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要求,经研究,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nyu.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需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两站进行:
第一站:中国矿业大学(徐州)
第二站:山东财经大学(济南)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第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
各站的招聘岗位开考情况和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网络报名:公告发布次日09:00开始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连云港市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组织部:0518-86223339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18-86033958
连云港市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筹):0518-86341003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到招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
第一站:2023年3月4日上午09:00-11:30 到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1号(南湖校区)赣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展台参加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第二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应聘人员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每站报名结束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拟招聘人数10倍(不含10倍),面试前先进行初试,初试采用笔试方式,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6207189。
2.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6229831。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3.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2023年春季赴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1.2.3:点此进入下载或查看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招聘思政教师的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岗位需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考专职辅导员的人员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年及以上,学生干部包括: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院(系)级或者校级学生会正(副)部长、正(副)主席,团委正(副)书记,社联正(副)主席,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正(副)部长、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
(2)有2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2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委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公布的报名截止日期。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1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9日9:00-3月11日13: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填写自己自初中毕业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学生干部经历(任职职务、任职起止年月)、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以及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或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厅(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
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
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干部证明、党员证明、工作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聘用合同书、解聘协议书、社保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其中,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及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未能按期提供者,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程序
(1)招聘专职辅导员的岗位(即B01-B02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考核。
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2:00开始(如因疫情等其他原因推迟,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延期公告)。
笔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生管理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不指定参考教材,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如笔试成绩并列,造成参加面试人数超过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均进入面试考核。
笔试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jsfpc.edu.cn)进行公布。
面试按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或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者;
3.在职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或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708818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6日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思政教师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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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余市、县重点中学招聘引进教师公告?
根据新余市、县(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教学工作需要,经批准,新余市、县(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面向高校招聘引进教师1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其中体育、物理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具有硕士学位。
2.国内承担有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的师范大学2023届师范类专业(其中体育、物理、计算机、电子商务学科是否为师范类专业不作要求)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
上述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高中及以上与招聘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为高中、中职及以上与招聘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招聘引进单位、岗位、学历、人数、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含报名岗位代码)详见《新余市、县(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2)。
2.体育、物理、计算机、电子商务学科非师范类专业以及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工业机器人、数控(机电一体化)和电子商务教师岗位〕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印的2022年版《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3)执行。
四、招聘工作时间及地点
1.招聘工作时间
市直学校(职教中心):2023年2月16 日- 2月19 日。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1 日- 2月24日
2.招聘工作地点:待定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实行考生诚信报名,招聘引进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每个考生可分别报市直学校(职教中心)、县(区)学校各一个岗位(考生如经考试与市直学校签约后,就不能再参加县区学校的招聘考试)。
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8日09:00至2月12 日17:00期间,应聘考生可登录“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新余市人事考试网”(index.html),分别登录“2023年新余市直重点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或“县(区)重点中学招聘引进教师(新余市)”报名专题,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相关信息。
(3)考生可通过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打印报名表(附件4),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报名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市直学校(职教中心)的,请于2023年2月1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现场报名;报考县(区)学校的,请于2023年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待定。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须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市直学校(职教中心):2023年2月16 日09:00-11:30,15:00-17:00。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1日09:00-11:30,15:00-17:00。
考生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地点:待定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审查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招聘引进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若暂未取得,需签订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由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能取得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笔试、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待定。
1.音乐、体育岗位
(1)面试
①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市直学校:2023年2月16日17:00-18:00。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1日17:00-18:00。
考生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面试时间:
市直学校:2023年2月17日。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2日。
③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通过资格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
(2)笔试
根据报考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且考生面试成绩均达合格线,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引进小组同意,全部进入笔试环节;末位面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参加笔试。
①笔试时间
市直学校:2023年2月17日15:30-17:30。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2日15:30-17:30。
②笔试地点:待定。
2.其它学科岗位
(1)笔试
①领取笔试通知单时间:
市直学校(职教中心):2023年2月17日10:00-12:00。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2日10:00-12:00。
考生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②笔试时间
市直学校(职教中心):2023年2月17 日15:30-17:30。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2日15:30-17:30。
③领取笔试通知单及笔试地点:待定。
(2)面试
根据报考招聘岗位考生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研究并报招聘引进小组同意,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末位笔试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①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
市直学校(职教中心):2023年2月18 日15:00—17:00。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3 日15:00—17:00。
考生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②面试时间:
市直学校(职教中心):2023年2月19 日。
县(区)学校:2023年2月24 日。
③领取面试通知单及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入闱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引进计划。
(四)考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
体育、物理、计算机、电子商务等4个学科为学科专业知识。
其他学科为教育综合知识,命题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2.面试
(1)面试教材
①新余市、县(区)重点中学各学科及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市职教中心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历史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江西省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册教材;
②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中职)电子商务岗位面试教材为《网
店运营基础(初级)》(高等教育出版社,“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职)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教材为《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十三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职)数控(机电一体化)面试教材为《机械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第六版),中职工业机器人教师岗位面试教材为《工业机器人基础》(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
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具体内容
①试讲。
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
由评委现场提问。
(4)面试程序
①报到、候考。
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②抽签。
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③试讲、答辩。
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后进行试讲、答辩。
(五)计分办法
音乐和体育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其他学科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
六、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与签约
1.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
招聘考试程序结束后,按招聘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
如出现末位总成绩相同者,则以同分考生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
若有入闱拟招聘引进考生在本公告招聘引进教师工作期内(市直学校及职教中心截止2023年2月19日,含19日;县区学校截止2023年2月24日,含24日)放弃,从该招聘引进岗位中依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如末位入闱拟招聘引进人员总成绩相同,以面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学校与已确定的拟招聘引进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招聘引进与管理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二)体检。
拟招聘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
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进资格。
(三)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引进单位提出拟招聘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新余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分别进行公示。
(五)聘用管理。
公示期后,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招聘引进人员聘用备案手续。
拟招聘引进人员于2023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引进的教师人才一经聘用,须在本市、县(区)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五年周年。
八、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地点确定等有关事宜,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考生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岗位招聘条件政策咨询)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6日
附件1:新余市市直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县(区)重点中学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新余市)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
附件4:新余市市、县(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引进教师现场报名表
新余市、县(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更正公告
《新余市、县(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公告》附件2中下列岗位代码更正:
1.分宜中学-高中物理招聘岗位原代码101320002003更正为“101330002003”。
2.分宜四中-高中物理招聘岗位原代码101320002011更正为“101330002011”。
3.新余市第十六中学-高中物理岗位原代码101320002020更正为“101330002020”。
特此公告。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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