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吴幽宣布向母校捐赠1100万元,但因到期未履行捐赠承诺被母校基金会告上法庭后,成为失信执行人。
该事件引起热议后,3月10日,澎湃新闻记者拨通了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长钟晓东的电话,关于是否有项目受到该笔款项影响,钟晓东表示“就是说应该要捐赠,没说具体的用途,也没有说项目受到影响”。对于吴幽为何未能出资,当前是否存在难处,钟晓东表示,“后面我们会有一个说法,具体也没有你们说的这么复杂。”至于为何起诉吴幽,钟晓东表示:“还是校友,我们也一直跟他有联系,也有些过程。”
吴幽是中国矿业大学2008级校友,2022年7月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吴幽相关赠与合同纠纷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今年2月,吴幽因未履行法律义务成为失信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澎湃新闻从接近吴幽人士处获悉,3月9日,该案件引起了社会热议后,吴幽在朋友圈写道:“能把一手烂牌打好的,大都是长期主义者,而一手好牌打烂的,通常是机会主义者。长期主义者注重体系建设,即事的摆布,机会主义者注重利益圈搭建,即人的摆布。”
知情人士:“双方一直有沟通”
“从1909到2019,110周年只是伟大的起点。未来,矿大不仅仅要做中国的矿大更要做世界的矿大!加油,矿大人!”2019年4月,吴幽以镜湖资本创始合伙人、1100万元捐赠人等身份,站在了中国矿业大学演讲台上如是说道。
吴幽是中国矿业大学2008级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学生,不过在校仅一年多的时间,吴幽选择辍学创业。据中国矿业大学官方网站资料,2019年4月,正值建校110周年之际,吴幽在校庆之际向中国矿业大学捐赠1100万元人民币,以支持中国矿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中国矿业大学为吴幽校友颁发“中国矿业大学特别校务参事”、“中国矿业大学创新创业导师”聘书。
图片来自中国矿业大学
然而,三年后,双方交好的局面,却迎来了两极反转。由于吴幽未能履约,2022年,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赠与合同纠纷”为案由,将吴幽告上法庭。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8日以及2022年8月9日进行两次开庭,最终判决吴幽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1100万元。但由于吴幽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于2月23日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法院下达限制消费令。
限消令
澎湃新闻从接近吴幽人士处获悉,3月9日,该案件引起了社会热议后,吴幽在朋友圈写道:“能把一手烂牌打好的,大都是长期主义者,而一手好牌打烂的,通常是机会主义者。长期主义者注重体系建设,即事的摆布,机会主义者注重利益圈搭建,即人的摆布。”
吴幽朋友圈截图
“现在声音够吵吵杂杂的,热度非常高,需要降降火,他本人信息爆炸了,3月9日也忙到一点多。”一位知情人士在3月10日向澎湃新闻记者透露道,“他们(矿大受捐基金会与吴幽)也一直在沟通。但是双方在沟通的过程中,没能做到相互理解。”
吴幽提出用基金收益代偿但校方未采纳
捐赠千万的校友成“老赖”,吴幽事件发生后,无论是吴幽本人,还是中国矿业大学,均引来了非议,除法律问题外,一是关于校方为何执意选择诉讼?二是,吴幽为何没能落实捐款?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2022年8月9日的庭审记录还原了部分事情缘由。
澎湃新闻记者发现,该次开庭从当日上午9时40分开始,持续了近一个小时,吴幽本人与校方代理律师参与了此次诉讼。多数时间内,是吴幽在阐述捐赠前后经济上遭遇的困境。
“捐赠的时候,当时手上现金是不够的。但是因为有项目要退出,就(对资金情况)比较乐观,结果后面该项目重组失败了。”吴幽在庭审时解释称,“承诺捐款之后,本人管理的基金遇到较多的困难,我们几个重要的LP(有限合伙人),也就是基金出资人面临着暴雷的情况。”
吴幽认为自己目前没有能力来履行义务,并提出过折中方案,即用本人在管基金的收益缴纳捐款。
“我们基金的管理规模是2亿元,一般行业规则是,我们作为GP(有限合伙人)会获得投资收益的20%。而GP里我个人所占的比例是46%。”“比如说我们管理的基金,产生了2亿元的收入,GP就能在多赚的2个亿收益中,分成20%就是4000万元,我个人收益就是不到2000万元。”
吴幽说道:“我想说慢慢来,今天项目退出有一些收益,明天另外一个项目退出也有点收益。过往是大环境不好,但是疫情过去之后市场回暖,会慢慢解决这个问题,我也有信心收益超过这个数字(2000万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吴幽所提基金为分宜和昌隆宸医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是1000万元。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基金2021年度报告里记录了三家对外投资的企业,分别是九江烯诺菲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车易同城车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颂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来自天眼查
业内人士也表示,一只基金的生命周期,多数在7-10年,前五六年为投资期,后两三年为退出期。“从这一角度来看,上述基金临近退出期。不过,当下仍然处于寒冬,退出难是行业普遍问题,而且退出也要看市场表现,如果是上市退出,还要受到锁定期以及股价表现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基金的回报受项目影响较大,优质标的上市后,早期投资人甚至能够获得超千倍回报,但也有投资人因项目暴雷而血本无归。从同样是投资机构的天图投资递交的招股书来看,2019年-2021年及2022年1-6月,天图投资在管基金分别实现了16.2%、17.8%、28.2%和20.5%的平均内部收益率。
也就是说,吴幽提出的“折中方案”,不论是退出的时间和收益,均充满不确定性。
校方也并未采纳该种方案。吴幽在庭审中表示,一年前(即2021年)就向校方提交持有基金的资料,提出将基金收益转为捐款,“但是校方说我只要钱。”
校方律师称无法与上级主管部门交代
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问及吴幽为何未能出资,是否存在难处,钟晓东表示:“后面我们会有一个说法。”至于为何起诉吴幽,对方表示:“还是校友,我们也一直跟他有联系,也有些过程。”
澎湃新闻从庭审记录里了解到,在履行捐赠协议的期限到来之前,吴幽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的态度并不积极。
“学校的工作人员多方与被告联系,被告有很多时候采取的是回避态度。而且,校方一直在与吴幽进行交涉,2022年3月27日,吴幽收到了律师催款函之后,也没有任何的实际履约行为。”2022年8月9日,校方代理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透露道。
不过,校方代理律师也指出,吴幽的捐赠行为是一种善举,但是捐赠行为获得了广大校友的一致好评的同时,吴幽的违约行为给中国矿业大学产生恶劣影响。
“原告在接受捐赠之后,如果不对这种不实际履约的行为采取维权行动,也是对这种不诚信行为的一种放纵,同时也无法对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就合同履行行为的管控予以交代,迫不得已才提起本次诉讼。”校方代理律师称,“一方面希望被告能够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无法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交代。另一方面希望被告能够言而有信,积极履约,防止以捐赠名义获得了公众的好评后,反而消费了公众的信任,破坏了社会风气。”
庭审最后,吴幽一直强调将继续履约,“我没有一刻想解除,说哪怕我很困难,我觉得我一直要做下去,但是对不起,我需要时间。”
据公开资料了解,镜湖资本通过新余镜湖和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镜湖和昌”)的投资主体进行对外投资,吴幽为实际控制人。镜湖和昌主要以参股其他基金为主,最近公开的一笔投资是在2020年。
中国矿业大学资料显示,吴幽主导并成功运作多起基于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的孵化、兼并购项目,投资项目包括:《九层妖塔》《北京遇上西雅图》《跨界歌王》《跨界喜剧王》等。
值得注意的是,镜湖资本官方公众号镜湖和昌已多年未更新,其官网页面也已无法正常显示。3月10日,澎湃新闻注意到该公众号已自主注销。
未兑现承诺是否涉嫌违法?如何判定承诺有法律效应?
一、承诺书不兑现犯法吗1、承诺书不兑现不犯法。因为承诺书是民事行为。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最大量、最普遍的。但合同成立还有其他方式。传统上还有三种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民法典规定,承诺人不履行承诺书并不是犯罪的行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承诺人不履行承诺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承诺人。不履行承诺书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将违约行为作不同分类: 如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承诺生效后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1、交叉要约。交叉要约是指合同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作出了为订立同一内容合同的要约。如甲对乙作出为订立合同的要约,而乙对甲也作出了同样内容的要约。此时双方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完全一致,而且双方均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发出要约的时间也几乎在同时。既然双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即可推定其必互有承诺的结果,所以认定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时间以后一个要约到达对方当事人时为准;
2、同时表示。同时表示与交叉要约本质上相同,交叉要约是在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而同时表示是在对话方式的情况下发生的。指对话的当事人双方毫无先后之别,同时向对方为同一内容的要约的意思表示。例如,买卖于条件适合当事人双方之意时双方同时拍手,或对于第三人所作成的合同方案,当事人同时表示同意;
3、意思实现。意思实现是指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或者要约人预先声明承诺无需通知,要约人在相当时间内如有可以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意思的客观事实,则可以据此成立合同。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不需要承诺通知的,比如订旅馆房间、订饭店席位等,不需要表明承诺,如不承诺则需要告知。推断受要约人有承诺的客观事实,一般是指受要约人不进行口头或书面承诺但按照要约人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如受委托开始处理委托事务、发运要约人欲购货物等。
捐赠未兑现是违约行为吗?要承担什么责任?
是违法行为
慈善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可以帮助别人渡过难关,还可以让他们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温暖。所以慈善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毕竟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有一些人他们也一生都在做慈善,尽力的去帮助别人,比如说张桂梅校长就用自己的一生去帮助了非常多的学生来让他们完成他们上大学的梦想。
但是慈善它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事情,因为有的人可以从慈善事业当中获取巨额的利润,也有人在慈善中获得的不是利润而是名声,对于一些特别喜欢面做面子工程的人来说,他们就会在公开场合或者是在媒体采访的时候。时候承诺他们会捐赠一部分的前台给慈善机构来帮助那些需要的人,但是市级上他们只是口头说说,他们并没有做出任何的实际行动,他们的财产也没有减少,国家也是发现了这种行为。
所以针对这种行为也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是构成了违法犯罪的。
为什么会有人承诺捐款,但是不去执行呢?
因为承诺了捐款之后,大家都会对这个人的形象有所改观,觉得这个人他非常的善良,非常的喜欢去帮助别人,也会给这个人增加一定的人员,也如果是这个是品牌承诺的话,那么这个品牌也会收获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如果这个人是明星的话,那么他的粉丝也会更加的喜欢他,路人也会对这个粉丝喜欢的明星有所改观。但是只要在公共媒体面前承诺了背后并不把自己的财产捐赠出去的话,这种行为对于企业或者是明星来说就是百利而无一害,既赚足了面子,又没有让自己的资产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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