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今年42岁,最近一段时间没有性生活。女人有闭经一说,那男人也会有闭精吗?就好像我之前遗精,一段时间后就好像没有精液了,这是不是继发性性功能减退? 答:随着性发育,睾丸每天都在产生精子,前列腺和精囊腺等分泌精浆,两者共同组成精液,达到一定量后,体内无处可容,就自然而然地以遗精的方式排出体外。这就是所谓“满则溢”的缘故。
医学界普遍认为,遗精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解除性紧张,达到一种生理和心理上的平衡。青春期男孩早晚都会遗精,只是这不像排卵那么有规律,所以时而频繁、时而间歇较长。对于没有性生活的人来说,其发生率可能平均为每周1—2次,或者低至几个月1次,也可以多至每周数次,这些都是正常的。
许多男性把遗精这种正常现象看作是病症,对遗精次数、间隔时间,以及它对男性性功能和生育能力的影响等,感到忧心忡忡。这都是需要排解的心理负担。其实,男性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闭精”问题,当然也不会因此发生继发性性功能减退。
男人太久不做会不会憋坏
男人太久不做会不会憋坏的,精子多了会被人体就吸收了。但是如果年轻人长时间没有性生活,有可能会导致心理上很焦虑,不利于身体健康。从中医上来讲,长时间没有性生活不射精,这个是养生之道的基本要求。中医上有一滴精等于十滴血的说法,虽然不是很科学,但是可以看出来精液是很重要的。
六十岁左右男士还能过性生活吗
当然有啊。正常性生活是不会患肾病的人们在性生活中最感兴趣的问题,大概就是性生活频率的问题了。结婚之后,人们不禁会提出,性交次数究竟多少才算合适呢?对于这个问题是一言难尽的。一般来说,20~30岁的夫妻,一星期3~5次;31~40岁的夫妻,一星期3~4次;41~50岁的夫妻,一星期2~3次;51~55岁的夫妻,一星期1~2次;56岁至60岁的夫妻,一星期平均1次。一般来说,性交的次数与年龄基本成反比,即年龄越大,性生活的次数越少。对于这些情况,读者大都是知道的。每一对夫妻都是独特的组合,夫妻情况彼此也有很大差异。男女之间在生理上的差别,即使同性,也存在个体的差异。人们在年龄、性格、体质、职业方面有很多差异,因而在不同夫妻性交的次数也就千差万别。由于受到气候、环境、疾并工作等等因素的影响,即使同一对夫妻,其性交次数也常常会发生变化。
上面提到的多少次多少次也只是大致的统计数字,高于或低于这些数字就未必不正常。人们很担心纵欲伤身,这是可以理解的。许多报刊图书列举出古代许多帝王纵欲伤身,很少有活到80岁以上高龄的事例。但什么叫做“纵欲”呢?无疑古代帝王中许多人是纵欲伤身损寿的。这些帝王为了淫欲,不光是性交次数过频过滥,特别是多方寻找、滥用壮阳滋补药,而这些含有雄性激素或含铅等元素的药物往往会损害性功能和伤身。因此,一些报刊搬出那些帝王来说明问题往往是自觉不自觉地拿这些材料去吓人。如果夫妻双方身体又好,性欲又强,过完性生活后又无何不适,那么,性生活的频率大大超过一般的统计数字也不一定叫做“纵欲”,也不会“伤身”。因为在一般的情况下,夫妻间的性生活多半会自然调节的。这种“纵欲伤身”论是片面地把性看做养生延寿的工具。当然,美满和谐的性生活对于夫妻身心健康和延年益寿是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的,但这是指注意性生活保健和养生防病,包括运用各种性技巧和正确运用阴阳互补的手段。在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下,以单向的“采阴补阳”代替“阴阳互补”,以“固精”、“还精补脑”代替了“惜精”;这样,以性生活中不射精甚至根本不过性生活来“固”、“还”男性体内之精取代了和谐正常的性生活以达到养生保健目的的正确做法。“一滴精,十滴血”、“劳色损命”、“失精伤身”等等谬误说法也应运而生,这种性的愚昧统治了我国民间数百年。
许多报刊图书都提到:“以性生活之后第2天双方均不感到疲劳为原则。如果出现头沉腰酸、心跳气短或食欲不振等情况,就说明性生活过于频繁要及时调整。”这种提法在一般情况下是对的。但也不是绝对的。性生活之后感到疲劳往往是因为兴之所致,玩的时间长了,休息的时间相对少了,第2天就会感到倦意,但这不一定在于性交次数本身,而是在于时间掌握不好。只要调整好作息时间就行了,不一定是性交过度所致。反之,如果仅仅因为性交频率高一些就诸多渲染“纵欲伤身”,这非但于事无补,反而加重心理压力和抑制性欲。
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位35岁妇女担心的也是“纵欲伤身”,性咨询医生向她开导说,不必单纯担心性生活次数过频影响身体健康,过完性生活以后仍然精神好就不必过于担心。医生向她指出女性的适应性是比较强的,还介绍了性生活前的充分调情以及其他一些性的技巧。结果她自己的思想放开了,性生活中全身心投入,夫妻的性生活过得美满和谐,那位当司机的丈夫本来最近一段时间下班后有时很晚才回家,现在一下班就早早回到温暖的家了。
在不少男子看来,性交次数越频,越能证明自己的性能力,显示自己的“雄风”。他们竭力去满足自己妻子的要求,希望从妻子的性兴奋中证明自己的实力。他们这种在一个晚上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性交与其说得到性的愉悦还不如说得到心理的满足。他们以有了这么一段“光荣”的历史而得到唯一的安慰。恰恰相反,他们这样做使得他们性生活的质量降低了。因为,两次性交之间时间越短,射出的精液就越少,短期内重复次数越多,就可能造成完全不射精,性快感也会进一步下降。和谐美满的性生活是指男女双方都达到性的愉悦和心理的满足,不在于追求性交次数本身,有些中青年夫妇一个星期仅过三两次性生活,但双方都已感到很满足也应该说这些夫妇的性生活过得很和谐。
对于上面提到的那位43岁性欲较强而她的丈夫身体较弱满足不了她的要求的妇女,医生也解除了她的心理负担,并向她介绍了一些具体的方法,性生活时先充分调情,丈夫哪一次不行,她也没有责备和嫌弃,而是进行安慰和鼓励,有时自己性欲得不到满足,也不再表现烦躁,摔东西,而是采用其他一些补充办法,包括自慰以解除性饥饿。丈夫有了哪怕一点点进步,她就表示欣慰和赞许。平时注意加强膳食营养,鼓励丈夫适当进行体育锻炼,结果她丈夫的性能力逐步得到加强,夫妻生活趋向和谐、温馨。她也非常感谢心理医生对她的指导和帮助。
男人追求性交次数还由于他们对此存在一些误解,以为女子要求越多越好,其实这种看法是很不全面的。一般来说,尽管女子在一次或几次性交中可以获得数次的性高潮,但是往往是从第一次的性高潮中获得的快感更为强烈。无休止地进行刺激,也反而会降低女方的敏感度。有些女子要求第二次甚或第三次性交,往往是头一二次性交未能达到满意的性高潮,因而她们希望在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性交中得到补偿。还有些男子以为他们每次提出性要求女人都从未拒绝过,便误认为女人有这样的需要,殊不知这些女人是在尽义务,丈夫需要多少次,她们就配合多少次,她们的义务尽到了,心里就踏实了。她们以为,同自己的丈夫有了性生活之后,心理上的安全感就能增加,对丈夫的疑虑就随之而消失了。愿人们正确对待性,从性中得到愉悦、温馨。
人们经常会问道最佳的性生活频率是多少?询问这些问题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一是希望对性生活方式有个正确的指导,二是担心过多的性生活有害健康,三是夫妻性生活要求不一致,希望有一个客观标准。
什么样的性生活频率是标准呢?可以说从古至今并无大家公认的标准。西汉儒学的代表,鼓吹“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总结房中术时讲道:“是故新牡十日而一游于房,中年者倍新牡,始衰者倍中年,中衰者倍始衰,大衰者以月岁新牡之日,而上于天地同节矣。”这就是说青年男性可每十天性交一次,中年20天性交一次,身体虚弱者还要加倍。
房中术专著《玉房秘诀》比儒家标准更宽松:
男年十五,盛者可一日再施,虚者可一日一施,年二十,盛者可再施,虚者可一日一施。年三十,盛者可一日一施,劣者可两日一施。四十,盛者三日一施,虚者四日一施。五十,盛者五日一施,虚者可十日一施。六十,盛者可十日一施,虚者可二十日一施。七十,盛者可三十日一施,虚者不泻(施与泄都指射精)。
唐代著名医学家孙思 在《千金要方。房中补益》中将性交频率描述为:人言十者,四日一泄。年三十者,日一泄。四十者,十六日一泄。五十者,二十日一泄。六十者,即闭精勿复再泄也,若体力尤壮者,一月一泄。
可见中国古代房中术专家对性生活频率也没有一致意见,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国现代人的性生活频率的现状又如何呢?让我们看一看列达临教授主持的《中国两万例性文明调查》的结果:在城乡夫妻中,近年来每月性交次数平均1次或少于一次的城市占11.8%,农村占7.8%;每月平均2-3次的,城市夫妻占30.&127;5%,农村占21.1%;每月平均4-5次的城市占24.6%,农村占29.8%;每月平均6-7次的,城市占18.8%,农村占26.%;每月平均8-15次的,城市占8%,农村占11.4%,几乎每天都性交的,城市为1.9%,农村占2.2%。城乡平均每月性交频率为4.8次。国内另外一组调查报告表明,在130&127;名40-49岁的中年男性中以每月性交次数统计,为27人,7-8次者为13人,10次者为4人,15次者为3人,20次者为两人。
这些调查数据表明在同样情况下,性生活的频率差异很大,尤其在40-49岁的中年人,每月1次或不足1次与每月20次可谓天壤之别。因此,可以看出性生活频率不会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现代学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因人而异,任其自然”。这是指每个人性欲要求与性交能力不同,不强求一致。只要是夫妻双方都能接受的性交频率,而房事后不感到有疲劳,虚弱,腰痛等身体不适即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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