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路光与陈凯歌名誉权纠纷一案,是属于民事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做出合理判决。所以陈凯歌出庭与否,都不会影响到法院的宣判。
对于民事诉讼的案件,也不是所有的案件被告人都可以不出席,对于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被告人是需要到庭的。
陈凯歌拒绝道歉 写回忆录涉嫌诽谤邱路光被告
此前,陈凯歌的《我的青春回忆录》涉嫌诽谤他人,虽然法院已经判定陈凯歌确实存在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是陈凯歌本人并未在规定时间内道歉。近日,陈凯歌拒绝道歉登上微博热搜,l立即在网上掀起了一番热议。那陈凯歌为什么拒绝道歉?陈凯歌拒绝道歉的原因是什么?下面来了解一下。
陈凯歌为什么拒绝道歉 陈凯歌拒绝道歉的原因是什么
据悉,陈凯歌似乎不服法院判决,所以没有道歉。
陈凯歌曾出版了一部叫《我的青春回忆录:陈凯歌自传》的书,主要写的是自己生平的一些经历,书中提到了一个女性K以及K的丈夫。在自传里,陈凯歌描述了K的丈夫与女护士接触、私逃后又被抓回的经过,甚至被开除和判处刑罚的内容。虽然没有具体指明,但邱路光根据陈凯歌书中的描写,认为书中的K的丈夫就是他本人,因此觉得陈凯歌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便将陈凯歌告上了法庭。
在这起名誉侵权案件中,陈凯歌很不幸的败诉了。法院认定陈凯歌2009年出版的回忆录,构成了对当事人邱路光的诽谤,要求陈凯歌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法制日报》、《北京晚报》、《作家文摘》向原告邱路光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据悉,当天开庭时陈凯歌并未到场,所以放弃了答辩的权利,但法院判决出来以后陈凯歌也是拒不道歉。而陈凯歌到期一直不道歉,法院就会将本案的判决书主文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目前也已经这么做了。
陈凯歌的《我的青春回忆录》这本书是他自传的第一部,从他1965年13岁考上北京四中时写起,直至1971年在云南建设兵团结束插队生活时结束,主要是陈凯歌少年时代遭遇到的事。如今《我的青春回忆录》被指侵权,陈凯歌作为一个公共人物拒绝向当事人邱路光的道歉,是不是不太好呢!
陈凯歌名誉权案胜诉,究竟发生了什么?
陈凯歌名誉权案胜诉,被告在网络上晒出了自己的手写信,对陈凯歌进行了道歉。这个人在2020年12月12日发布了一个与陈凯歌导演有关的侮辱诽谤视频,其中有很多的不实内容,侵犯了陈凯歌导演的名誉权,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这种诽谤引起了陈凯歌工作室的注意,就对这个人进行了控告,结果是比较喜人的。
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看到这个新闻的朋友可能有一点迷惑,陈凯歌导演不是非常的正直吗?拍的电影也非常的好看,怎么牵扯到了一个名誉权案子中呢?其实这个事情发生在2020年有一个网友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有很多的编造内容。如果传播力不怎么强的话,陈凯歌工作室也是不会注意到的。但是这个视频被很多人看到了,还进行了点赞留言,所以造成的社会影响是非常恶劣的,也引起了相关人员的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工作室肯定是要进行控告的,想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这个网友的嘴比较的硬,之前根本没有道歉,一直等到法院宣判之后才道了歉。
公众人物维权是很正常的。
陈凯歌作为一名公众人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非常正常的。并且就是因为社会影响力比较大,所以才应该更加爱惜自己的羽毛,不能让别人随便的诽谤。有很多的公众人物都是被一些不法商家侵犯了肖像权,这些商家认为不会被公众人物注意到,所以就肆无忌惮的利用其影响力。但公众人物的工作室,有很多的工作人员肯定是可以注意到的,然后再进行控告。
总结
也希望一些人在发布网络言论或者视频的时候注意一下影响力,不要造谣生事。
为拍电影六年造城,涉嫌诽谤拒不道歉,陈凯歌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
距离《我和我的祖国》这部电影上映已经过去了很久,
陈凯歌执导的《白昼流星》争议颇多。
一个将航天与扶贫结合在一起的故事,
用“白昼流星”的传说让两个贫穷的“问题少年”从精神层面得到了慰藉,
面对中国庞大的扶贫工程,
陈凯歌抓到了比物质扶贫更重要的精神扶贫这一着力点,
巧妙地构思着这一个故事。
尽管褒贬不一,但是人各有喜。
陈凯歌有过惊才绝艳的作品,也有不尽如人意的作品,
他都在用自己的坚持,完成自己心中的电影。
沉重而犀利、平和而激越,
形成自己独特的电影风格。
情路曲折他的第一任妻子,叫洪晃,
洪晃演过一个角色,是姜文《一步之遥》里军阀大夫人覃赛男。
她出生于1961年,12岁被送到纽约学英文,1984年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瓦瑟学院。
她的家世十分显赫,
外祖父章士刊,是大学者,大律师,著名文人,曾和鲁迅打过笔墨官司。
母亲是著名外交官章含之,曾是毛泽东身边的英语老师,有“中国最后一个名媛”之称,
继父更是出名,那张著名的“乔的笑”主人公就是乔冠华,是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恢复时的外交官。
他们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一场聚会中。
陈凯歌才华横溢,言谈举止气度不凡,吸引了这个20岁出头的小姑娘洪晃,
而在陈凯歌眼中,洪晃有着不同于普通女生的大气爽朗,
陈丹青曾形容洪晃为当时的798女孩:
她时人称“妞”,细高个儿,叼根烟,开口“你丫你丫”的,在电影院门口等凯歌。
后来陈凯歌申请奖学金到美国进修,洪晃申请调到美国,
千里之外两人终成眷属。
奖学金到期后,陈凯歌没有身份在待在美国,
洪晃便和他在纽约市政厅登记结婚了。
各自的事业千差万别,一个在外企工作,一个潜心搞艺术,忽略了对方,也渐渐暴露出许多的不同。
洪晃直言:“这是一个误会,我们的性格根本水火不相容,恋爱归恋爱,其实当个情人挺好,一不小心当了夫妻”。
她也坦诚:“我向来没有尝过吃醋是什么味道,是陈凯歌让我知道了吃醋是什么感觉”。
两人分道扬镳。
后来,陈凯歌因《黄土地》等电影颇有名声,
在央视《正大综艺》的节目中,遇到了主持人倪萍,
倪萍年轻貌美,身材姣好,主持起来落落大方,在文艺方面天赋极佳的她吸引了陈凯歌的注意。
两人很快结识,坠入爱河,
1991年,甜蜜同居。
不过引起争议的是,陈凯歌和洪晃是在1993年正式离婚,这让倪萍的处境十分尴尬。
同居后的日子,倪萍十分贴心,处理好工作的同时,家中也打理得井井有条,
在六年里,不辞辛劳为陈凯歌洗衣做饭,
以儿媳的身份主持陈凯歌父亲的身后仪式,
本以为二人会修成正果,幸福美满,
陈凯歌却总是以“两人的感情,不是靠婚姻来维系”来回答她,
倪萍在自传《日子》里曾写到:我几乎一遍又一遍地告诉自己,我爱他,他爱我,我们结婚了,我们是正义的。极度悲伤失落,这是一段没有自尊没有尊严的日子。他曾说嫁给我吧,跟我过吧,他说的那么执着那么真切,就是迟迟不提结婚的事。
就这样,直到怀孕的陈红出现,两人分道扬镳。
1996年,陈红在加拿大拍摄《纽约风暴》,出席完戛纳电影节的陈凯歌专程飞到温哥华去见陈红。
此时的陈红已有身孕,陈凯歌当众求婚。
很快,他和陈红领证了。
陈凯歌对陈红的爱溢于言表,他特地为陈红拍摄了电视剧《蝶舞天涯》,
饰演貂蝉的她,在戏中众星捧月,戏外爱意浓浓。
如今陈凯歌一家幸福美满,儿子陈飞宇出演了不少优秀的作品,
一家人和和睦睦。
涉嫌诽谤2009年,陈凯歌出版了《我的青春回忆录:陈凯歌自传》,
《自传》中提及一个女性K及K的丈夫。
原告邱路光认为,K的丈夫就是他本人,
书中描写邱路光:“其人霸蛮,却有所闻”“自身是否为人,如何做人,全不重要,本是这类人的可怜处”
提到邱路光因为其它罪名被开除军籍,公职,判刑11年,流徒青海!
陈凯歌不能证明这些信息的真实性,
被判公开在媒体上向其道歉。
之后,陈凯歌到期不履行判决,北京市海淀法院公布了涉嫌侵犯名誉权案件判决书的部分内容。
对电影尽心竭力在电影《妖猫传》的拍摄中,陈凯歌筹备了六年之久,
一部充满奇幻色彩的电影,为使电影效果极佳,大部分靠实景拍摄,
花六年时间在湖北襄阳生造一座1:1的长安城,
这梦幻般美轮美奂的长安城,自一片空旷的沼泽地拔地而起,街道、屋檐、皇宫、寺庙,哪怕小桥流水都是活脱脱真实的存在。
这样的盛京让原著作者惊而泪下。
陈凯歌已经不止一次的为拍摄电影而造城,
在1997年,陈凯歌拍摄《荆轲刺秦王》,精心准备了4年,剧组的设计师用4年时间画出宏伟的秦王宫纸图。
10年前,陈凯歌拍摄《梅兰芳》,北京怀柔郊区就专门打造了投资过亿的怀柔影视基地。
而拍摄《赵氏孤儿》时,则耗资2.4亿元,在浙江象山修建了“春秋战国城”。
一部浓墨重彩的中国式魔幻大片《妖猫传》,
在电影电视中各种玩抠图的现象中,
拥有着一颗对于艺术的敬畏之心。
陈凯歌对电影,也许如同在剧中白居易对诗歌一样成魔。
结语陈凯歌说过:
“对做艺术的人来讲,我永远在自己的电影中找到我自己,不管它对别人意味着什么,都不重要。”
陈凯歌在节目中也表达过自己对陈红的眷恋:
“她是把在情感上,婚姻上,钟情于一个人的这种幸运带给我的人”
于陈凯歌而言,
他找到了自己相伴一生的伴侣,
找到了自己执着坚持的艺术追求,
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路。
陈凯歌唯一一次骂观众的原因是什么?
我认为:陈凯歌唯一一次骂观众的原因是这样的。陈凯歌写了一本关于诽谤他人的回忆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陈凯歌在《法制日报》、《北京晚报》和《作家文摘》上向原告邱鲁光书面道歉,以消除影响。邱鲁光申请强制执行,陈凯歌拒绝道歉,法院在报纸上宣布了此案。
本案原告邱鲁光提起侵权诉讼,理由是被告陈凯歌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被告陈凯歌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他的名誉权依法受到损害。 根据原告邱鲁光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本案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尽管被告陈凯歌在他的自传体作品《我的青春回忆录》中没有具体说明真实姓名和其他信息,但从出生时间、婚姻过程、姓名来源以及k的丈夫的毕业学院来看,k(原告的前妻)可以被判定为原告邱鲁光。
此外,关于原告邱鲁光的丈夫的性格和行为以及特定时期的生活状况的描述。被告陈凯歌也在书中承认原告邱鲁光“我从未见过”,但被告陈凯歌在书中称原告邱鲁光“听说过他的恶霸”,并且“他是否是人以及他是怎样一个人并不重要。这是这样的人的遗憾”。
虽然这些描述没有具体说明书中被描述人的真实姓名。但如前所述,从前后相应内容的一致性可以得出结论,描述是针对原告邱鲁光本人,而对于他人的人格和行为的描述,被告陈凯歌作为著名导演, 应注意的是,上述描述是对原告邱鲁光的性格和行为的评论,在没有见到当事人或解释信息来源的情况下,不能根据道听途说做出主观假设。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还指出。该书记载原告邱鲁光因“共谋暗杀”等罪名被“开除党籍、军籍和公职”,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流放青海。经核实原告邱鲁光提交的《军队干部拆迁审批表》和原告邱鲁光的个人档案,没有原告邱鲁光受到上述处罚的相关记录。所以我认为陈凯歌唯一一次骂观众的原因是这样的。
陈凯歌告b站用户侵犯名誉权胜诉,明星的荣誉权该怎么维护?
陈凯歌告b站用户侵犯名誉权胜诉,明星的相关权益必须要靠法律来维护,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这些侵权者受到相应的惩罚。不过希望有关部门加大对于这些人的打击力度,如果每次随便道个歉就能将这件事情给翻篇的话,今后恶意造谣的人将会更多,而且这些事情也更难掌控。所以在遇到这种侵权行为的时候,明星艺人一定要拿取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有关部门也一定要用法律来维护好这些艺人的相关权益。
这几年以来网络上造谣的现象频频发生,而且网络暴力的现象也随着造谣接踵而至,这些都是需要有关部门去掌控的。并且有些人的造谣其实也不仅仅只是因为他们不喜欢这个人,而是他们在拿钱办事,所以这些人的背后其实也存在着一条黑色产业链,这种现象也是网友们需要注意的。否则这些营销号们在一瞬之间就能颠倒黑白,而且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麻烦。
有很多明星艺人在被造谣的时候很难澄清事实,因为一时之间网络上的营销号几乎都在说着同样的事情,并且他们的话术也是完全一样的。当事人想要澄清的时候是特别困难的,所以最终只能通过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可是使用法律维权的速度非常缓慢,当他们取得成功的时候热度可能早已过去了,而在大家的心目当中只是这些人留下的坏印象。
所以希望对于造谣者的处罚力度能够加大一些,至少要用这样的方式来警告这些造谣者今后不要再做出类似的造谣行为了。假如每一次道歉就能了事的话今后这种现象还是会很多,所以希望大家也能理智的看待这件事情。同时也希望网友们在上网的时候要尽量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这也是非常基本的要求。
陈凯歌如何回应《妖猫传》被诉抄袭?
近日,有人称陈凯歌电影《妖猫传》抄袭了自己的电影剧本《又遇白居易》,《又》剧剧本著作权人史佼峰将陈凯歌和《猫》剧出品方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损失300万元,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今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陈凯歌方面称,从未接触过《又遇白居易》的剧本,并认为原告是在诬告。
上午,史佼峰本人亲自出席了庭审。他向法院起诉称,2016年5月,电影《又遇白居易》筹备中,当时他通过制片主任、案外人苏某去联系陈凯歌来做艺术指导。“苏说联系上陈凯歌,人家要看一下剧本。后苏通过微信将电影剧本转发给陈凯歌,最后等来的信儿是,陈凯歌导演不干这事。”
史称,2017年7月底,他们看到《妖猫传》的宣传片,发现“当中场景、人物、时间、地点与我的剧本一模一样,我的剧本被《妖猫传》侵权抄袭和改编。”史佼峰认为,陈凯歌拿到他的剧本后获得艺术灵感,对《妖猫传》进行了二次加工。据史佼峰的律师讲,因为剧本被抄袭,电影《又遇白居易》的拍摄计划因此被搁置,剧组也被迫解散。
对此,陈凯歌方面表示,从未接触过《又遇白居易》的剧本。被告律师称,“原告称曾通过案外人苏某向陈凯歌发送《又遇白居易》剧本,事实上,陈凯歌从未接触过这类的素材,也不认识苏某。从原告证据看,仅仅是原告与苏某的对话,不存在苏某向其他人转递物料,所谓的侵权是不存在的,我们认为对方是诬告。”
律师还称,电影《妖猫传》系片方根据日本作家梦枕貘的原著小说《沙门空海之大唐鬼宴》合法改编摄制而成,创作过程及创作内容均不存在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的情形。就原告所指称的两部作品内容进行比较,也无法得出作品间表达构成相似的结论,原告所称侵权行为事实上并不存在。
以上内容来源于:东方网!
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陈凯歌为什么还是咽不下那口馒头)
陈凯歌和李诚儒的“掰头”成为【演员请就位】第四期最有火药味的一幕。
起因是大鹏问李诚儒怎么看待【无极】这个片段,李成儒直言没看过,因为风评差。【霸王别姬】的起点太高,陈凯歌以后的片子都没看过。
意思是后面都是烂片呗。
陈凯歌的脸色立马就挂不住了,但是跟郭敬明被激惹后立马面红耳赤唇枪舌剑一番不同,老行尊的范儿还是要守住,所以陈导慢条斯理说了如下这段话:
这段话,被奉为“骂人不带脏字”教材,连赵薇都听不下去了,直言“凯歌导演你下次别挤兑我”。
讲道理,李成儒这次是有点“自讨没趣”。
他是个实在人,喜欢说大实话,但大实话要看场合,有些场合说出来,就是情商低,不合时宜,所以陈凯歌才拿鲁迅文章里那个跟人家新生儿说“祝贺你早晚会死”的人举例子。
但鲁迅在那篇文章里想表达的其实是对这个人的同情,你看,说假话的都受欢迎,唯一一个说真话的却被轰了出去。
【演员请就位】是个什么场合呢?是个极其势利眼的场合。 导演可以直言不讳演员没天赋,没演技,没前途,话说得越刻薄就越凸显个性,这个舞台不允许演员矫情、玻璃心。
但反过来,要是讲玻璃心,没人比这几个导演更玻璃心。
李诚儒批评了陈凯歌执导的胡杏儿他们那组,几个导演立马就抱团反对,把这个片段夸得天上有地上无。
结果呢,发卡的时候他们纹丝不动,只有胡杏儿拿到了两张。
李诚儒的脾气,节目组是知道的,所以故意拿来当工具人制造效果。
谁有看不下去的事,都推他出来挡在前边,一旦听不惯他讲话了,又都可以毫不客气地怼他。
陈凯歌评论李诚儒的话,字字珠玑,刀刀见血,但恰恰暴露了自己的心胸狭窄。
他容得下纸上谈兵的郭敬明,却容不下说真话的李诚儒。
因为李诚儒动了他的三寸。【无极】是陈凯歌心中拔不掉的一根刺,摧毁【无极】,就是摧毁陈凯歌的骄傲——虽然这份骄傲十几年前就已经被摧毁过了。
【无极】上映前,还是新人的柳岩采访陈凯歌,只因问了一句 “如果票房不如预期怎么办”, 就引得陈导风度大失当场翻脸,全程追着柳岩骂。
柳岩担惊受怕了一个月,天天做噩梦丢了工作。
结果票房还算过得去,以1.8个亿的成绩拿了当年的票房冠军(但据说投入巨大还是没收回成本),口碑却扑到了亲妈都不认识,豆瓣打分只有5.4,影评人还为此举行过专门的大讨论。
但是这些讨论,怎么都不如横空出世的恶搞作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来得令人印象深刻。“馒头”套用法制节目的形式,用恶搞的方式在短短二十分钟时间里,就把无极的故事说明白了。
时隔这么多年,无极留给我的全部印象,已经全部浓缩在了“馒头”里。
网络上,《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下载率甚至远远高于《无极》本身。说起来, 胡戈 才是B站鬼畜视频的鼻祖。
也正因如此,陈凯歌怒不可遏,认为自己的大作被玷污,大呼“无耻至极”,还把 胡戈 告上了法庭(后来扛不住舆论压力,放弃了)。
最后连他的前妻洪晃都看不下去了,挺身而出写了一篇【前夫和馒头】: “连个馒头都装不下,不就明显变成小肚鸡肠了嘛”。
面对种种非议,陈凯歌曾颇有底气的说,【无极】是拍给十年后的人看的电影。
“翻盘”这种事,在陈凯歌身上还真是发生过不止一次。
【荆轲刺秦王】和【风月】上映时都曾遭遇票房和口碑的双重滑铁卢,但如今【风月】成了早期女权思想作品的代表,【荆轲刺秦王】重新被审视,甚至被封神,成为陈凯歌最好的电影之一。
可惜这样的奇迹没发生在【无极】身上,这场为期十年的超长考卷,最后仍是被十五年后的李诚儒打出了一张“不及格”。
不奇怪。
当年李安一部【卧虎藏龙】在奥斯卡打响了名堂,好像给第五代导演醍醐灌顶了,他们纷纷从厚重的红高粱和黄土地里挣脱出来,开启了中国电影商业化、大制作的新古装时代。
张艺谋搞了【英雄】和【十面埋伏】,陈凯歌搞了【无极】,冯小刚搞了【夜宴】。
形式抄了十成十,却没有领略到李安通过【卧虎藏龙】所传达出的人性与江湖。
你能从【无极】身上看到陈凯歌全部的野心。豪华制作,中日韩全明星阵容,他目光所及已经不只是中国市场,而是整个亚洲。
这部电影也是陈凯歌情怀的体现,爱与自由,多动听,影片中很多台词,都富有哲理和诗意,可惜有句无篇,诗意也就变成了刻意。
这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可惜种种尝试都止于形式主义。
作为一部神话,它的整个故事都包裹在一个“小姑娘为了面包永远丧失了爱情”的内核里,空洞无物,只能靠华丽的台词去传递思想,靠宏大的布景去支撑想象,让人想到郭敬明的成名作【幻城】。
对了,陈凯歌当年的无极,做小说化改编的人,恰恰就是郭敬明。某种程度上,两个人还真有点惺惺相惜。
陈凯歌质问唐一菲搞个浴缸出来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观众,其实这个问题他最该问问自己。
影评人戴锦华做过一个很到位的点评:
在《无极》中,没有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只有两个道具,两具华服———鲜花盔甲和黑袍,一个象征着权力,一个象征着奴隶身份,整部电影就像是一部“模范奴隶手册”,在教观众怎么做奴隶。
相比之下,【妖猫传】就好很多,因为穿透浮华,我感受到了大唐诗意的内核。
陈凯歌是个浪漫的人,年近七十的他圆滑的外表下,仍藏着一丝孩子气的任性。他的每一部作品里,都能感受到浪漫。
即便是现实题材,陈凯歌也不太考虑是否现实。
【演员请就位】里张月那一场,作为一个高位截瘫病人,被气切了中气还能这么足,连习惯走浮夸路线的郭敬明都看不下去了,但陈凯歌却觉得没有问题。
这份浪漫把握好了,是神作。
【黄土地】又红又专的题材,能被他拍出【边城】的既视感。
但把握不好,就是翻车。
【我和我的祖国】里,他那一节【白昼流星】口碑最差,争议最多。
如果让我打分,三分都嫌多。策马扬沙的镜头的确美,但跟现实毫不接轨。
老旗长穷得5000块钱都拿不出来,家里却养着马,两匹马日行千里进航天基地如入无人之境。
你要说这故事发生在1976年还勉强有人信,一看时间2016年,我简直以为这世界是有了平行空间。
观众一旦对故事产生了不信任和距离感,画面再美都没法入戏。
陈凯歌出身电影世家,骨子里就带着知识分子天然的清高和优越。
他有足够的资本骄傲。【霸王别姬】是中国电影的巅峰,【黄土地】当年直接启发贾樟柯走向了电影之路。
但李诚儒也没说错,他今后的作品,再没法超越【霸王别姬】。
当一个艺术家拒绝容纳批评的声音时,也就关闭了成长的大门。
越是成名成腕的大导演,有时越难听得进批评的声音。他们很喜欢抱守一个神逻辑:打分低等于你不懂。
冯小刚为了【私人订制】骂影评人浅薄,观众只喜欢看爆米花电影。
姜文在【一步之遥】遭遇差评后说自己是“包饺子喂猪”。
陈凯歌时至今日仍然容不下一个馒头。
这次给李诚儒扣的帽子更大——你直接落后于这个时代了。
“梨园”“蛐蛐”那都是前清八旗子弟的最爱,说难听点就是“旧社会遗老”。
这些大导演们一边想从观众的腰包里掏钱,一边又嫌观众没资格评论自己的影片。他们仿佛忘了,当初就是这群没资格的人,把自己捧上的神坛。
或许,真正落后于时代的人,恰恰是他们自己。
up主吐槽陈凯歌,是正常评价还是恶意侮辱,这之间有什么区别?
那些在各种网络平台上变着法儿吐槽名人的up主,终于被吐槽对象“反击”。1月6日,“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话题引起广泛热议。针对此事,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称,话题中所涉及的投诉举报系律师事务所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该投诉未针对相关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针对相关网络用户所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
up主吐槽陈凯歌
大略来说,有关律师事务所的声明在法律上并无毛病。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人格权利,对任何公民的人身攻击言论都属于侵权行为。陈凯歌虽然是知名导演,但他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因此,如果存在侵权事实,陈凯歌的确可以依法委托律师事务所,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过,依照我国宪法,法律也要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针对社会上的各种问题表达思想见解,包括对导演作品等文艺表现形式发表评价,无疑是普通人言论自由的一部分。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批评性言论,既是一名创作者应当具备的“雅量”,也是公众人物应当承担的社会义务。
目前,在有关律师事务所的声明之中,我们并没有看到陈凯歌本人对这些评价的态度。当然,对公众人物的批评,不能演变成人身攻击。老实说,现在网络上的一些言论,仗着“敌在明我在暗”,估量着“法不责众”,往往直接奔着公众人物开骂,肆意侵犯他人的人格权利。这种行为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受到法律追究一点不冤。
陈凯歌
如何厘清对公众人物合理批评与人身攻击的界限?当年的孔庆东诉关凯元案就是一个可资借鉴的案例。2013年5月11日,南京电视台十八频道主持人吴晓平对北大教授孔庆东发表了一席评论,孔认为吴发表的“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等言论侵犯了其名誉权,要求吴及南京电视台赔偿损失20万元。
如果单看“野兽”等用语,的确有人身攻击之嫌。但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却认为,评论依据的报道和案件所涉情况是真实的,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吴晓平存在借机损害孔庆东名誉、进行人格侮辱的恶意,即使言辞稍有过激,仍应予以理解与宽容。特别是孔庆东系北京大学教授,应属社会公众人物之列,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允许相关公众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刺耳的批评,除非发言人发表相关言论时具有明显的恶意。
up主吐槽陈凯歌
由此不难看出,要证明一段对公众人物的评价属于合理批评,而不是人身攻击,首先要求论据真实,没有歪曲,其次是对方必须有“明显的恶意”。与此同时,相比于普通人,公众人物也应有更大的容忍度,对于一般性的调侃与批评,不宜动辄“上纲上线”。
与此同时,那些打着批评的幌子,借机对名人大搞人身侮辱的不法分子,也应记得“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适可而止,谨言慎行。这不,就在1月6日,演员谭松韵名誉权案胜诉,发表不实信息的被告便公开道歉了。
陈凯歌不再隐瞒,说出和倪萍分手的真实原因,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呢?
陈凯歌本来就是一个花心的男人,当年和倪萍恋爱长跑了整整六年的时间都没有想过要步入婚姻的殿堂。当年二人之间的感情早就已经走到了尽头,就算没有陈红的出现,也会有别人。
倪萍和陈凯歌当年是很多人眼里的金童玉女,陈凯歌被称为中国第五代导演,经典作品无数,一手捧红了多个女明星,前途无量。倪萍是当时官方的台柱子,端庄大方的主持风格,陪伴着很多人长大,精致的长相更是所有男人魂牵梦萦的女神。
可惜二人之间的这段感情本身就建立在不道德的基础之上。众所周知,陈凯歌有过两段婚姻,他的第一任妻子是洪晃。洪晃虽然长相不仅倪萍和陈红,可是她在当年被称为真正的名门闺秀,出身极其显赫。她的母亲是著名的章含之,她的祖父章士钊是我国近代史上著名的学者,父亲是北大教授洪君彦,继父是中国乔冠华。
洪晃本人更是优秀无比,常年在美国工作,在90年代人均工资只有几百元的时候,她就已经拿到了上万美金的月薪。当初洪晃因为欣赏陈凯歌的才华,陈凯歌想要借助洪晃拿到美国绿卡,二人一拍即合,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结婚之后,陈凯歌的事业飞速发展,身边围绕的女明星也越来越多。名门世家出身的洪晃,对于陈凯歌身上的花边新闻无法忍受,再加上陈凯歌和倪萍之间的关系,几乎都要摆到明面上来了,洪晃一怒之下提出离婚,这段婚姻仅仅维持了两年,便宣告了结束。离婚之后,洪晃几乎是陈凯歌为仇人,多次在公开场合发文讽刺陈凯歌,当然这是后话了。
陈凯歌在离婚之前,倪萍就已经跟陈凯歌开启了同居生涯。这段感情本身就是建立在对婚姻的背叛,以及对另一个女人的伤害之上。不道德的感情必然也会遭到反噬。
倪萍和陈凯歌当年被很多人认为是非常般配的一对。年轻时的倪萍端庄美丽,气质优雅,秒杀现在的一众女星。刚刚结束了一段失败的婚姻,便遇到了陈凯歌。
据说两个人是在一次访谈节目当中认识的,陈凯歌刚刚见到倪萍,便被她身上这种知性优雅的气质所吸引,于是便对倪萍发起了猛烈的追求。倪萍当时明知道陈凯歌有妻子,还是没能扛住陈凯歌猛烈的攻势,很快,二人便以男女朋友的身份同居了。
彼时陈凯歌的事业发展越来越好,名气越来越大。事业发展同样非常顺利的倪萍为了陈凯歌,甘愿做一个小女人。她为了陈凯歌洗手做羹汤,事无巨细的照顾陈凯歌的生活,让陈凯歌没有后顾之忧。
同居生活一过就是六年,在这六年当中,倪萍总是觉得陈凯歌早晚有一天会把自己娶进门。甚至于他们身边所有的人都觉得两个人之间只差一张结婚证了。可是到最后倪萍也没有得到想要的名分。
当年陈凯歌的父亲病重,身体一天比一天差,特别想要在临终之前抱上孙子。陈凯歌和倪萍便商量着先要孩子,到时候再结婚,可是过了很久,倪萍也始终没有传出喜讯,最终陈凯歌的父亲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在陈凯歌父亲的葬礼上,倪萍披麻戴孝替陈凯歌主持父亲的后事,俨然陈家女主人的样子。当时的她也没想到这件事情会成为一个笑话,一个女人的出现,彻底破坏了她和陈凯歌之间的感情,那个女人就是被称为大陆第一美人的陈红。
陈凯歌和陈红是在拍摄电影《风月》的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的陈红靠颜值已经被封为大陆第一美人。单靠美色便足够让很多男人神魂颠倒,陈凯歌也不例外。多年之后,陈凯歌总是在媒体面前说他对陈红一见钟情,把当时的正牌女友倪萍早就抛到了脑后。
和陈红认识之后,陈凯歌更欣赏陈红这种勇敢无畏的性格。因为导演的身份同剧组的很多演员都有一点怕陈凯歌,只有陈红不怕。陈凯歌好奇的问道,你为什么不怕我?陈红说,因为你是导演,我就要怕你吗?陈凯歌说喜欢陈红的性格,陈红说喜欢我性格的人太多了。
一个有性格的美女总是能够激发男人的征服欲,更不要说陈红还有一个大陆第一美人的头衔。陈凯歌迅速沦陷了,再次对陈红发起了猛烈的追求。或许当时的倪萍已经察觉到了陈凯歌的变化,但是始终不愿意接受。
直到某天,陈红大着肚子找到了陈凯歌,据说还上演了一场大闹剧组,以死相逼的好戏。陈凯歌知道之后就跟倪萍摊牌了“她怀孕了,我没办法,只能对不起你”。短短几句话,便将倪萍六年的青春和感情付之一炬,陈红也因此背上了一个第三者的骂名。
很多年之后,针对第三者这个骂名,陈红曾经做出过澄清。她认为陈凯歌之所以和倪萍没有走到最后,是因为当时的倪萍在陈凯歌眼里已经失去了魅力。
的确,不管是情侣还是夫妻,都有新鲜感的管束,六年的同居生活足以耗尽彼此之间的新鲜感。陈凯歌本来又是一个花心的人,当初他能为了倪萍背叛洪晃的时候,倪萍就该想到有一天他会为了其它的女人背叛自己。
奇怪的是,陈凯歌和陈红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后,却仿佛渣男收了心。再也没有冒出过绯闻或者花边新闻,甚至一向严肃的他,还带着陈红在媒体前大秀恩爱,难道大陆第一美人的魅力如此之大吗?
第一,六年的同居生活,让陈凯歌和倪萍之间丧失了所有的新鲜感,二人之间的感情本来就在摇摇欲坠的边缘。当初二人都已经决定要孩子了,但是都没有走到结婚这一步,或许在陈凯歌心里,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娶倪萍。
第二,陈红的出现。大陆第一美人的魅力不必多说,能够让花心的陈凯歌都变成居家好男人。由此可见,当年的陈凯歌是真的很爱陈红。
第三,娶陈红是最优选。男人非常现实,他会在可选择范围之内挑选最好的另一半。陈红虽然被骂了多年的第三者,但是当年在演艺圈从来没有传过任何绯闻和黑料。再加上陈红的出身和背景要高于倪萍,又怀了陈凯歌的孩子,像陈凯歌这样精明的人,自然会选择陈红。
陈凯歌说出和倪萍分手的真相,让人感觉很遗憾,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陈凯歌被问及他的婚姻。陈凯歌说:在我遇到陈红,之后,我感受到了陈红的个人魅力,觉得她在感情上和婚姻上都非常适合自己。说陈红是一个很有能力的人,遇到大问题的时候从不慌张,而这样的女人正适合她,这让陈凯歌自己都觉得很佩服,于是两个人走到了一起。
我们提到倪萍时首先想到的是央视的主持人1990年倪萍进入央视,现在可以说倪萍是央视元老级别的存在了,在央视也很受欢迎事实上,倪萍很久以前就来到了央视,但当时他不是正式员工,只是一个业余临时工。在正式进入央视,后的短短两年内,倪萍就在第六届星光奖获得了最佳主持人奖和第七届大奖,随后直接获得了金话筒奖。众所周知,金话筒奖是主持行业的最高奖项,含金量非常高。这足以证明倪萍有多强大。后来,倪萍在央视越走越好,在央视成了名副其实的姐姐在做主持人之前,倪萍已经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演员了。
倪萍和陈凯歌在一起之前有过一段婚姻然而,她因为聚少离多而离婚,与郭达的恋情也因为郭达母亲的阻挠而结束。当年,23岁的陈红从中戏,毕业,她惊人的美貌为她赢得了许多机会。她被选中扮演四大美女之一的貂蝉,而且因为《三国演义》里的貂蝉一角被琼瑶,看到,琼瑶说她是“内地第一美女”,这也是陈红未来几年能演很多琼瑶剧的原因。在经历了两次不成功的感情和与陈凯歌,的相遇后,倪萍被他优雅的气质所吸引,毫不犹豫地与他谈起了爱情。倪萍渴望婚姻,希望陈凯歌能给她一个家,但陈凯歌从未答应倪萍在他们相爱的那些年里,陈凯歌对倪萍的态度是不结婚不分手。
毕竟,他出生在一个著名的导游家庭,在他那个时代,他真的可以享受一种别人可能一辈子都享受不到的生活。在感情上,虽然陈凯歌在颜值上没有优势,但他容不下自己的才华,有这么好的家庭背景,所以有无数的女生追他,但他最终选择了和他一样,有着良好背景和学识的洪晃,两人结婚后,刚开始相处的很好,但是陈凯歌常年在娱乐圈,有无数的美女明星,绯闻也是一个接一个。洪晃出生在一个传统的保守家庭,他无法忍受。久而久之,婚姻就会走到尽头。
当时,陈凯歌的父亲病得很重,健康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在他有生之年,他特别希望倪萍有一个孙子。陈凯歌和倪萍讨论了教师和孩子的婚姻。直到老人去世,他都等不及这一天。陈父亲去世时,他的儿子陈,不能过来,倪萍一直在陈家帮忙照看东西。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只需要一张结婚证,但你永远不知道。在葬礼上,倪萍接过了陈凯歌父亲的事务,就像陈家族的主人一样。当时,她没想到这件事会成为一个笑话。恋爱第六年,陈凯歌因为拍戏认识了陈红。与其他演员不同,陈红非常慷慨大方。这个性格让陈凯歌渐渐佩服她,两人很快点燃了爱情的火花,一时失控。在那个年代,陈红可以说是一个被外界吸引的人。
凯歌自然被这样的美女吸引,两人很快产生了火花。而且,陈红非常直爽开朗,不同于温柔的倪萍最后,因为陈红怀孕,三角闹剧告一段落。倪萍最终嫁给了一位非常著名的导演,杨亚洲,和他们的生活非常幸福。所以不管你怎么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是对的。但是我们不能凭借自己的地位而忽视道德的底线。选择真爱是对的,但不应该背叛。所以任何事情都要以道德为底线,任何人都不能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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