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灌人才招公告核〔2023〕2号
为加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选岗表》(附件2,以下简称《选岗表》)。《岗位表》和《选岗表》可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nan.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十)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灌南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三站进行。
第一站:东北线
第二站:西南线
第三站:西北线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由灌南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将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由灌南县教育局申请,经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每站招聘岗位报名、开考、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灌南县”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灌南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灌南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灌南县教育局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南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23年3月13日08:30-10:00,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第二、第三站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等情况另行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3.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或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与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资格初审或复审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灌南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G01-G10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G11-G18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未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学方面的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岗位代码G01-G10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岗位代码G11-G18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1.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能力、基本素质、举止、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2.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G01-G10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G11-G18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岗位代码G01-G10岗位,组织加试;岗位代码G11-G18岗位则按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加试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南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各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见《选岗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此进入下载)
附件2.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选岗表
附件1.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附件3.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
附件4.《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灌南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3日
2021年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80人】
【 #教师招聘#导语】2021年江苏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80人,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7:00。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更好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23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网(/pkqrmzf/?id=xxgk_261)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详见《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和《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一)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2)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
2、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
3、2021届南京生源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按有关政策执行。
以上应聘人员需取得相应学位,具有符合所报考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二)国(境)外留学人员:符合学科(专业)需求(附件2),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其中,2021年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8月1日前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人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具备3年及以上的所报考学段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需获得所应聘学科相关的区(县)级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等学科称号,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在区(县)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5日17: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量提前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采用合并招聘,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报名时须填报招聘岗位及招聘学科{如:初中教师、英语;小学教师(1)、语文},报名平台会适时发布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
(3)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报过名的应聘人员,符合浦口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浦口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类别中的一个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初中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小学学段的同一学科)。如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他区兼报,必须要保证报名学段学科一致。
(7)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2021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②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师范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0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有工作经历的教师:须上传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所报考学段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有关学科荣誉证书或教学竞赛获奖证书(限2份)。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浦口区教育局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6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7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月18日12:00-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浦口区教育局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同学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请务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现场无法复印。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督指导下,由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测试、课堂教学、模拟课堂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前在浦口区政府网另行通知),各项测试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浦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3年。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同期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浦口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合并招聘岗位选岗办法:在同一招聘岗位、同一招聘学科内,按照招聘岗位相应数量,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学校。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8182729,025-58882172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3228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25-58893039
本公告由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浦口区2021年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2.浦口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1年1月7日
2023年苏州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公告?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3月4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为:17768409860,0512-52774095。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6日9﹕00-16﹕00。
(3)通过初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3月7日9﹕00-3月9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注意:2023年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尚未发放或网签的可出具由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的,毕业证书或《推荐表》中无“师范”标识的,需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具体证明方式见常熟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网上信息采集系统/zxxjszp.jscsedu.cn)。
2.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15分,学科专业知识85分。
公共知识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学科专业知识是指教师必须掌握的本学科的专业知识。
报考精密制造、智能制造、化学工程、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范围: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教育法律法规;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⑤时事政治:2022年1月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包括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100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4.笔试当日或次日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zxxjszp.jscsedu.cn)。
考生参加面试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2.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及教学基本功考核,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3.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文化课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报考精密制造、智能制造、化学工程、电子商务专业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同组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www.changs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
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格者,按同组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选择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九、验证、聘用
1.拟录用的报考人员初定于2023年7月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进行校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并通过验证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3.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统筹调配。
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按规定订立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予查处。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707135。
十一、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本《公告》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7768409860,0512-52774095。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熟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常熟市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及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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