悉品的待遇,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任何成员除征收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
世贸组织的规则是什么?若违反世贸规则会怎样?
世界贸易组(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为WTO),是由各成员方缔结多边条约所建立的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贸易组织,其成立的目的就在于要公平,公正的处理各国贸易活动中所发生的争端,建立平等互利的健康国际贸易秩序。其核心是促进贸易自由化。
其宗旨是: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服务;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世贸组织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起,并称为当今世界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世贸规则:
★非歧视性原则——主要体现在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即不能内外有别,也不能外外有别。WTO各成员之间应在无歧视的基础上进行贸易,相互的贸易关系中不应存在差别待卜模遇。
★透明度原则——型弊缓就是要求各成员国必须公布服务贸易的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使政策具有可预见性,其他成员能了解该成员方的法律环境。
★公平竞争原则——不允许采取不正当贸易手段(入倾销和补贴等)进行竞争。
★法制统一原则——地方规章要与中央政府的承诺相一致。
★互惠原则——互惠原则,也叫对等原则,是指两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WTO实行的是多边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成员就任何一项产品的关税或其他方面给予另一成员以好处,它就必须立即和无条件地将这一优惠待遇给予其他成员。
★国民待遇原则——主要是调节进口产品与国卜陵内产品在国内市场关系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关系,要求成员方对进口产品给予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的待遇。
★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任何成员除征收税捐和其他费用以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员方领土的产品的输入,或向其他成员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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