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连开人考公告核[2023]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建设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新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lda.gov.cn/)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6日至2005年4月12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参加应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十)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应聘人员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ledahr.org.cn/)注册账号并创建简历后,到“公开招考”入口填写报名信息。
1. 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4月12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4月13日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14日每天的09:00-12:00、14:3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14日每天的09:00-12:00、14:30-17: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4月15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2340272。
考务技术咨询:0518-8588112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方面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同政策咨询电话。
2.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01室(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16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81128。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均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16日09:00-11:3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申请,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1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10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重点考察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提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上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4. 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 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报名系统里打印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5.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形式为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内容。
2.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法另定。
考察工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82128。
2.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88218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此进入下载)
1.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所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2.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3月31日
2015年江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补充公告
为充分吸引优秀人才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现将2015年2月9日发布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1.原公告中资格条件第二条“国家规定有行业准入制度要求的须具有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改为“国家规定有行业准入制度要求的须具有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应届生须在两年内取得)”。
2.《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所有岗位的岗位等级统一更改为十三级。
3.《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代码为A03的全科医师岗位,招聘条件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改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代码为A05的中药医师(士)岗位,岗位名称改为“中医药师(士)”,招聘条件由“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改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药剂师(士)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5.《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代码分别为A06、 A07的妇产科岗位、全科医师岗位,招聘条件由“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改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6.《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代码为A08的放射岗位,招聘条件由“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医师或放射技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改为“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放射技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7.因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现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岗位代码为A03、A05、A06、A07、A08岗位延长报名时间至2015年3月10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8.原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28日
2022经开区的教师招聘23毕业生可以报吗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五)志愿在宿迁经开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为做好2022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委编办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2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2年度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70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9日起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教育)网站(http://hetda.hefei.gov.cn/xwzx/ztzl/jkjy/index.html)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4.身心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6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和上传材料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 8 :00至3月17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和上传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8日12:00前登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8日23:00前通过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20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缴费和网上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联系电话:0551-62838910。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20)22127314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具体笔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发布,请予以关注。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2年3月23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二楼27号民生类综合窗口(社会发展局窗口)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hfjszp.hfjyyun.net.cn/jszkw/)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最终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形式、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如期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安化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时间
安化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时间为每年的3月至5月。安化县特岗教师招聘是指县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部分特殊人员,以及从事其他工作的具备特定条件的人员,担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时间的人员。每年的3月至5月是安化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的时间,具体的时间安排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告为准。招聘公告的发布渠道主要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相关媒体等。2023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滨海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拟为区教育体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8名。一、招聘单位
滨海新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以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
⑷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学位证书。
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以应届毕业专业报考;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
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⑸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
依照天津市教委发布的中小学教学行政历,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录用资格;
⑹博士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⑻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
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⑼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⑽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⑶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⑷现役军人;
⑸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⑹滨海新区在编教师;
⑺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⑻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⑼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⑽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11日9:00至3月1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3月11日9:00至3月17日16:00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如未通过审核,须及时修改并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提交。
因个人疏忽未在报名网站开放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的应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
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至11:00。
本次招聘,报名与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基本潜能等内容。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14时30分。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14:00至16: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所持规定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参加资格复审;
说明:
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含专升本)、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根据本人教师资格考试进度提供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科目证明材料;
6.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五)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心理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学科教师岗位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的学科知识,幼教岗位给出主题内容进行说课。
报考音乐、美术、幼教岗位的考生在说课时增加基本技能展示(不超过2分钟)。
其中,报考音乐岗位的考生根据主考方提供的教材歌曲展示完整作品自弹自唱(考场提供电子琴);报考美术岗位的考生展示命题速写(主考方提供笔、纸);报考幼教岗位的考生可展示舞蹈(无伴奏表演)、演唱、朗诵、绘画、演奏等(考场提供电子琴、铅笔、纸、彩色粉笔)技能。
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自带任何乐器、器材等物品。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各项测评要素打分。
保留主考官各项要素分数。
其他考官打分后,在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
报考人员每项要素得分的平均分即为本项要素最终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报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由存档单位据实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察表》并加盖公章。
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八)公示
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统一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区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拟聘学校,总成绩并列者,由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拟聘学校岗位表将于选岗前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公布。
公示期满后,报考人员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及入职手续。
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递补
在报到期间,对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依次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区教育体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者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违约处理。
办理聘用手续后,区教体局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受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022-6526311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监督电话:022-66897226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技术
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6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上传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2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需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22日12:00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还。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2月25日7:00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考试证打印等相关问题,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5日8:00-9:30,到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溧水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小区正南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和面试均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日期:2023年2月25日10:00。
笔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溧水区教育局拟于2月25日20:00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
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月26日上午。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溧水教育信息网。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当日17:00后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四、相关要求
1.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 025-68813005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025-57426330
金陵中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87
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 025-56238208
南京市溧水区状元坊小学 025-68577788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小学 025-57217471
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33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025-57213271
(三)招聘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025-5720702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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